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迎江区高松柘山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纬二路、经四路施工项目跟踪审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庆市迎江区高松柘山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纬二路、经四路施工项目跟踪审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安庆市迎江区高松柘山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纬二路、经四路)施工项目跟踪审计

项目编号

CG-AQ-W2024-012 CG-WYD-2024-007

招标人

安庆迎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代表:李先生

电话:0556-*******

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由基本收费收费组成,

(1)基本收费:人民币40万元,参与竞争。

代理机构

安庆市皖宜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地址:安庆市迎江区龙山路156号三楼

电话:0556-*******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合理报价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2024年2月6日9时30分

计划工期

从签订合同起至出具工程跟踪审计报告,且按要求提供该项目跟踪审计归档资料止。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详见评标情况一览表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详见评标情况一览表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名 称

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工期

从签订合同起至出具工程跟踪审计报告,且按要求提供该项目跟踪审计归档资料止。

地 址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南路铂金汉宫 7 号商务楼 14 楼

投标价(元)
/费率(%)

******.00元

项目负责人

张磊乐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建【造】140*****011070

技术负责人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

1.集贤路(江淮大道-G206)道路工程二标段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1.江北集中区吴越路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项目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名 称

北京华审金建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工期

从签订合同起至出具工程跟踪审计报告,且按要求提供该项目跟踪审计归档资料止。

地 址

北京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8号5幢

601-607室(德胜园区)

投标价(元)
/费率(%)

******.00元

项目负责人

李倩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建【造】

110*****018040

技术负责人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

1.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60平方公里路口多功能综合杆改造工程(二期)2标段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1.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60平方公里路口多功能综合杆改造工程(二期)2标段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名 称

安徽德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工期

从签订合同起至出具工程跟踪审计报告,且按要求提供该项目跟踪审计归档资料止。

地 址

安庆市迎江区菱湖南路新城吾悦广场B2-2916

投标价(元)
/费率(%)

******.00元

项目负责人

李之明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建【造】

110*****005854

技术负责人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

1.华中路东延伸段(港口路-怀湖路)、港口路(新河路-华中路)、怀湖河西侧支路(皖江大道-沿江东路)施工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1.华中路东延伸段(港口路-怀湖路)、港口路(新河路-华中路)、怀湖河西侧支路(皖江大道-沿江东路)施工

公示时间

2024年2月7日至2024年2月18日17时30分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皖宜专区( https://wanyi.etrading.c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招标人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556-*******,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章彦,联系电话:0556-*******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皖宜专区( https://wanyi.etrading.cn/)。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标签: 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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