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县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暂行意见征集结果及采纳情况
盐津县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暂行意见征集结果及采纳情况
盐津县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暂行)意见征集结果及采纳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交通运输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网信办<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修正》《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的决定(2021年修正)》《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办法〔2016〕112号)》文件精神,县交运局牵头制定《盐津县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暂行)》(以下简称“细则”),于2023年12月27日形成征求意见稿,向相关部门征求意见,于2024年1月18日至2024年2月17日(共31日)期间,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对象
1.县人大办、县公安局、县网信办、县税务局、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人社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司法局、县交运局、昭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盐津大队等部门征求的意见建议;
2.通过盐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ztyj.gov.cn/contents/6082/*****.html。
二、征集结果情况
截止2024年2月18日,共收集意见建议0条。
三、意见采纳情况
意见建议采纳0条。
盐津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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