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锦州石化公司2024年特种设备检验施工
配合锦州石化公司2024年特种设备检验施工
配合锦州石化公司2024年特种设备检验施工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JZKY-GC-GKZB2024-004
招标人:锦州开元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单位:锦州开元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工程管理中心
2024年2月21日
目录
招标编号:JZKY-GC-GKZB2024-004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配合锦州石化公司2024年特种设备检验施工,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公司(以下简称锦州石化公司),项目总承包单位为锦州开元石化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锦州开元石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开元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诚邀有能力的单位参加该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及基本要求2.1 项目名称:配合锦州石化公司2024年特种设备检验施工
2.2 功能用途:装置维检修施工
2.3招标范围及工程内容:配合锦州石化公司2024年大检修部分装置(一套异丙醇、两套胺液再生、醚化、抽提、MTBE、橡胶等装置)特种设备检验脚手架搭设、防腐保温拆除及恢复、焊道打磨、除锈刷漆等工作以及工程施工产生废旧物资(包括废弃金属等有商业价值的物资)按照《锦州石化公司废旧物资处置管理办法》处置,由中标单位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存放,工程施工产生固体废物,按照《锦州石化公司固体废物管理办法》处置,其中废油漆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保温材料等)等危险废物由中标单位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存放。(估算金额:含税价280万元。)
2.4 实施地点:锦州石化公司所属范围内
2.5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0日
2.6付款条件:无预付款、进度款,工程完工、项目竣工决算完成、分包结算完成且建设方付款后支付
2.7计价方式:预算结算,与业主结算的总价扣除主材和固体废物处置费后下浮
2.8招标控制价:预算结算,与业主结算的总价扣除主材和固体废物处置费后下浮,下浮比例不得低于8% 。本次招标,只招总价下浮比例
2.9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承压设备无损检测》NB/T *****-2015;焊缝及母材打磨质量(打磨宽度和粗糙度)符合NB/T*****检测项目有关要求;脚手架搭拆符合国家脚手架相关规范;防腐、保温、保冷恢复符合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制造标准(如未达到合格标准,中标人负责进行整改,所发生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情节严重影响装置正常运行的扣其合同价款的3%。)
2.10其他要求:本项目所需主要材料由招标方供应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独立法人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3.2.2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管理、资金等方面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适应的施工能力。(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3.2.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4具有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5财务要求:投标方应为一般纳税人(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电子税务局查询),结算应开据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完整的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证,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2.6业绩要求:2021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已完成至少两项类似的防腐保温工程施工经验。(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3.2.7信誉要求:近三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未被中国石油列入禁止交易对象;无其他影响合同履行的不良履约记录。项目负责人(经理)近三年无行贿等犯罪记录。
3.2.8投标人必须提供《保密承诺书》、《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廉洁承诺书》
3.2.9 投标人从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一般A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一般及以上的突发环境事件和质量事故;未处于中石油所属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处置执行期;无其他影响合同履行的不良履约记。
3.2.10须出具“不挂靠、不借用资质承诺书”,一旦发现存在挂靠行为,招标人有权终止合作。
3.3项目管理机构要求:
3.3.1施工现场配备一名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还需具有有效的安全B证,且没有在招标人范围以外承担其他项目,并具备至少有两项类似的防腐保温工程施工经验。(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复印件)。
3.3.2项目经理、技术(质量)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C证)、项目管理人员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及本公告发出之日前120天内的任一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鉴证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3.3其他成员要求:施工员、专职安全员、技术员及质量员必须到岗,并能履行其职责。安全员、质量员必须具有有效的相应资格证书。
3.3.4施工人员入场需要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招标人指定医院体检合格,经招标人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入场施工,体检办证费用由中标人自理。
3.3.5其他要求: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有三年以上类似本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经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2 月22 日至 2024 年2 月 2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发送以下三种资料扫描件到指定邮箱:jzkygc@sina.com。①公告附件中《投标确认函》(加盖公章);②招标文件工本费汇款凭证(附加盖公章的增值税发票开票资料);③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开户许可证等资质的清晰扫描件(原件需在开标时带到现场备查)。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00元,不接受现金。
4.3招标文件为电子版,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费用收取:在购买招标文件以前,从投标人基本银行帐户电汇至招标人指定帐户,并注明:(项目名称)招标文件工本费。
4.5对开具的招标文件工本费增值税发票,如需邮寄,招标人将以到付款方式快递到投标人指定地址。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下简称截止时间)为2024 年 3月5 日14时00 分,地点为锦州开元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工程管理中心办公楼4楼开标室(锦州市古塔区锦朝街2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送达,不接受邮寄。
5.4投标保证金: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前,需提交¥*****.00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
形式: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到招标人指定帐户,并注明:投标保证金。
6. 开标6.1开标时间:2024年3月5 日14时 00分。
6.2开标地点:锦州开元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工程管理中心办公楼4楼开标室(锦州市古塔区锦朝街2号)。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s://”、“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和“锦州石化公司网开元公司主页”上发布。
8.联系方式招标人:锦州开元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锦州市古塔区锦朝街2号
联系人:杨昆(技术) 手机:176*****155
联系人:吴冬梅(商务) 电话:
手机:176*****490 电子邮件:jzkygc@sina.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锦州市铁北支行
帐户名:锦州开元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锦州开元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2月22日
注: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请联系招标联系人,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附件:开票资料确认函
投标人开发票信息
锦州开元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我公司现确认开票资料如下
公司名称: XXXXXXX 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XXXXXXXXXXXXXXXX
公司地址: XX市XX区XX号
联系电话:XXXXXXXXXXXX(请留固定电话)
开户银行:XX行XXXX支行
银行帐号:XXXXXXXXXXXXXXXXXXXX
银行行号:XXXXXXXXXXXXXXXXXXXX
办公电话:XXXXXXXXXXXX
XXXXXX公司(盖公章)
年 月 日
注:请注明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普通发票,如不加注明,招标人将一律开具普通发票。
后附:企业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
投标确认函
锦州开元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你方 年 月日发出的 招标项目(招标编号:)的招标公告,并确认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特此确认。
拟参加投标单位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 签字)
年月 日
拟参加投标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地 址: 邮 编: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1.2 | 招标人 | 锦州开元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 |
1.1.3 | 招标机构 | 锦州开元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工程管理中心 | |
1.1.4 | 招标项目名称 | 配合锦州石化公司2024年特种设备检验施工 | |
1.1.5 | 建设地点 | 锦州石化公司所属范围内 | |
1.2.1 | 招标范围 | 见招标公告 | |
1.2.2 | 计划工期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0日 | |
1.2.3 | 质量要求 | 见招标公告 | |
1.3.1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见招标公告 | |
1.4.4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1.8.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
1.9.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
1.10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前5日 | |
1.11 |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问题48小时内 | |
1.12 | 分包 | 不允许 | |
1.13 | 偏离 | 不允许 |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设计图纸、招标人相关管理制度、本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文件、收取投标保证金通知单、《保密承诺书》 、《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廉洁承诺书》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前5日 | |
2.2.2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年3月5日14时 00分 |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 收到澄清文件后48个小时,没有回复视为自动确认 |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 收到澄清文件后48个小时,没有回复视为自动确认 |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由投标人自行确定 | |
3.2.3 | 招标控制价 | 预算结算,与业主结算的总价扣除主材和固体废物处置费后下浮,下浮比例不得低于8%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 | |
3.4.1 | 投标保证金 | 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必须从投标人基本银行账户转出的形式。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伍万陆仟元整 |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证 |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 2021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 | |
3.5.5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 近 3 年,从招标公告日起往回推算。 | |
