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式液冷保障装置中标候选人公示
移动式液冷保障装置中标候选人公示
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移动式液冷保障装置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GKHK-24H037)
公示结束时间: 2024 年 02 月 18 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移动式液冷保障装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新乡平原航空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62.50 万元,质量:/;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6 个月,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四川华星航空测试技术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63.90 万元,质量:/;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6 个月,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3 名:成都联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92.00 万元,质量:/;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6 个月,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0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新乡平原航空技术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
中标候选人(四川华星航空测试技术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
中标候选人(成都联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新乡平原航空技术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四川华星航空测试技术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成都联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新乡平原航空技术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四川华星航空测试技术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成都联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有关当事人对本结果有异议, 请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于本公示时间内以书 面的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异议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 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异议问题、提出异议的理由及证明材料组成。以收到异议文件 纸质版原件的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原件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文件将不予受理。
三、其他
到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共 5 家投标人分别递交投标文件, 满足开标条件, 招标机 构按照规定组织招标人和各投标人代表进行了开标仪式。各投标人代表分别对其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查验合格之后,进行了公开唱标。
3.1 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通过对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进行初步审查,结果显示:
沈阳航达机载设备有限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未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股东及出 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对外投资信息 ”或其它查询系统的相关信息截图, 不符合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1.2 资格评审标准【其他要求(投标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 系(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单位)。必须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股东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对外 投资信息 ”或其它查询系统的相关信息截图)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4.1 项规定】的要求,资格评审不合格,其投标被否决。
无锡雪鸥移动空调有限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未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对外投资 信息 ”,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1.2 资格评审标准【其他要求 (投标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为同一人 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必须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股东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对外投资信息”或其它查询系统的相关信息截图)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的要求,资格评审不合格,其投标被否决。
四川华星航空测试技术有限公司、新乡平原航空技术工程有限公司、成都联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均满足初步评审要求,可以进入详细评审。
3.2 详细评审
按照招标文件中详细评审的要求,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 议,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办法, 每位评委分别对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经汇总专家打分情况,结果如下:
排名 投标人名称 投标报价(元) 得分(分)
1 新乡平原航空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625,000.00 95.60
2 四川华星航空测试技术有限公司 639,000.00 89.14
3 成都联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920,000.00 78.98
4. 中标候选人推荐
经评标委员会评议,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序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新乡平原航空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四川华星航空测试技术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成都联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陵北街 1 号
联 系 人: 顾鑫鑫
电 话: 024-********
电子邮件: cuiw003@avic.com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31 号神舟大厦 9 层
联 系 人: 张浩森、车姝锜、姚子良
电 话: 024-********/3317
电子邮件: gkzb********@163.com
标签: 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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