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者腊乡啊冇小坝溢洪道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
砚山县者腊乡啊冇小坝溢洪道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
砚山县者腊乡啊冇小坝溢洪道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二次公告
2016-04-21
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2014—2015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云财采[2014]7号)、《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县财政局的审批意见,云南润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砚山县水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组织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通过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具体有关事项如下:
一、基本情况 | ||||||||||
项目名称 | 砚山县者腊乡啊冇小坝溢洪道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二次) | 项目 编号 | YSJYZC(竞)2016-22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代理 机构 | 云南润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项目资金来源 | 政府资金 | 采购预算 | 11.188479万元 | |||||||
磋商内容 | 项目设计施工图、磋商文件及补遗全部范围。(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清单和设计图纸) | |||||||||
质量要求 | 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和设计图纸) | |||||||||
报名地点 | 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砚华东路84号原畜牧局4楼)政府采购交易服务股,联系电话:****-*******. | |||||||||
磋商文件索取方式 | 报名时购买(磋商文件1000元/份) | 磋商保证金 | 大写 壹千元整(¥1000元)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 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砚华东路84号原畜牧局4楼) | 响应文件递交 方式 | 专人送至指定投标地点。不接受传真、邮寄或电话投标。响应文件请按时递交,逾期递交的文件恕不接受。 | |||||||
付款方式及期限 | 按照施工合同约定支付 | 施工 地址 | 砚山县者腊乡老龙村 | |||||||
二、时限要求 | ||||||||||
报名及磋商文件索取时间 | 2016年 04 月 22 日至2016年 04 月 28 日。 每天09:00-11:30;14:30-17:00(双休及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16年 05 月 13 日下午 15 时 00 分前 | 开标时间 | 2016年 05 月 13 日下午 15 时 00 分 | |||||||
保证金 交款时间 | 2016年 05月 12日 17时 00 分前 | 开工、竣工时间 | 具体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总工期: 20天 | |||||||
三、相关要求及说明 | ||||||||||
费用说明 | 采购过程中,无论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 |||||||||
供应商资 格要求 | 1、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人员、设备配备; (4)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磋商要求: (1)申请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申请人具有良好的信誉,企业法人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无不良记录和行贿犯罪记录。 (4)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担任过至少一个类似工程的项目经理,且不能有在建工程; (5)技术负责人资格:具备水利相关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 (6)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B证与建造师证为同一人)须为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 (7)近3年内承担过一件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 (8)属云南省省外企业的须具备《云南省水利工程从业单位备案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5、根据《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的意见》(文政发〔2015〕25号)文件要求,凡在文山州进行工程招投标的施工企业均须持有人社部门出具的近两年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对已在本州设立分支机构的施工企业,应按‘属地管理’原则,由本州人社部门出具证明;对未在本州设立分支机构的新进施工企业,应由企业注册地人社部门出具证明。 | |||||||||
报名时提交资料 | 满足资格要求,有兴趣的供应商可以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报名时,应携带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原件审验后退回),另提交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装订成册: 1、报名函;(格式见附件一)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安生生产许可证(副本)、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技术负责人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查询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已加入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贿犯罪档案信息库”的供应商可不再提供); 6、人社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7、省外企业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入滇登记备案证。 | |||||||||
文件要求 | 1、响应文件要求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贰份,并在封面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完好并在封签处加盖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报价人全称、经办人及联系电话并注明“响应文件”“开标时启封”字样递交至指定地点(详见磋商文件)。 2、响应文件按“相关附件”的组成所列内容及顺序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并编制目录、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否则,因响应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本次项目为一整包,磋商申请人不得对一个包中的项目进行拆分,少报或多报,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 |||||||||
保证金 要求 | 1.用公司对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本项目不接受以现金形式交纳的保证金)交入县交易中心账户,并打电话到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认。投标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必须和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办理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栏或空白栏上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参与此次采购活动。 2.供应商应把交纳保证金凭证编制在响应文件中供查验。 3.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到原缴款单位账户;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 |||||||||
定标说明 | 磋商小组按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综合评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供应商候选人。 | |||||||||
采购相关信息查询网站 | 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同时在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请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 | |||||||||
四、集中采购机构基本信息 | ||||||||||
保证金开户银行信息 | 开户名称: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砚山县支行 联系人:陆文武 联系电话:****-******* 地 址:砚华东路84号原畜牧局4楼 邮政编码:663100 | |||||||||
业务联系人 | 陈俊龙、杨海洋 | 联系电话(传真) | ||||||||
采购单位 联系人 | 何股长 | 联系电话 |
附件一:
报名函
云南润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我公司将参与贵公司组织的竞争性磋商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所投标段:
供应商: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地 址: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邮 箱:
年 月 日
标签: 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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