3.6.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投标人格式”中有要求的页面和“投标报价文件”所有页面必须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 |
3.6.4 |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 正本1 份,副本 4 份。 | |
3.6.5 | 装订要求 | 1.单册装订,如单册装订太厚,则可分为商务分册和技术分册两个分册装订。格式见第八章。 2.书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得含有塑料或金属。 | |
4.1.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招标人地址:(见招标公告) 招标人名称:(见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投标人名称: |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见招标公告。 |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不予退还。 |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
5.2 | 开标程序 | 密封情况检查:由监标人、投标人代表和招标机构工作人员共同检查。 开标顺序:按投标人参加开标会签到的正顺序。 |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1.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 2.评标专家确定方式:评标委员会共 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其余4人由锦州开元石化有限责任公司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产生,至少有一名经济评委。 | |
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 ■否,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评估法评价后,按综合得分,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招标人根据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 |
7.2 | 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保证金 履约担保的金额:人民币伍万陆仟元整 | |
10.1 | 异议 | (1)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组织过程或招标文件内容或评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应先向招标机构提出异议,对异议回复不满意的,可再向招标人招标管理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异议,或向招标人的上级管理部门或地方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2)对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提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应在开标当场提出;对招标组织活动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示前提出。 (3)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的,如异议不成立将视为恶意异议,投标将被否决或取消中标资格,并且不退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工作人员有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如工作人员或评委有受贿行为的),可向招标人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举报,或向招标人上级管理部门或有管辖权的地方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5)异议应采取书面方式,按招标文件提供的“项目异议申请”格式提出异议。 | |
10.1 | 异议部门及联系方式 | (1)招标机构联系方式:jzkygc@sina.com, 0416-******* (2)招标人招标管理部门联系方式:jzkyshzbb@sina.com,0416-******* (3)招标人纪检监察部联系方式:0416-******* | |
10.2 | 电子版投标文件 | 要求递交: 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与投标文件正本内容一致。 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投标文件正本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PDF文件和未签字、盖章的WORD文档。如电子版投标文件不合格或未递交,须在中标公示期满前补交,否则,不退投标保证金。 投标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单独密封,标注投标人名称。使用U盘、移动硬盘等计算机即插即用设备。 | |
10.3 | 电子招标投标 | 否。 | |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1.1.2 工程基本概况:工程位于锦州石化公司所属范围内,本项目施工内容主要包括:配合锦州石化公司2024年大检修部分装置(一套异丙醇、两套胺液再生、醚化、抽提、MTBE、橡胶等装置)特种设备检验脚手架搭设、防腐保温拆除及恢复、焊道打磨、除锈刷漆等工作。
1.1.3项目业主及监理:
业主:锦州石化公司
监理:锦州石化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2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1.2.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投标人资格要求*1.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4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5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6 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且以中文注释为准。
1.7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8 踏勘现场1.8.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8.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8.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8.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9 投标预备会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9.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机构,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9.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0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1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 分包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1.13偏离不允许
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2.1.1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投标报价要求及其他相关说明;
(6)图纸及其他资料;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2.1.2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招标人将在第一时间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商务分册: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
(4)商务和技术条款偏差表;
(5)投标报价;
(6)资格审查资料;
技术分册:
(7)施工组织设计;
(8)项目管理机构;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报价要求”的报价要求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给定的报价表格及要求填写投标报价。
*3.2.2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要求分解报价的,应按要求进行分解报价。
报价不合理,或故意采取严重不平衡报价的,如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可接受,可以否决其投标。
*3.2.3投标函中出现二个以上投标总价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函和投标文件其他部分中投标总价出现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相应修改其他投标报价。投标函有明显小数点错误或写法错误等的除外。大写与小写出现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除非大写有明显书写错误或小数点错误。投标函无报价的,以其他报价文件的报价为准,如其他报价文件也无报价或报价不唯一的,投标将被否决。
*3.2.4评标期间未发现投标报价问题,评标结束后,投标报价一律以用于评标的报价为准,相应比例修正其他报价(明显错误的先修正),如投标人不认可,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3.2.5报价错误修正原则:
(1)如果报价中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修正报价。
(2)当分项的合价与按费率与基数计算的乘积不一致时,以费率与基数计算的乘积为准,计算分项合价,修正投标报价;除非费率、或计算基数有明显有小数点错误。
3.2.6按3.2.5款修正后的投标报价须经投标人确认,投标人如不接受按投标报价修正规则修正的投标报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3.2.7投标人对招标人的优惠行为应体现在投标报价上,投标报价之外的优惠行为不计算在评标价和中标价中,只体现在合同最终结算中。
3.3 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个日历日。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同时视为投标人延长了投标文件所有文件的相应有效期,但投标人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认可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办理手续:到招标机构联系人处领取“退还投标保证金通知单”,到招标人财务部门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财务手续,招标人财物部门收到投标人的财务手续后最迟于下个月退还投标保证金。被评标委员会否决的投标,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开始退还。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投标人有恶意异议或恶意投诉行为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予退还或没收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以下有效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材料的清晰复印件,最好是彩色扫描件。开标时带原件备查。
“项目管理机构”附项目经理及主要人员(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的有效证明材料的清晰复印件,最好是彩色扫描件。开标时带原件备查。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开标时带原件备查。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没有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接收证书等证明的业绩无效,评标时不予认可。
3.5.4“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提供虚假情况的,一经发现,取消中标资格。
3.5.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 项至第3.5.5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投标文件的编制*3.6.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投标文件中商务内容和技术内容混装的或内容缺少的,评标委员会认为影响评标的,可以否决其投标。
*3.6.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6.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
*3.6.4.1 副本份数不足,缺少一半(含)以上的,投标将被否决。
*3.6.4.2 没有“正本”字样的但投标文件符合正本编制要求的,投标人当场确认正本。不予确认的,不予开标。
3.6.4.3 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内容应保持一致,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6.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3.6.6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及页面内容模糊等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评标委员会认为影响评标的,可以否决其投标。
*3.6.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必须附法人身份证扫描件,没有身份证明或身份证明格式不符本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除非法定代表人携带身份证参加开标会。
*3.6.8 授权委托书须附被授权人即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扫描件,其要求同3.6.7款。没有身份证明或身份证明格式不符本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除非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并出示身份证。
4.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 投标文件应进行密封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4.1.2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予拒收。
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或本章第2.2.2项规定。
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6.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招标人代表、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
