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宁自治县第七幼儿园建设项目监理中标公示
镇宁自治县第七幼儿园建设项目监理中标公示
项目名称 | 镇宁自治县第七幼儿园建设项目(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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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宁自治县第七幼儿园建设项目(监理)
中标候选人公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和科技局委托贵州聚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的镇宁自治县第七幼儿园建设项目(监理)已于2024年02月19日15时30分在在贵州聚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定的评标报告,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瑞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价:按施工中标价的1.4%
服务期: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至本工程保修期满为止。
项目负责人:杨远怀
第二中标候选人:东联建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中标价:按施工中标价的1.4%
服务期: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至本工程保修期满为止。
项目负责人:仲伟书
第三中标候选人:中天顺韵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价:按施工中标价的1.4%
服务期: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至本工程保修期满为止。
项目负责人:陈祥
公示期至2024年02月23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和科技局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2024年02月21日
标签: 第七幼儿园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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