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山东省安责险承保机构事故预防服务效能评估结果的公示-来自:规划财务处

关于2023年度山东省安责险承保机构事故预防服务效能评估结果的公示-来自:规划财务处

根据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省应急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保险机构事故预防服务效能评估办法>的通知》(鲁安办发〔2023〕17号) 要求,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成立省安责险承保机构事故预防服务效能评估工作组,对各承保机构2023年度安责险事故预防服务效能进行评估,现将评估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为优秀等次的共5家,分别是: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二、评为良好等次的共12家,分别是: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分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亚太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利宝保险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三、评为一般等次的共10家,分别是:汇友财产相互保险社、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长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四、评为不合格等次的共4家,分别是: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中路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受省政府安委办委托,青岛市政府安委办负责对青岛市安责险承保机构事故预防服务进行效能评估,并按照要求公示。

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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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服务效能 规划 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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