(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8)公布评标基价的计算方法;
(9)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10)开标结束。
5.3 开标异议5.3.1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5.3.2未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的,开标会后不得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否则,视为恶意异议,否决其投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6. 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集团公司招标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4 废标条件*6.4.1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或被取消中标资格:
(1)不符招标文件中*号条款的规定或有本章第1.3.2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
(5)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其在投标文件中更新的资料,未能通过资格评审的(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6)在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未能通过此项评审的;
(7)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
(8)投标人未按规定出席开标会的;
(9)招标人规定的其他废标条件的。
7.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7.1.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1.2投标文件必须真实、全面反应投标人情况,故意隐瞒或虚假投标的,评标阶段发现的,投标作废,没收投标保证金;定标阶段发现的,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合同履行阶段发现的,没收履约保证金,需要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并额外扣罚应结算款项10%作为处罚。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7.2.1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或方式公示中标候选人。
*7.2.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或监督部门提出,公示期结束后再提出异议的,视为恶意异议,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7.3履约担保7.3.1 中标人需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7.3.2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陆仟元整。
7.4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5 签订合同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 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招标办公室和纪检监察部门投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异议、异议部门及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2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3电子招标投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4关于知识产权10.4.1 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0.4.2 投标文件中使用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投标人应保证该知识产权的使用合法性,因使用第三方知识产权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评标阶段发现投标人非法使用第三方知识产权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履行合同阶段发现中标人即承包人非法使用第三方知识产权的,需要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违约责任按中标人合同违约执行。
附件:项目异议格式项目异议申请
致【受理部门名称】 :
我【公司名称】 现就 【招标项目名称和招标编号】 的 【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的一种】 提出异议。
提起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及主张:
附件: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提起人: 【公司名称】
住所地:邮编: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动:
法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开标异议除外):
【法人身份证正反面】
异议提气人授权代表: 性别: 年龄:
住址: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开标异议除外):
【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法人签字的授权代表部分删除】
异议提起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2.1 初步评审标准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装订要求 | 书式装订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企业资质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施工资质等级 | 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管理、资金等方面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适应的施工能力。 | ||
项目经理资格 | 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还需具有有效的安全B证,且没有在招标人范围以外承担其他项目,并具备至少有两项类似的防腐保温工程施工经验。(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复印件)。 | ||
三体系认证 | 具有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
财务要求 | 投标方应为一般纳税人(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电子税务局查询),结算应开据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完整的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证,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 ||
业绩要求 | 2021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已完成至少两项类似的防腐保温工程施工经验。(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必须具有有效的相应资格证书。 | ||
2.1.3 | 响应性 评审 标准 | 法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6.7、3.6.8项规定 |
投标报价 | 招标控制价:预算结算,与业主结算的总价扣除主材后,下浮比例不得低于8% 。本次招标,只招总价下浮比例。 | ||
投标内容 | 配合锦州石化公司2024年大检修部分装置(一套异丙醇、两套胺液再生、醚化、抽提、MTBE、橡胶等装置)特种设备检验脚手架搭设、防腐保温拆除及恢复、焊道打磨、除锈刷漆等工作。 | ||
工期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0日 | ||
工程质量 | 合格,满足《承压设备无损检测》NB/T *****-2015;焊缝及母材打磨质量(打磨宽度和粗糙度)符合NB/T***** 检测项目有关要求;脚手架搭拆符合国家脚手架相关规范;防腐、保温、保冷恢复符合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制造标准。(如未达到合格标准,中标人负责进行整改,所发生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情节严重影响装置正常运行的扣其合同价款的3%。) | ||
投标有效期 | 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 | ||
投标保证金 | 人民币伍万陆仟元整(具体要求见招标公告) | ||
付款条件 | 无预付款、进度款,工程完工、项目竣工决算完成、分包结算完成且建设方付款后支付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 ||
投标报价文件 | 符合第五章“报价要求”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 ||
偏离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3项规定 | ||
施工方案 | 内容基本完整,必须包括如下部分: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资源配备计划。 |
2.2 详细评审标准 | ||||
序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1. 技术分A: 施工组织设计A1评审: 24分;项目管理机构A2评审:6分; 2. 商务分B:商务评审:10分; 3. 投标报价分C:投标报价评审:60分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2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A1标准 (24分) | 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 | 10 | 1、有施工技术措施方案、施工程序、施工大纲且方案合理可行、具有针对性,内容完整(至少包括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资源配备计划。各部分应包含有明确目标、影响因素分析和采取的措施等基本内容)(10.0~7.1 分); 2、有施工技术措施方案、施工程序、施工大纲且方案合理可行但针对性不强( 7.0~5.1分); 3、有施工技术措施方案、施工程序、施工大纲且方案合理可行但无针对性( 5.0~2.1分); 4、有施工技术措施方案但施工程序及施工大纲有明显错误(2.0~0 分)。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 3 | 1、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针对性切实可行( 3.0~2.1 分); 2、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可行但针对性不强的(2.0~1.1 分); 3、质量保证措施基本达到要求但存在一些问题的( 1.0~0 分)。 | ||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 3 | 1、有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方案且可行;投标书中有具体、完整、可行的安全文明施工实施保证措施,并符合国家、省、市、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 3.0~2.1 分); 2、有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方案且可行;投标书中有具体安全文明施工实施保证措施,但不十分完善,并符合国家、省、市、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 2.0~1.1分); 3、有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方案且可行;投标书中有安全文明施工实施保证措施,但不具体不完善者( 1.0~0 分); | ||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 2 | 1、有具体、完整、可行的体系实施保证措施且针对性强(2.0~1.1 分); 2、体系实施保证措施不完善且针对性不强( 1.0~0 分)。 | ||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 3 | 1、工序搭配逻辑关系和关键线路清晰、合理、并能指导施工且针对性好的(3.0~2.1分); 2、施工进度计划按投标工期安排,工序搭配逻辑关系和关键线路清合理但针对性一般的(2.0~1.1 分); 3、工序搭配混乱且无针对性的( 1.0~0 分)。 | ||
资源配备计划 | 3 | 1、施工机具需要计划:机具配置合理(1.5~1.1 分),基本合理(1.0~0.6 分),较差(0.5~0 分); 2、劳动力安排计划:合理(1.5~1.1 分),基本合理(1.0~0.6 分),较差( 0.5~0 分)。 | ||
项目管理机构评分A2标准(6分) | 项目经理业绩 | 4 | 类似工程有效业绩超过2项的,每项加1分,最高4分。 | |
其他主要人员 | 2 | 资料员、造价员,依据其资格证明、业绩证明等评分,每人最高1分。 | ||
3 | 商务评审 得分B (10分) | 财务要求 | 2 | 资产负债率最低的2分,最高的0分,介于之间的按插值法给分。 |
企业有效类似业绩 | 8 | 投标人在满足招标公告要求的有效业绩的基础上,每超一项2分,最多不超过8分。 | ||
4 | 投标报价得分C (60分) | 投标报价 | 60 | 有效标:下浮比例不低于8%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标。 评标基准价S计算方法: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1.05。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P=投标人评标价?S | ||||
偏差率P评分规则:P为0,得满分(即100X权重);-1 % (含)至0%(不含)每超 -1.0% 扣2分, 0.0 % (不含)至 +1.0%(含)每超 1.0% 扣 1分,+1.0 % (不含)至 +5.0%(含)每超 1.0% 扣 2分;偏差超出上述范围的,每超 ±1.0% 扣 3.0 分(精度保留2位小数)。线性评分。最多减 30 分。 | ||||
投标报价得分C=60-P |
注:施工组织设计编制顺序要按本表评分因素的顺序安排,并在目录中标明页码,否则该项评审扣2分。
1.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评标标准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和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判断投标是否为废标。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详细评审标准2.2.1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3.1 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得分计算
投标人得分=技术分A+商务分B+投标报价分C。
