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云霄县中心城区污水治理提质增效工程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申报材料编制项目二次结果公告采购包1
福建省云霄县中心城区污水治理提质增效工程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申报材料编制项目二次结果公告采购包1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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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5号1幢4-5层 | 1,450,000.00元 |
采购包1(福建省云霄县中心城区污水治理提质增效工程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申报材料编制项目):
服务类(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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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咨询服务 | 福建省云霄县中心城区污水治理提质增效工程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申报材料编制项目 | 福建省云霄县中心城区污水治理提质增效工程共包含云霄县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工程、污水管网建设工程、河道生态修复工程和智慧水务工程等4项工程。本次为项目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申报材料编制服务采购。 | 为推动支持各地加强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能力建设,国家设立了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各地项重点支持污水垃圾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节能减碳、资源节约与高效利用、突出环境污染治理等四个方向。同时为加强和规范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提高中央资金使用效益,调动社会资本参与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的积极性,国家发改委制定了《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根据《办法》中污水垃圾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方向支持内容与标准:“按东、中、西和东北地区分别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45%、60%、60%控制,单个项目支持金额原则上不超过5000万元,重大创新示范项目除外”,福建省为东部地区,本项目能获得总投资30%、总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资金支持。 本次咨询服务的目标为高质量编制资金申报材料配合采购人完成申报工作,力争将福建省云霄县中心城区污水治理提质增效工程纳入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并获得更多的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 项 | 1.项目申报材料编制 本次咨询服务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和福建省相关要求,编制云霄县中心城区污水治理提质增效工程中央预算内资金申报书及相关附件,申报书编制大纲及相关附件情况见第五部分(四)资金申报资料编制大纲。 2.配合采购人完成申报 项目申报材料编制完成并提交省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后,我方项目团队仍将高质量配合采购人开展以下工作,确保高效完成申报工作,尽可能多的申请资金。 ①配合采购人完成项目申报涉及的相关工作,包括参与采购人组织的重要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并提供技术支持; ②针对采购人在申报过程中提出的疑问或问题开展咨询服务,提供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及建议; ③针对各级政府部门对项目申报材料提出的反馈意见和修改要求完成相应的报告完善工作。 | 1,450,000.00 |
采购人代表: | 方泽标 |
评审专家: | 周勇 、 李凌斌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代理服务费:中标金额(万元)100万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 ,100-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 0.8% 。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将代理服务费以转帐、电汇等方式一次性缴清。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帐号:户名:福建鑫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海支行 账号:3505 0166 7107 0000 1443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福建省云霄县中心城区污水治理提质增效工程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申报材料编制项目:1.86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本项目成交供应商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评审得分98.67分
名称:云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云霄县云陵镇元光路60号
联系方式:180*****884
名称:福建鑫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云霄县云糖路1-2号渡头嘉园店面
联系方式:177*****040
项目联系人:方素春
电话:177*****040
福建鑫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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