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中医院核磁共振维保及64排CT维保

长丰县中医院核磁共振维保及64排CT维保

长丰县中医院核磁共振及64排CT维保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4ACCFN*****

二、项目名称:长丰县中医院核磁共振维保及64排CT维保

三、中标(成交)信息

第1包:

供应商名称:安徽臻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石塘镇金桥街588号3楼Q区001号石塘镇企业孵化基地

成交金额:陆拾玖万元整(¥******.00元)

第2包:

供应商名称:扬州智行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江苏省扬州市仪征市经济开发区锦华路6号仪征工业园区10号楼--2

成交金额:贰拾伍万壹仟元整(¥******.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第1包:

名称:长丰县中医院核磁共振及64排CT维保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联影64排CT(型号为联影uCT760),包括人工服务、预防性保养、故障解决、软件升级、CT 、设备品牌同型号全新的液态球管、探测器、高压发生及后处理工作站、CT 高压注射器等在内整机等所备品备件。

服务要求:1.24小时*365天热线支持。不分节假日,故障报修响应时间≤1小时,到达现场时间≤12小时(不能远程修复时);确保开机率≥96%(按365天计算),若停机不满一日历天按一日历天计算,停机时间超过一日历天则保修期顺延 15 日历天。2.本项目包括所有维修及保养的工时费。3.定期按原厂标准的安全检查、图像校正和专业预防性保养及所需的消耗品,以保证设备的处于最佳运行状态。提供设备质量保证,符合国家相关质控标准。4.每年提供设备(包含工作站)定期保养≥4次,并提供纸质的定期保养报告。包含但不限于如下项目:整机除尘清洁、水电气检查、剂量校准、设备性能测试及校准、电气环境检测、安全检查、机械安全检查、质量安全检查、运行状态检查等。5.服务范围包括人工服务、预防性保养、故障解决、原厂工作站升级(包含升级及接口费用)、软件升级、全新经原厂检测合格且技术参数不低于原机参数的球管、探测器、高压发生器及后处理工作站、高压注射器等整机正常运作所需备件、软件的全保。6.为本项目配备专业维修工程师≥2名。7.维修更换的零配件均要求为原厂检测合格的和未拆封的全新配件,备件维修更换时需提供出厂证明、检测合格报告、同时配件具有制造商完整标识,在采购人验货后方可更换。提供的零备件须与采购人维保的设备整机完全匹配,并保证维修后的技术参数与原机数据相同。8.成交供应商须保证设有备件库,关键备件有现货(如:设备同品牌同型号全新球管),接到采购人维修通知,备件48小时内到达医院现场进行更换。更换球管及核心易损件需采购人进行现场验货。9.每年提供设备年度评估报告,成交供应商提供或制作所有采购人需求的相关资料。10.提供数字化远程故障筛排系统,提前预知球管使用量、球管打火、预热失败、数据采集系统短路/断路、工作温度超标、图像重建重建速度变慢、重建失败、硬盘磁盘阵列损坏等信息,显示设备24小时实时动态球管异常打火次数,球管使用量等。

服务时间:一年。经采购人考核合格,且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经甲乙双方同意可以续签合同,合同一年一签,续签合同不得改变原合同的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人员数量、合同价等实质性内容,连续续签不得超过两年。

服务标准:按原厂标准

第2包:

名称:长丰县中医院核磁共振及64排CT维保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标准: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万胜春,丁伯金,俞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文件成交服务费收取标准。2.金额:第1包:0.828万元,第2包:0.3012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520室业务协调部,联系电话:0551-********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长丰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551-********【采购人为合肥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一、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二、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

长丰县中医院核磁共振及64排CT维保服务项目成交通知书已发出,请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领取电子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丰县中医院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水湖镇长淮路与南一环交叉口西侧

联系方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联系方式:0551-********、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华

电话:0551-********、0551-********

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44分58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2024-02-06
  •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2024-02-06
    0天0小时44分

标签: 核磁共振 CT维保 维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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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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