*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3.4投标人拒绝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4. 评标结果4.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评标办法对投标人排序,并推荐中标候选人。若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因存在法定不能中标情形或本招标文件规定不能中标情形或主动放弃中标的,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将中标授予评标排序的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
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工程专业分包合同
工程承包单位【名称】
与
工程分包单位【名称】
【年】【月】【日】签署
目 录
1 词语定义......................................................................................... 34
2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6
3 工程概况......................................................................................... 36
4 分包工程范围和内容..................................................................... 36
5 乙方资质......................................................................................... 36
6 合同工期......................................................................................... 37
7 质量标准和规范............................................................................. 38
8 工程技术资料的提供..................................................................... 38
9 材料、设备供应............................................................................. 39
10 项目经理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 40
11 甲方权利义务................................................................................. 41
12 乙方权利义务................................................................................. 42
13 履约担保......................................................................................... 42
14 合同价款与结算............................................................................. 43
15 分包工程量确认与计量................................................................. 45
16 分包合同价款的中间支付............................................................. 45
17 工程验收......................................................................................... 47
18 分包合同价款的最终支付............................................................. 48
19 缺陷责任及保修............................................................................. 49
20 农民工工资保障............................................................................. 49
22 禁止转包、再分包、挂靠............................................................. 51
23 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 51
24 知识产权......................................................................................... 51
25 权利瑕疵担保................................................................................. 52
26 诚信合规......................................................................................... 52
28 不可抗力......................................................................................... 54
31 违约责任......................................................................................... 57
32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59
33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59
34 合同生效......................................................................................... 60
附件1: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64
附件2:乙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65
附件3:健康、安全与环境(HSE)合同.............................................. 66
本___________(专业工程名称)分包合同(“本合同”)由以下双方在______签订。
工程承包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分包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主体以下合称“双方”,单称“一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相关内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非主体工程的分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下列词语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业主:是指在(工程名称)工程建设项目的总包合同中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建设单位,即(业主名称)。
1.2承包单位:是指与业主签订总包合同,并经业主同意,将本合同所涉的专业工程依法进行分包的具有工程施工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即本合同甲方。
1.3分包单位:是指具有专业工程资质并通过投标或其他方式确定的与承包单位签订本分包工程施工合同的当事人,即本合同乙方。
1.4专业工程分包:是指承包单位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完成的活动。
1.5项目经理:是指为完成本合同所涉分包工程,由甲乙双方各自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其中甲方指定的为总包项目经理,乙方指定的为分包项目经理。
1.6监理工程师:是指甲方或业主确定的监理单位派驻现场负责监理施工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7总包合同:是指甲方与业主签署的施工总承包合同。
1.8合同价款:指双方约定的,甲方用以支付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9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甲方确认后增加的合同价款。
1.10 图纸:指由甲方、业主提供或由乙方提供并经甲方批准,满足甲方或乙方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1 施工场地:指由甲方或业主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甲方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2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传真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3 永久占地:包括站场、阀室、三桩、警示牌、水工保护、构筑物等永久设施用地。
1.14 临时占地:包括施工作业场地、临时便道、进场用地、设备材料堆放场地等项目实施过程中属于临时占用的区域。
1.15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质保金):指双方在本分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乙方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1.16 缺陷: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的规定,以及总包合同和本合同的约定。
1.17 开工日期:指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乙方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8 竣工日期:指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乙方完成分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9 天或日:除特别指明外,均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00时。
1.20 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按照如下顺序解释:
(1)本合同及其附件;
(2)中标通知书(如有);
(3)施工图纸和设计说明;
(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含甲方审批的特殊工程技术措施);
(5)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6)经双方认可的投标书及其附件。
(2)分包工程名称:
2.
2.1
3.2分包工程地点:
4分包工程范围和内容
(1) 专业分包资质类别与等级:_____________
(2) 资质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发证机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___________________
6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完工日期:年月日;总日历作业天数:天。总日历作业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工、计划完工日期计算的天数不一致的,以总日历作业天数为准。
6.2.1 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如不能按期开工,应当在约定开工日期前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期开工的申请并说明理由。甲方在接到申请后的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乙方。甲方不同意乙方申请或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申请的,工期不予顺延。
3.
4.
5.
6.
7.
7.1
7.2
6.2.2 因甲方或业主原因不能按约定日期开工,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相应顺延工期。
6.3工期延误
在施工过程中,如遇到下列情况,双方应及时协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顺延工期:
7.3
6.3.1 因不可抗力事件或其他非乙方责任造成的意外事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结束______小时内,双方就工期延期进行协商,经业主同意后形成书面协议,双方各自承担工期延误造成的损失。
6.3.2 一周内非双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______小时,双方协商,并经业主书面认可后工期予以顺延。
6.3.3 因业主提出变更计划或设计、未能按约定提供图纸、未按约定支付工程备料款和工程进度款、未提供施工现场水、电源、道路接通条件、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等业主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准备相应索赔资料向业主索赔相关费用和工期,索赔费用分配双方另行协商。
6.3.4 因甲方未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进行,或者非乙方原因引起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变更及工程量增加导致工期延长的,双方协商,并经业主书面认可后工期予以顺延,由此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甲方或按承包合同及本合同确定的责任方承担。
6.3.5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乙方应采取赶工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和承担相应处罚。若延误工期长达______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根据总体工程进度安排另行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并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7质量标准和规范
7.1本分包工程的质量必须符合总包合同有关质量标准的约定,同时,应满足国家现行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201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等相关标准、规定中有关专业施工作业的质量要求。
7.3本合同签署后,若工程规范、标准等发生变化的,乙方应当按照最新的标准、规范执行,因此增加的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8.1开工前_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图_____套,非标图_____套,国家标准由乙方自备。
8.2如引进成套设备,甲方向乙方提供原版图_____套、中文图_____套、施工要领书或技术标准_____套。
8.3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时,乙方应在____小时内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及时通知业主,待解决方案确定后_____小时内将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提交乙方,乙方按修改或变更后的设计文件施工,由此增减的费用双方协商,工期相应顺延。
8.4设计变更、材料代用通知均采用书面形式,且经设计人签字并加盖设计部门公章,方为有效。
8.5为免争议,双方一致确认并同意,本工程的签证事项均应由总包项目经理和分包项目经理共同会签方可作为有效证明。但关于价格、工期以及价格与工期的变更的审核均应当以总包项目经理签字为准。
8.
