关于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评定结果的通报
关于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评定结果的通报
关于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评定结果的通报
根据《卫生部关于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卫监督发〔2009〕5号)等要求,对全县住宿场所、美容美发等共计169家公共场所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等级评定工作,即卫生信誉度等级评定工作。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分为A级、B级、C级,A级单位卫生状况优秀,B级单位卫生状况良好,C级单位卫生状况一般。评定内容包括卫生管理、功能间的卫生要求、公共用品卫生要求、通风系统卫生要求。
临高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着保护公众身体健康、共建卫生安全公共场所为原则,不断提高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水平,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全县公共场所经营者均建立了第一责任人意识、卫生安全意识、守法经营意识和诚信经营意识;卫生管理组织体系全面建立;功能间设施进一步改善;各项制度、预案健全落实;整体卫生管理水平显著提升。
经过评定,现将结果通报如下: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等级A级(优秀)单位3家(其中住宿场所3家)。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等级B级(良好)单位7家(其中住宿场所5家,歌舞厅2家)。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等C级(一般)单位159家(其中住宿场所72家、美容美发场所81家、足浴室6家)。
临高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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