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医院超广角共焦激光眼底相机购置项目第二次合同公告
中心医院超广角共焦激光眼底相机购置项目第二次合同公告
中心医院超广角共焦激光眼底相机购置项目(第二次)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4-02-18
采购合同编号:潭市财采计(2023)0119 号
采购人(全称):湘潭市中心医院(甲方)
供应商(全称):重药控股湖南博瑞药业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市中心医院超广角共焦激光眼底相机购置项目(第二次)
(2)采购计划编号:潭市财采计(2023)0119 号
(3)项目内容:湘潭市中心医院超广角共焦激光眼底相机购置项目(第二次)
(4)项目承包范围:超广角共焦激光眼底相机购置(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00元整
大写:壹佰壹拾肆万捌仟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 品目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成交金额 |
/ | 超广角共焦激光眼底相机 | 重药控股湖南博瑞药业有限公司 | 超广角共焦激光眼底相机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 | / | 1 | 批 | *******.00元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4年02月08日,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0天(日历天)内送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方式:按合同签订实施
4.付款
所有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付合同金额的50%,正常运行六个月后付40%,剩余的10%正常运行二十四个月后再支付。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R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
(5)投标文件
(6)招标文件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4年02月08日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乙方及招标代理机构、同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各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02月08日
甲 方:(公章)湘潭市中心医院 | 乙 方:(公章)重药控股湖南博瑞药业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陈素芳 |
电 话: | 电 话:189*****751 |
传 真: | 传 真: |
地 址: |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振华路511号博瑞医药产业园D座标准化厂房201 |
开户银行: | |
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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