9.
10.
10.1
9.1.1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见附件2(主要内容包括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标准、交货期限和地点等)。甲方应按一览表的约定提供材料、设备,并向乙方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
9.1.2 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到货后_____小时内,由双方共同清点,如初步发现甲方实际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一致时,乙方应当场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负责解决,由此导致乙方工期延误的,工期顺延。
9.1.3 材料、设备安装前,乙方应会同有关人员对其结构、几何尺寸进行检查,并对基础上的轴线、标高进行复核。安装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将有关技术资料、专用机具和随机配件一并交给甲方。
9.1.4 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因乙方保管不善发生毁损、丢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由此导致乙方工期延误及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行承担。
9.1.5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需要进行检验或实验的,由乙方或乙方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执行,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9.1.6 甲方可委托乙方负责其所供应(包括业主供应)的材料、设备的运输、装卸及保管,运输费、装卸费及保管费双方另行商定。
10.2
9.2.1 乙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见附件3(主要内容包括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标准、交货期限和地点等)。
9.2.2 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要求和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提供材料、设备,要求具备出厂合格证、产品质量合格证和产品质量检测证,并对其质量负责。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与图纸或质量标准要求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9.2.3 乙方应负责自行运输、妥善保管其所供应的材料、设备,并承担因其保管不善导致的毁损、丢失带来的经济和工期损失。
9.2.4 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也可以委托甲方进行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材料、设备无合格证明或经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9.2.5 甲方发现乙方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或质量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有权视情况要求乙方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9.2.6 乙方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须事先获得甲方审批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确定。
10.1 甲方委派担任甲方现场项目经理,常驻工地负责施工管理和本合同的履行。甲方授权现场项目经理代表甲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交付、接收相关资料及在相关履行资料上签字。如无甲方书面明确授权,其他任何人无权代表甲方签字。甲方更换现场项目经理的,应以书面形式提前天通知乙方。
10.2 乙方委派担任乙方现场项目经理,常驻工地负责乙方分包工作范围内的施工管理和本合同的履行。乙方需更换项目经理的,应提前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申请中应载明继任项目经理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项目经理。乙方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应按照本合同第31.7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0.3 乙方应在接到开工通知之日起日内向甲方提交相关人员安排及有关资料,包括:(a)施工、技术、材料、质量、安全、合同、财务等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名单、岗位职责、注册执业资格【、个人印章、签字样本】和授权委托书等;(b)各工种技术工人的安排情况。同时,乙方应提交其与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劳动关系证明及其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
10.4 乙方派驻到施工现场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如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应提前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申请中应载明继任人员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均应持有相应的资格证明,甲方可以随时检查。乙方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或前述人员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应按照本合同第31.7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0.5 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通知中应当载明要求更换的理由。乙方应在接到更换通知天内进行更换,并将新任命的项目经理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书面告知甲方。继任项目经理继续履行第10.2款约定的职责。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应按照本合同第31.7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1.1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施工作业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施工作业质量,并对存在的质量隐患提出整改要求,乙方应当及时完成整改。
11.2甲方有权对分包工作内容及工作量作出调整。
11.3按时向乙方提供工程技术文件和施工图纸;组织乙方参加业主方图纸会审;按时向乙方进行设计图纸交底。
11.4按时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和施工所需的应由甲方办理的证件、批件。
11.5统筹安排乙方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11.6甲方可以随时书面通知乙方暂停其在本合同下全部或任何部分工作。乙方应立即执行甲方通知,并应在上述停工期间,照料需由乙方监管的所有在建工程及业主/甲方财产。甲方可随时向乙方发出通知恢复工作,且乙方应尽其最大努力在收到上述通知后立即恢复履行其义务。因甲方原因停工造成乙方工期延误,甲方应给予顺延,并赔偿乙方必要的停工费和复工费。
11.7组织分包工程的质量检查和竣工验收。
11.8负责与业主进行分包工程建设有关问题的沟通与协调。
11.9乙方与业主、其他专业服务队伍之间的工作关系由甲方负责协调,其他对外关系由乙方负责协调。
11.10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
12.1有权在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义务后,获得分包合同价款。
12.2有权拒绝甲方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不当指令。
12.3在合同生效后_____日内,编制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和分包工程的预算,并报甲方审核。在工程开工前_____日内向甲方提交技术措施、材料供应计划等施工技术文件。
12.4乙方需在甲方规定时间内提交每月工程计划、当月已完成工作量统计等各种报表。
12.5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应负责已完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或损失,乙方应予以修复或赔偿。
12.6遵守业主和甲方有关管理制度,接受业主或其聘请的监理公司以及甲方的监督和管理。
12.7确保分包工程如期完成,并就分包工程质量与甲方一并向业主承担连带责任。
12.8乙方应与其招用的施工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为其办理保险,对其进行基本的安全培训。
12.9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
13.1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约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_____日内】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其金额为本合同价款的_____%,其有效期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分包工程验收合格之日止。
13.2 如乙方有违约情形,甲方要求其限期改正,乙方仍继该违约行为的,甲方可通过履约保证金主张索赔。
13.3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乙方向甲方提交返还履约保证金的书面申请,经甲方审核确定应返还的金额后予以返还。
本工程为【招标/非招标】工程。
14.1.1 本合同采用固定总价方式。
本合同不含税固定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税率为%;含税固定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本合同总价包括分包内容及分包范围中所有工作量,最终以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竣工决算审计结果为准。
14.1.2 本合同采用固定单价方式。
本合同不含税暂定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税率为%;含税暂定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合同暂定总价仅作为支付分包款项的依据,结算价款以双方签字确认的完工工程量确认单与工程量综合单价表(见附件1)中的单价的乘积计算,除另有约定,综合单价在合同期内不予调整。合同价款最终以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竣工决算审计结果为准。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而擅自实施的超出本合同范围的施工内容,甲方不予计取。
14.2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税金,由乙方自行承担。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若国家税率政策发生变更调整的,本合同的执行税率也随之进行相应的调整。
14.3.1 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发生变化引起工程造价增减变化的;
14.3.2 国务院有关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行业建设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布的价格调整且业主已按照公布的价格进行了相应的价格调整的;
14.3.3 甲方或业主同意工程量增减或设计变更;
14.3.4 招标工程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招标工程量清单缺、漏项或错误,需新增工程量清单项目的;
14.3.5 发生本合同第9.2.6条约定的情形的;
14.3.6 除发生上述14.3.1至14.3.5款约定的价格调整情形外,本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不做调整。
