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营养与健康专业实验室建设合同包一
食品营养与健康专业实验室建设合同包一
食品营养与健康专业实验室建设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食品营养与健康专业实验室建设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gzyzx.jl.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3月1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项目编号:SJLDL202*****007GKXM1
2.项目名称:食品营养与健康专业实验室建设
3.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2024]-*****号
4.采购计划备案编号:采购计划备-[2024]-*****号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预算金额:2,820,000.00元
7.最高限价:2,820,000.00元
8.采购需求:旋转蒸发仪、原子荧光形态分析仪、微波超声波组合合成萃取仪、生化培养箱、全自动立式高压灭菌器、千分之一电子天平、冷冻高通量组织研磨仪等(详见技术参数)
9.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合同签定订后 60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
10.交货地点:吉林农业科技学院指定地点
11.交货方式:由中标人负责将货物安全完好运抵交货地点、安装调试并保证验收合格。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近三年(2020年-2022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应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2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连续3个月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等;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连续3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3.4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单位参与投标;投标人需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进行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提供网站截图证明。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5.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自2024年2月26日08时30分起至2024年3月1日16时00分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gzyzx.jl.gov.cn/)
3.方式:网上报名并下载(投标人取得CA认证后,可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主体登录->投标人”登录后选择“采购业务->交易文件下载”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操作“投标报名”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点击“确认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才具有投标资格。如果投标人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没有点击“确认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将失去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CA认证办理基本流程:首先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ggzyzx.jl.gov.cn),按照规定进行投标人注册登记,网上注册登记后,请携带相关材料到国投安信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办理CA认证。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技术支持联系方式:投标人注册,CA数字证书(USBKey)及电子签章办理咨询电话:0431-********;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4年3月1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开标四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请潜在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活动期间关注网站信息,所有有投标意愿的投标人有义务在网上自行查询,无需书面回复。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变更、延期等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没有及时查看、下载文件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联系地址: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翰林路77号
联系人:杨海斌
联系电话:04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777号明宇广场B座
联系方式:132*****6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波
电话:132*****613
监管部门: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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