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所辖呼和浩特服务区G7南区房屋维修改造工程施工询比采购成交候选人公示

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所辖呼和浩特服务区G7南区房屋维修改造工程施工询比采购成交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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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所辖呼和浩特服务区(G7)南区房屋维
修改造工程施工询比采购成交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公示结束时间:2024 年 02 月 09 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HFFWQGZSG: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中润昌弘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43.750616 万元,质
量:-,工期/交货期/服务期:8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内蒙古新宏铭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43.8230 万元,质量: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8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3 名:中原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43.9570 万元,质量: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80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中润昌弘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内蒙古新宏铭建设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中原城建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中润昌弘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内蒙古新宏铭建设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中原城建集团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三、其他
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所辖呼和浩特服务区(G7)南区房屋维修改造
工程施工询比采购成交候选人公示
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所辖呼和浩特服务区(G7)南区房屋维修改造工程
施工询比采购于 2024 年 2 月 7 日上午在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经评审小
组认真、详细评审,采购人根据评审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以及本项目定标条件,拟确定:
HFFWQGZSG 标段
推荐第 1 成交候选人 中润昌弘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报价 2,437,506.16 元
工期 计划工期:8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 年 2 月 25 日;计划完工日期:2024 年 5
月 15 日。 安全目标 遏制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确保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
故。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相关验收合格标准。
项目经理 杨 靖 证书编号 豫 241111225392
单位填报的业绩 1、洛阳市人防工程小型维修项目施工;
2、国网河南电力信通公司-教据中心二期建设-机房环境建设项目(数据中心二期抗震及承
重改造);
3、豫新花园营房改造加固项目;
4、柳沟便民服务中心项目基坑修复加固工程;
5、呼和浩特市第三医院维修改造加固项目;
6、赛罕区中专路街道办事处 2021 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春雨小区、文化厅小区)施工二
标段。
推荐第 2 成交候选人 内蒙古新宏铭建设有限公司 报价 2,438,230 元
工期 计划工期:8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 年 2 月 25 日;计划完工日期:2024 年 5
月 15 日。 安全目标 遏制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确保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
故。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相关验收合格标准。
项目经理 王继超 证书编号 蒙 215151636594
单位填报的业绩 1、内蒙古自治区农作物品种测试评价能力提升项目实验室改造;
2、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车站小学维修改造项目;
3、内蒙古艾姆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厂房、办公楼及实验楼结构加固工程施工;
4、秋实璟峯汇二期 18#、19#、20#、21#、A1、A2 商业楼结构加固工程。
推荐第 3 成交候选人 中原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报价 2,439,570 元
工期 计划工期:8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 年 2 月 25 日;计划完工日期:2024 年 5
月 15 日。工日期:2024 年 1 月 6 日。 安全目标 遏制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确保不发
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相关验收合格标准。
项目经理 王慧军 证书编号 豫 241151574504
单位填报的业绩 1、风水梁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2、宁陵县妇幼保健院妇女儿童救治能力提升重点学科升级改造项目。
未通过评审的供应商名单及否决依据和原因:

发布成交候选人公示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nmgztb.com.cn)、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nmgxh.86ztb.com)。
公示时间从 2024 年 2 月 7 日至 2024 年 2 月 9 日,若供应商对成交候选人结果有异议,可
在公示期内向采购人提出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
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有关
规定,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人公示期间向采购人书
面形式提出。提出异议或投诉内容中必须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
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
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采 购 人: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
采购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吴先生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呼武公路零点五公里处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329481222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大街 8 号
联 系 人: 吴疆
电 话: 15771358519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标签: 房屋维修 改造工程 服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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