14.4.1 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国务院有关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行业建设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布的价格调整文件。
14.4.2 招标工程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中有适用于新增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应适用该项目的单价;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新增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对于既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情形的,双方协商确定。
14.4.3 本工程应优先使用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总包合同中约定的定额及取费标准,总包合同中未作约定的,应适用以下定额及取费标准:
(1)安装工程(包括与土建工程配套的安装工程),适用《石油建设安装工程预算定额》(中油计[2013]523号文件)、《石油建设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中油计[2015]12号文件)、《石油建设安装工程其它费用定额》。
(2)土建工程(包括与安装工程配套的土建工程)适用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建设主管部门颁布的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与费用标准。
(3)公路工程适用合同签订时施工所在地的《工程预算定额》。
(4)上述定额不足部分可参照套用。
(5)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若上述定额与取费标准发生变更调整的,应适用调整后的定额及标准。
14.5.1 甲方委托乙方实施的本合同约定范围之外的其他工作,在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依照本合同相关条款单独编制费用预算。
14.5.2 甲方有权对现场签证进行复核、审查。
14.5.3 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竣工决算审计和工程结算审计工作,并按照审计结论返还多结算的工程款。如果乙方不予配合,甲方有权视情况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第14.1款约定的【含税/不含税】合同价款%的违约金;如果乙方自接到甲方返还通知之日起日内未返还多结算的工程款,甲方有权采取司法措施进行追讨。
15.1分包工程已完工工程量的确认必须由甲方项目经理进行审核签认,未经甲方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并加盖项目公章的工程量确认相关材料无效。
15.2双方应及时对已完工工程量进行计量,乙方应在每月日向甲方提交本月已完工工程量确认申请单,真实、准确地记载乙方本月已完工工程量情况。
16.1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按月支付进度款,每月_____日前乙方向甲方提交上个月进度款付款申请及已完工工程量确认单,甲方对前述材料核实签认后,于次月_____日内,按乙方实际完成工作量的_____%付款,进度款付至分包合同价款的_____%时停止付款。进度付款系暂时付款,并不表示该工程已无缺陷,如有缺陷,乙方应承担相应分包范围内的责任。
16.2因发生本合同第14.3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情形而追加的合同价款应与上述价款同期支付。
16.3甲方向乙方付款的前提是乙方提交符合法律规定的正式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发票不符合国家相关税务法律规定的,甲方有权不予支付相应部分的分包合同价款,并不承担本合同第31.1款约定的违约责任。
17.1本分包工程验收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及规范执行。甲方与业主有特殊约定的,从其约定。
17.2.1 乙方应在隐蔽工程隐蔽前小时内将验收内容、时间和地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验收,隐蔽工程的施工质量符合本合同约定,甲方会同业主、监理单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方可继续施工;如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甲方限定的期限内整改后申请重新验收。
17.2.2 甲方接到通知后小时内未验收的,乙方可顺延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其停工、窝工损失。
17.2.3 重新检验。无论甲方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应按其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或业主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7.3.1 工程中交后,乙方建设项目文件的归档必须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2014)、《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DA/T 28-2018)、《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中油办〔2010〕187号)、《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指南(2017版)》和《锦州石化公司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以工程中交日期为准,乙方单独单位工程需要在工程中交5个月内完成施工档案的移交,并将石化公司档案室接收单据移交甲方备案。乙方完成的部分分部工程需要与相关单位合卷交档的,需要在工程中交后3个月内将分部工程资料移交相关组卷单位,并将相关组卷单位接收单移交甲方备案。
17.3.2 交工资料审查移交过程中,乙方资料存在错误,乙方自费修改。
17.3.3 乙方应在分包工程完工后日内,向甲方发出书面的验收通知,并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如甲方根据业主对主体工程的竣工验收安排,需顺延乙方验收日期或甲方不能按通知的时间要求组织验收,应及时告知乙方,双方另行商定验收日期。
17.3.4 分包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甲方在验收文件上签字后日内,双方办理工程交接手续。自接收之日起,甲方承担该工程的照管责任,并负责其维护、保养、维修,但不包括需由乙方完成的缺陷修复和零星扫尾的工程部位及区域。甲方也可委托乙方对验收合格的分包工程进行照管,发生的费用双方协商确定。竣工验收不合格的,由乙方返工或修理,并负担全部返修费用,自第一次验收起连续三次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以委派其他分包单位完成修理工作,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应的违约责任。
17.3.5 双方对分包工程验收合格,不能免除乙方在总体工程验收时以及质量保修期内对分包工程应承担的责任。
18.1 乙方全部工作完成,且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后天内,乙方向甲方递交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分包合同价款的最终结算。
18.2 如甲方对乙方提交的结算价款无异议,应在收到结算资料后日内确认并向乙方支付至最终结算价款的%;如甲方对乙方提交的结算价款有异议,双方应共同复核并商定结算价款,商定后需修改结算资料的,甲方在乙方按其意见完成修改并重新提交结算资料后的日内确认,并按前述比例支付结算价款。
18.3 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结算款后日内,且在乙方向甲方提供其完整的施工人员(包含农民工)工资书面发放证明资料,确认无任何工资拖欠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扣除质量保证金以外的分包合同价款尾款。若乙方存在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的情形,甲方有权从应付款中扣减欠付款项并直接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
18.4 若双方对结算价款未能达成一致而导致甲方不能支付有争议款项的,不视为甲方违约,甲方无需支付违约金。对有争议款项,双方按本合同第32条的约定处理。
19.1 缺陷责任期为自本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个月;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约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缺陷责任期从实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9.2 甲方预留合同最终结算价款的%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质保金),质保金不计利息。
19.3 缺陷责任期内,若工程无任何质量问题,乙方应在缺陷责任期满后日内向甲方提交质保金返还申请,甲方应于接到申请后日内将质保金返还给乙方。
19.4 缺陷责任期内,若发生因乙方原因导致的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补救、修正、返工等,直至工程质量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支付或从质保金中扣除,质保金不足扣除的部分,由乙方负责承担。如乙方未在合理期限内对缺陷部分进行修复或拒绝执行甲方要求,甲方将扣除相应数额的质保金,不足部分,乙方负责承担。同时,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如有)。
19.5 如甲方接到申请后日内既不返还质保金,也不向乙方主张工程缺陷,视同认可乙方的返还质保金申请。
19.6 因第三人原因造成的工程缺陷,甲方要求乙方整改时,乙方应全力协助整改,相关费用由甲方向第三人追偿。
20.1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应当一并向甲方提交关于依法、依约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书面承诺作为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条件之一。
20.2合同签署后,乙方应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和专款专用账户,开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比例为【含税/不含税】合同价款的%,保证金用于垫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20.3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进出场管理、登记造册以及各种证照的办理。配备专(兼)职实名制管理人员,通过信息化手段将相关施工人员实名制信息数据实时、准确、完整上传至相关部门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且相应的信息数据应及时向甲方报备。对于需报经总承包方进行收集、核实、更新并完成上传的施工人员实名制信息,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并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不得漏报、瞒报。
20.4乙方取得预付款、进度款时,优先、定期、直接以货币形式,通过银行转账或者现金向农民工本人支付工资,不得将农民工工资拨付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代发。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其完整的已经发放农民工工资的书面证明资料,确认无任何工资拖欠后,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扣除质量保证金以外的合同价款尾款。若乙方存在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的情形,甲方有权从应付款中扣减欠付款项并直接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
20.5甲方有权对本合同项下乙方的人员实名制制度、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专款专用账户使用情况、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进行监督,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有权责令乙方限期整改。
20.6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应当一并向甲方提交关于依法、依约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承诺函,该书面承诺作为甲方付款的条件之一。因乙方拖欠农民工工资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不利影响的,乙方应自负费用为甲方消除影响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造成恶劣影响的甲方有权与乙方终止合同并将乙方列入黑名单管理。
