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未来医学城管理局广告服务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成都未来医学城管理局广告服务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YTTH-2024-FC0001-1
项目名称: 成都未来医学城管理局广告服务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二次)

二、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四川省爱丽特达公关策划有限公司、成都飞图科技有限公司、成都橙一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成都衡茂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成都天合联创广告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成都市武侯区成科东路10号、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五街200号5号楼1-3楼、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华林一路158号7幢1层126号、成都市金牛区玉居庵东路116号2楼83号附4号、成都市锦江区百日红西路212号1楼1号附697号(自编号)
中标(成交)金额: 下浮率:12.7%、11%、5%、8%、5%

三、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成都未来医学城管理局广告服务
服务范围: 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展板、宣传标语标识、户外宣传广告图文、PPT文稿演示、办公室地图、座牌、屏风、宣传手册、大型广告牌、亚克力吸塑字、雕刻字、水晶字、钛金铁皮字、LED电子显屏、电子灯箱、写真展板、海报吊旗、旗类展架、条幅、车体墙体广告、宣传赠品纪念品的设计安装制作等广告类服务。
服务要求: 1.采购人根据不同的需求,在具体的供货或服务需求产生时,从成交的供应商中选取1名合适的供应商开展供货或服务工作。 2.最终数量以采购人所需实际数量为准; 3.项目宣传物料制作包含但不限于以上规格尺寸,如涉及规格尺寸的调整,最终价格以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协商为准。 4.人员要求:成交供应商需指定至少一名项目管理人员负责管理,指定至少一名设计师负责宣传广告的设计工作,其他服务人员不少于2名。成交供应商必须加强安全防范,服务期间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由成交供应商独立承担。 5.时间要求:成交供应商接到采购人员需求时应在1小时内做出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明细报价单,在采购人要求时限内完成相应服务工作和货物安装验收工作。 6.工作要求:项目实施过程中成交供应商需提供驻场服务,具体驻场时间及方式在合同中约定。 7.供货要求:每次(批量制作、零星制作)送货验收后,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交费用结算单,采购人及时验收签字确认,并将费用结算单作为审核和结算的原始凭证。 ★8.成交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临时性的特殊需求,如临时增加、临时更换安装或送货地点、临时要求提前或延后等需求。 9.服务质量承诺:成交供应商承诺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的质量标准来制作广告产品,如设计、颜色、尺寸、材质等不符合要求时,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人限定的时间内重新制作,重新制作、安装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10.后续服务要求: 10.1所有标识产品货物保证在交付采购人使用之日起,承诺1年或以上质量保证期,在质量保证期内提供免费售后服务,终身维护。 10.2成交供应商所供标识产品货物须承诺实行“三包”,若发现本次采购的标识产品货物本身存在缺陷,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退货或者更换同类产品。 10.3在质保期内,广告标识产品货物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时,成交供应商必须无偿为采购人维修或者更换相应货物,并保证采购人的正常使用;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必须提供常设 7 天×24 小时热线服务和长期的免费技术支持;如用户单位需要,可随时讲解其广告宣传物料的结构、设计与维护重点及方法。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故障通知后 2 小时内到达现场,一般情况在 24小时内须排除故障,特殊情况需与采购人说明情况,并提供代用货物,保证采购人的正常工作使用。 11.实施方案 供应商根据自身条件和对项目的理解及分析,编制切实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从质量保证、进度控制、现场安装维护措施、安全保证、总体流程、配送措施等方面进场阐述。 12、售后服务 本项目所涉及的售后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服务流程、响应速度、解决措施、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供应商结合自身情况,编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售后服务方案。 13、任务派发规则 (1)采购人在约定的服务期限内,根据实际需求,以电子邮件、信件等形式,向适合的入围供应商发送单次《工作任务通知单》。具体任务的名称、类型、主题和内容、规格、数量、时间要求、价款等事项,在订单中明确约定。 (2)入围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单次《工作任务通知单》后1个工作日明确表示是否接受,逾期未明确表示是否接受的,视为入围供应商同意按照采购人《工作任务通知单》的要求提供相应设计服务。
服务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项目预算执行完毕。
服务标准: 验收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磋商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条款。

四、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名单: 向红、李建国、伍豪(采购人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根据成本+合理利润原则,按定额2000元/家收取,由各成交供应商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时支付给代理机构。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成都未来医学城管理局
采购联系人: 伍老师
采购联系电话: /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 四川易通天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祝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28-********
详细地址: 成都高新区中和大道二段99号14栋1楼4号

标签: 广告服务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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