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邮电规划咨询设计分公司监控系统采购项目中选候选人公示

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邮电规划咨询设计分公司监控系统采购项目中选候选人公示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邮电规划咨询设计分公司监控系统采购项目中选
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TXZB-GSTF2024-004)
公示结束时间:2024 年 02 月 26 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邮电规划咨询设计分公司监控系统采购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甘肃昕恺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85.9 万元,质量:
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甘肃凯博英商贸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86.1 万元,质量:符合
比选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0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甘肃昕恺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0 不涉及;
中标候选人(甘肃凯博英商贸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0 不涉及;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甘肃昕恺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资
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甘肃凯博英商贸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资格能
力条件;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甘肃昕恺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本项目 2024 年 2 月 19 日开
始评选,评选委员会成员 5 名。本项目共 3 名参选人参与参选,评选委员会按照比选文件规
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参选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甘肃昕恺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综合排名第 1;
中标候选人(甘肃凯博英商贸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本项目 2024 年 2 月 19 日开始评
选,评选委员会成员 5 名。本项目共 3 名参选人参与参选,评选委员会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
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参选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甘肃凯博英商贸有限公司综合排名
第 2;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公示期间,参选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选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比选人提出。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比选参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比选参选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参
选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电信集团采购异议处理办法(试行)》等企
业制度,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人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参选-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书面异议材料
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
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参选人的参选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
源;
8. 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
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比选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 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周羿成,18009407550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田彩霞,17739979790
三、其他
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邮电规划咨询设计分公司监控系统采购项目中选候选人
公示
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邮电规划咨询设计分公司监控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TXZB-
GSTF2024-004)评选委员会按照比选文件载明的评选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参选人递交的参
选文件的评审,评审结果如下:
(一)中选候选人情况:
1. 第一中选候选人
(1) 单位名称:甘肃昕恺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 参选报价:2859000.00 元人民币
(3) 质量: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4) 质保期:终验后 3 年
(5) 评选情况:本项目 2024 年 2 月 19 日开始评选,评选委员会成员 5 名。本项目共 3 名
参选人参与参选,评选委员会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参选文件进行了
评审。经评审,甘肃昕恺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 1
(6)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不涉及
(7) 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2. 第二中选候选人:
(1) 单位名称:甘肃凯博英商贸有限公司
(2) 参选报价:2861000.00 元人民币
(3) 质量: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4) 质保期:终验后 3 年
(5) 评选情况:本项目 2024 年 2 月 19 日开始评选,评选委员会成员 5 名。本项目共 3 名
参选人参与参选,评选委员会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参选文件进行了
评审。经评审,甘肃凯博英商贸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 2
(6)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不涉及
(7) 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二)否决参选情况:
本项目不涉及否决参选情况。
公示期:2024 年 2 月 23 日至 2024 年 2 月 26 日,共 4 天。
公示期间,参选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选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比选人提出。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比选参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比选参选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参选
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电信集团采购异议处理办法(试行)》等企业
制度,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人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参选-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书面异议材料
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
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参选人的参选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
源;
8. 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
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比选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 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周羿成,18009407550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田彩霞,17739979790
比选代理机构: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咨询分公司
2024 年 2 月 22 日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甘肃省通信管理局。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邮电规划咨询设计分公司
地 址:兰州市平凉路 366 号中国通信服务甘肃大厦
联 系 人:王主任
电 话:1809316969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咨询分公司
地 址: 兰州市平凉路 366 号中国通信服务甘肃大厦
联 系 人: 周羿成、李阳
电 话: 18009407550
电子邮件: 33014702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邮电规划咨询设计分公司监控系统采购项目中选
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TXZB-GSTF2024-004)
公示结束时间:2024 年 02 月 26 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邮电规划咨询设计分公司监控系统采购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甘肃昕恺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85.9 万元,质量:
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甘肃凯博英商贸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86.1 万元,质量:符合
比选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0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甘肃昕恺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0 不涉及;
中标候选人(甘肃凯博英商贸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0 不涉及;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甘肃昕恺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资
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甘肃凯博英商贸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资格能
力条件;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甘肃昕恺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本项目 2024 年 2 月 19 日开
始评选,评选委员会成员 5 名。本项目共 3 名参选人参与参选,评选委员会按照比选文件规
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参选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甘肃昕恺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综合排名第 1;
中标候选人(甘肃凯博英商贸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本项目 2024 年 2 月 19 日开始评
选,评选委员会成员 5 名。本项目共 3 名参选人参与参选,评选委员会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
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参选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甘肃凯博英商贸有限公司综合排名
第 2;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公示期间,参选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选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比选人提出。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比选参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比选参选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参
选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电信集团采购异议处理办法(试行)》等企
业制度,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人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参选-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书面异议材料
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
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参选人的参选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
源;
8. 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
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比选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 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周羿成,18009407550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田彩霞,17739979790
三、其他
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邮电规划咨询设计分公司监控系统采购项目中选候选人
公示
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邮电规划咨询设计分公司监控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TXZB-
GSTF2024-004)评选委员会按照比选文件载明的评选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参选人递交的参
选文件的评审,评审结果如下:
(一)中选候选人情况:
1. 第一中选候选人
(1) 单位名称:甘肃昕恺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 参选报价:2859000.00 元人民币
(3) 质量: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4) 质保期:终验后 3 年
(5) 评选情况:本项目 2024 年 2 月 19 日开始评选,评选委员会成员 5 名。本项目共 3 名
参选人参与参选,评选委员会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参选文件进行了
评审。经评审,甘肃昕恺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 1
(6)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不涉及
(7) 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2. 第二中选候选人:
(1) 单位名称:甘肃凯博英商贸有限公司
(2) 参选报价:2861000.00 元人民币
(3) 质量: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4) 质保期:终验后 3 年
(5) 评选情况:本项目 2024 年 2 月 19 日开始评选,评选委员会成员 5 名。本项目共 3 名
参选人参与参选,评选委员会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参选文件进行了
评审。经评审,甘肃凯博英商贸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 2
(6)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不涉及
(7) 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二)否决参选情况:
本项目不涉及否决参选情况。
公示期:2024 年 2 月 23 日至 2024 年 2 月 26 日,共 4 天。
公示期间,参选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选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比选人提出。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比选参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比选参选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参选
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电信集团采购异议处理办法(试行)》等企业
制度,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人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参选-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书面异议材料
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
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参选人的参选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
源;
8. 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
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比选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 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周羿成,18009407550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田彩霞,17739979790
比选代理机构: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咨询分公司
2024 年 2 月 22 日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甘肃省通信管理局。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邮电规划咨询设计分公司
地 址:兰州市平凉路 366 号中国通信服务甘肃大厦
联 系 人:王主任
电 话:1809316969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咨询分公司
地 址: 兰州市平凉路 366 号中国通信服务甘肃大厦
联 系 人: 周羿成、李阳
电 话: 18009407550
电子邮件: 33014702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标签: 监控系统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附件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