21.1 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能够证明索赔事件发生的有效证据。
21.2 甲方未能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应由甲方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乙方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或乙方的其他经济损失,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交索赔报告。
21.5 乙方未予积极配合,使得甲方涉及到分包工程的索赔未获成功,则甲方可在按分包合同约定应支付给乙方的金额中扣除上述本应获得的索赔款项中适当比例的部分。
22.1 乙方应独立完成本合同项下的分包工程,不得将其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乙方应保证在承揽本分包工程时不存在挂靠行为。
22.2 若乙方发生转包、再分包、挂靠行为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并将乙方清退出其合格分包商名录,乙方在年内不得承揽甲方任何工程项目。
与本分包工程相关的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应按双方签订的附件4《建设工程专业分包HSE合同》执行。
24.1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图纸、甲方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甲方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属于甲方,乙方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其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24.4在本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所取得的专利或专用技术等权属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执行:
(1)甲方所有,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可无偿使用。
(2)乙方所有,甲方有权无偿使用。
(3)双方共有,收益分成比例双方另行协商。
(4)双方与业主协商成果归属及收益比例分成。
26.1合同双方应坚持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招标投标、工程建设、安全环保质量管理、经营活动与市场竞争的法律法规,以及关于诚信、合规的各项规定,并严格执行合同文件。
26.2乙方(包括其关联方、代理商、供应商、服务商等,下同)声明,已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甲方的直接母公司和/或最终母公司)门户网站(http://www.cnpc.com.cn/cnpc/index.shtml)上阅知《中国石油诚信合规手册》内容,并承诺在履行本合同以及因此开展的相关交易活动过程中遵守该手册阐明的诚信合规原则。
27保险
27.1乙方应为下述事项办理保险,保险期限自开工之日起至本专业分包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
(1)乙方供应材料、设备及现场自有财产险,保险金额不少于万元;
(2)乙方人员的伤亡险,保险金额不少于万元;
(3)施工现场第三方责任险,保险金额不少于万元。
27.2 上述保险金额不得低于甲方的要求。如果业主为工程、工程设备和材料办理了工程一切险,乙方应负责该保险免赔额以内的损失。在正式开工日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保险单或其他保险证明的复印件。
27.3 如果乙方未能提供保险单或其他保险证明复印件,甲方可以办理本应由乙方办理的保险,并从应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中扣回甲方支付的保险费。
28.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水灾、火灾(非人为)、雷击、雪灾、海啸、风暴潮、台风、泥石流、滑坡、瘟疫、流行性疾病等自然灾害;战争、骚乱、戒严、暴动、恐怖袭击、罢工、内乱等社会事件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情形。
28.4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因不可抗力发生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双方各自负责其人员伤亡,并承担相应费用;
(2)乙方设备、设施损坏及停工损失,由乙方承担;
(3)停工期间,乙方应甲方要求留在作业场地的施工和管理人员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作业场地发生的清理、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
(5)延误的施工工期相应顺延。
(1)在从对方获得前,已经掌握且对方不反对使用或披露的信息;
(2)已经为公众所知的信息,但该等信息为公众所知是由于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除外;
(3)一方按照有管辖权的法院或其他有权机关的合法要求而披露的信息;
29.3本合同的变更、解除、履行完毕等不影响本条款的效力,在发生上述情形下,各方仍应履行保密义务。
29.4保密期限为本合同有效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_____年。
30.1与合同有关的批准文件、通知、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意见、确定和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或合同双方确认的其他形式,并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接收人。
30.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本合同项下双方之间的一切通知均可通过传真、邮递、快递、电子邮件或双方同意的其他方式送达以下地址:
(1)____________(甲方名称)
联系人: 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传真号码: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乙方名称)
联系人: 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传真号码: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
(1)由挂号信邮递,发出通知一方持有的挂号信回执所示日;
(2)由传真传送,收到成功发送确认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3)由特快专递发送,以收件人签收日为送达日,收件人未签收的,以寄出日后第四个工作日为送达日;和
(4)由电子邮件发送,以发出通知一方邮件系统显示已成功投递对方服务器(包括但不限于收到被通知一方阅后自动回执)的当日。
30.4双方的通讯地址可作为法院或仲裁机构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的地址,一方的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如发生变动,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因未及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变动方自行承担。
30.5双方应及时签收对方送达至约定地点和指定接收人的来往信函;如确有充分证据证明一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收的,视为拒绝签收一方已签收。
31.1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或结算款,除应继续履行付款义务外,每逾期一日,应按照拖欠金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1.2 甲方未履行其他义务或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并顺延其工期。
31.3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含税/不含税】合同价款的‰作为违约金,甲方可在结算时予以扣除。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赶工措施,因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拖期行为对整体施工进度已造成严重影响,甲方可以选择与乙方解除合同,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并有权将乙方未完成的工程内容交由其他分包单位完成。
31.4 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完成整改,并向甲方支付【含税/不含税】合同价款的%作为违约金,甲方可在结算时予以扣除。因乙方原因引发分包或总包工程质量事故隐患,且该隐患无法修复,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31.5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22条约定,存在转包、再分包、挂靠情形的,乙方应按【含税/不含税】合同价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遭受的损失的,乙方应继续赔偿甲方遭受的损失,该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以招标或其他方式选商所发生的费用。
(2)解除合同后,甲方另行选择其他分包单位替代乙方完成尚未完工部分的工程所发生的费用。
(3)因工期延误、质量隐患或事故所导致的费用。
(4)因业主罚款或业主追究违约责任等而发生的费用。
(5)发生的诉讼、仲裁纠纷案件或其他争议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1.6 乙方违反合同约定采购和使用不合格的材料、设备的,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完成替换,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1.7 乙方未履行本合同第10条约定,在项目经理和其他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委派、更换、离场的报备管理中发生违约行为的,应按【含税/不含税】合同价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额外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1.8 未经甲方允许,乙方私自与业主就本合同项目达成协议,或直接接受业主指令,损害甲方利益的,视为乙方违约,应按【含税/不含税】合同价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1.9 乙方未按本合同第18.1款约定的时间提交竣工结算资料的,应按【含税/不含税】合同价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在结算时直接扣除。
31.11 乙方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31.12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2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32.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依照其进行解释。
32.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开始后_____日内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按以下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提交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在_____进行仲裁。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3)提交双方共同上级协调解决。
32.3 在诉讼/仲裁/协调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双方均不得以解决争议为由拒不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
(1)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变更应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内容涉及总包合同相关权利义务调整的,应经业主同意。
