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碳城区碳排放监测平台单一来源中标结果
低碳城区碳排放监测平台单一来源中标结果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黄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名称:黄山市低碳城区碳排放监测平台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黄山市低碳城区碳排放监测平台采购项目
数量:1
单位:项
预算金额:******* 元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对黄山市公共机构能耗监管平台、黄山市重点用能监测平台进行扩容改造,建设“黄山市低碳城区碳排放监测平台”,对重点公共机构、工商业企业用水、用气、用油、可再生能源等能源品种进行全量计量采集,接入平台户数不少于80户,实现能耗数据、碳排放数据采集监管“一张网”,并负责后期运维。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2017年,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实施了黄山市公共机构、大型建筑及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能耗监管平台项目,2021年市发展改革委在原平台基础上进行扩容,建设了黄山市重点用能能耗监测平台,项目由湖南远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具体实施。目前2个平台建设均已经通过验收,运行正常。
为积极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部署,黄山市发展改革委计划在原平台基础上继续进行扩容改造,对重点公共机构、工商业企业用水、用气、用油、可再生能源等能源品种进行全量计量采集,建设黄山市低碳城区碳排放监测平台,实现能耗数据、碳排放数据采集监管“一张网”。
鉴于目前黄山市公共机构、大型建筑能耗监管平台、黄山市重点用能能耗平台已经建设运行,为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现拟在原平台的基础上以软、硬件扩容方式建设,实现节能大数据采集和监管全市“一张网”。
一、利用原有平台对进行扩容,黄山市公共机构、大型建筑及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能耗监管平台、黄山市重点用能监测平台已经建立,在原平台基础上对于重点用能企业用水、用气、用油、可再生能源等能源品种进行全量计量采集,实现碳排放监测。
二、系统的稳定性及节能产品与平台兼容性,本次改造项目涉及到水、电、气设备的安装和数据采集,需考虑现有平台和产品的兼容性,以及整个系统的稳定性。
三、节能产品为定制产品,本次采集设备具有一定的定制性,需要与原有平台数据和设备互联互通,同时平台和软件也会进行对应修改、升级。
四、平台升级以及后期服务统一和延续性,目前全市公共机构、大型建筑及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能耗监管平台、黄山市重点用能监测平台采用的是云平台租赁方式,平台升级以及后期的维护工作均由湖南远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实施,为了后期服务的规范和统一性。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拟定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湖南远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麓松路459号东方红小区延农综合楼10楼1001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2月20日 至 2024年02月27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地址:黄山市政府大楼604室
联系电话:0559-*******
2. 财政部门
联系人:李琪
联系地址:黄山市屯溪区新园东路198号
联系电话:0559-*******
3.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地址:黄山市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
联系电话:0559-*******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注意: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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