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药品仓储物流配送服务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利辛县药品仓储物流配送服务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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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二 、书 面异 议材 料应 当包 括以 下内容 :
1安徽省利辛县保康医药有限责任公司通过
2安徽天星医药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3安徽庄子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通过
4安徽 省涡 阳县 第一 医药有 限公 司通过
5安徽沐阳药业有限公司通过
一、利辛县药品仓储物流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N2024-06-0358),于2024年02月07日10时00分,在安徽省招标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省利辛县保康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服务周期: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天星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服务周期: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公示期:自2024年2月7日至2024年2月18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
话:0551-62220155。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
件,否则不予接收。
本次结果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
址:http://www.youzhicai.com/)发布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2月7日
附件:评标情况
项目名称:利辛县药品仓储物流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GN2024-06-0358
序号
投标单位名称
初审通过/不通过
1
2
3
4
5
安徽省利辛县保康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天星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庄子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省涡阳县第一医药有限公司
安徽沐阳药业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标签: 药品仓储物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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