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DI一体化配套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续建(23万吨/年废氯化氢回收配套工程)输电线路工程预中标结果
MDI一体化配套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续建(23万吨/年废氯化氢回收配套工程)输电线路工程预中标结果
项 目 名 称 | MDI一体化项目配套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续建项目(23万吨/年废氯化氢回收项目配套工程)输电线路工程 | ||||||
招标公告编号 | 062880 | ||||||
招标人 | 重庆化医恩力吉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一部一处吴杰航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陕西亿金建设有限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河南省大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四川省腾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拟中标人 | 陕西亿金建设有限公司 | 中标报价(万元) | 289.1526 | ||||
工商注册号 | ********MA70T0ACXU | 组织机构代码 | |||||
投诉受理部门 | 长寿区建委 | 联系 电话 | |||||
长寿区经信委 | |||||||
重庆市国资监督办 | |||||||
招标人:重庆化医恩力吉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4月20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0日(单位公章)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1. 招标条件
MDI一体化项目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项目已由重庆市长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项目编码:312115N********0)核准备案,项目业主为重庆化医恩力吉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续建项目(23万吨/年废氯化氢回收项目配套工程)输电线路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MDI一体化项目配套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续建项目(23万吨/年废氯化氢回收项目配套工程)位于重庆市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重庆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位于主城区西部,距重庆主城区76km。本项目为220KV总变电站向氯化氢装置输送两回110KV供电线路。
2.2 招标范围:MDI一体化项目配套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续建项目(23万吨/年废氯化氢回收项目配套工程)输电线路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包括:
(1)从220KV总变GIS开关柜、控制室到氯化氢装置变电站配电设备之间的输电线路(含电缆、电缆终端、电缆附件、光纤、接地及桥架等)安装、调试等,其中,桥架包括总变至氯化氢装置红线外1m之间需要增加的部分。
(2)本次招标范围内除电缆、桥架由招标人采购外,其余所有材料均由投标人自行采购(包含但不限于电缆终端、电缆附件、电缆固定夹具、光纤、接地箱、同轴电缆、SF6)。
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设计图及文字说明,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计划工期:暂定90日历天
2.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一次性通过合格验收。工程质量未达到此标准时,一切返工费用及经济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工程达到国家或行业现行的质量检验评定合格标准。同时需满足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和国家/行业相关的强制性标准与要求;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标准有不一致的地方,按照从高、从严原则执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
3.22011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输电电缆工程的业绩。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发布公告及招标文件开始的时间:2016年3月24日。
4.2 本工程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之日前,投标人可以登录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答疑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在公告期间,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www.cpcb.com.cn)发布的招标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3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及资料费现金800元/套,售后不退。未缴纳招标文件及资料费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4.4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请在2016年3月28日9:00前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指定位置提出,超过此时间规定,招标人不再受理投标疑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4月15日14时00 分,地点为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具体接标处详见开标当天交易中心一楼大厅电子显示屏或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网站开标安排。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化医恩力吉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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