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中央补助资金预中标结果
2015年度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中央补助资金预中标结果
2015年度尉氏县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中央补助资金项目开标会议于2016年4月14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开标室准时召开。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2015年度尉氏县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中央补助资金项目
项目编号:RHP-Y********-1-1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一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省扬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62元
拟任项目经理:何群 建造师注册号:豫141*****8501
安全生产培训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4)00237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省江源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96元
拟任项目经理:郭伟 建造师注册号:豫141*****4228
安全生产培训证书编号:豫水安C(2014)00111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省邦鹏建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55元
拟任项目经理:赵延杰 建造师注册号:豫********7686
安全生产培训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4)00150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2016年4月20日至4月22日(不少于3日,不含法定节假日)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五、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尉氏县水利局
联系人:李先生
地 址:尉氏县
电 话:139*****806
水行政监督部门:开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地址:开封市水利局院内
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与东风东路交汇处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
A座12B层
联系人:陈先生
手 机:131*****800
2016年4月19日
标签: 水利工程 养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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