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意见的通知
关于公开征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意见的通知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的要求,近期,我乡对2023年6月底前印发的龙观乡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清理,1份行政规范性文件因已完成拟失效。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各界人士可将相关意见建议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给我们。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日期为2024年2月27日。
通信地址:宁波市海曙区龙观乡人民政府(邮政编码:******,地址:宁波市海曙区龙观乡新潮路1号)
电子邮箱:*********@qq.com
附件:拟失效的龙观乡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件)(征求意见稿)
序号 | 行政规范性文件名称 | 文号 | 起草单位(实施单位) |
1 | 关于印发龙观乡重点领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海龙政〔2022〕60号 | 应急管理所 |
宁波市海曙区龙观乡人民政府
2024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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