(2)总包合同变更涉及本分包合同的,双方应签订变更协议。
(1)总包合同解除。如在乙方未全面履行分包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解除,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解除分包合同,并向乙方支付:(a)经验收合格的已完工工程款及其他必要的费用;(b)经甲方同意后,乙方为分包工程已采购或已运至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款。甲方应按正规有效采购凭证或工程所在地造价部门确定的价格向乙方支付。
(2)双方协商一致解除。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4)由于不可抗力之外的情形或者受其他非合同双方签约时能预见的客观情况的影响,本工程停工超过天,且双方无法就合同继续履行达成一致意见,则双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
(5)因一方违约(包括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6)依本合同第6.3.5款,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长达___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7)依本合同第22条约定,乙方存在转包、再分包、挂靠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8)乙方被甲方或甲方上级主管部门取消准入资格。
(9)甲方拒不支付合同价款超过%,经乙方书面催告后日内无合理理由仍未付款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拒付的情况除外。
(10)其他 。
33.3 合同变更或解除,不免除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4合同生效
34.1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35.1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5.2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方执______份,乙方执______份,每份文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页为《建设工程专业分包合同》签署页】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量综合单价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分包项目工程 | 工作内容 | 单位 | 数量 | 综合单价 | 暂定总价 | 备注 |
1 | | | | | | | |
2 | | | | | | | |
3 | | | | | | | |
4 | | | | | | | |
5 | | | | | | | |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序号 | 材料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质量标准 | 交货期限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 | | | | | | |
2 | | | | | | | | |
3 | | | | | | | | |
4 | | | | | | | | |
5 | | | | | | | | |
6 | | | | | | | | |
乙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序号 | 材料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质量标准 | 交货期限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 | | | | | | |
2 | | | | | | | | |
3 | | | | | | | | |
4 | | | | | | | | |
5 | | | | | | | | |
6 | | | | | | | | |
附件4:健康、安全与环境(HSE)合同
工程承包单位(甲方):
工程分包单位(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合同工程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双方就项目建设工程专业分包合同(以下简称分包合同)中的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有关事宜,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专业分包工程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环境保护(HSE)合同(以下简称“HSE合同”)。
1.1 违规、违章、违约:指HSE合同当事人违反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定、标准及规章的行为。
1.2 事故:指在HSE合同约定的范围内,由于当事人责任或不可抗力造成的有关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等。
1.3 安全措施:是指为了保障工程作业及生产工作安全进行,针对工程作业及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采取的具体预防性措施。
1.4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水灾、火灾(非人为)、雷击、雪灾、瘟疫、流行性疾病、海啸、风暴潮、台风、泥石流、滑坡等自然灾害;战争、骚乱、戒严、暴动、恐怖袭击、罢工、内乱等社会事件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情形。
2. 工程项目概况
2
2.1 工程名称:
2.2 工程地点:
2.3 工程内容:
2.4 工程主要危险点源及危害:
2.5 乙方项目负责人:
2.6乙方安全负责人:
本HSE合同期限与分包合同的期限一致,分包合同因工作实际需要而变更期限的,HSE合同应随之变更至相同期限。
3
4
4.1 乙方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专业技术人员、资质、技术装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制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保证其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实现“零职业病、零事故、零污染”的安全生产业绩目标。
4.2 乙方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规范、地方标准、行业标准规定,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环境保护条件和相应资质,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和环境保护教育培训制度,健全环境保护组织机构、配备环境保护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制定环境保护操作规程,保证其环境保护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环保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4.3 乙方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职业卫生要求,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定期开展职业健康体检,保护员工健康,以确保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
4.4 乙方应当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及甲方的要求设立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机构,配备专职HSE监督管理人员。乙方项目经理、专职HSE监督管理人员应当按规定取得相应上岗资格。乙方项目经理应当落实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消除安全环保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环境事件。
4.5 乙方应当建立健全并有效运行HSE管理体系,评估施工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风险,制定HSE作业计划书、HSE作业指导书和应急预案,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自觉接受甲方审查监督,并配备相符的HSE设备设施、应急物资,确保HSE设备、设施完好、应急物资完备,并应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检验,确保其持续合格有效。
4.6 其他:。
5
5.1 甲方的权利:
1
2
3
4
5
5.1
5.1.1 要求乙方建立健全HSE管理组织机构,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法规、标准,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控制危险点源,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5.1.2 对乙方健康、安全和环保生产业绩、资质进行审查并备案。
5.1.3 对乙方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环境保护情况、乙方自有或租赁使用的与HSE相关的设备、设施情况,乙方为HSE管理配备的人员及其资质情况,以及乙方做出的与HSE管理有关的承诺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1.4 对乙方的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作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监督过程中发现施工情况不具备安全条件的,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施工,并书面通知乙方制定具体安全措施进行整改。甲方的检查不减免乙方的HSE管理责任。
5.1.5 制止乙方施工人员违章作业并给予经济处罚,遇有危险紧急情况可令其停止作业。
5.1.6 检查乙方作业人员持证情况并制止无证操作,禁止未经安全教育或安全教育考试不合格的乙方人员上岗。有权要求更换、调整身体条件和安全技能素质不具备岗位要求的乙方人员。
5.1.7 要求乙方维护好相关的健康保护、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设施、设备和器材。
5.1.8 要求乙方按月填报火灾、爆炸、交通、生产、设备、人员伤亡及环境污染事故报表,并书面陈述事故发生经过、原因及处理情况。发生事故后,有权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参与事故的调查,对乙方事故进行统计上报。有权对乙方造成事故进行处罚和停工整顿,直至达到甲方要求,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乙方责任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1.9 在可能造成危害生产操作人员安全与健康的不可抗拒的紧急情况下,有权停止危险作业或撤离人员至安全区域。
5.1.10因乙方原因致使施工期间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并对乙方实施的污染治理、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监督过程中如发现污染治理措施不力或污染治理设施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或者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施工并按规定进行处罚,待防治污染措施到位后方可继续施工,由乙方承担相关损失。
5.1.11要求乙方保护工程所在地及周边的河道、水源、动植物及生态环境。并在乙方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所地貌恢复情况进行验收。在验收单上签署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现场环境保护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不予结算或扣减相应费用,直至验收合格。
5.1.12要求乙方定期提交HSE工作总结、安全环保资料记录台帐等原始资料。
5.1.13对于乙方HSE管理过程中任何偏差,有权要求乙方实施整改并进行跟踪验证;有权对乙方的HSE管理工作进行监督考核。
5.1.14其他:。
5.2 甲方的义务:
5.2
5.3
5.2.1 认真执行与安全生产、健康和环保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有关的规章制度,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依据有关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制订工程环境保护计划和方案,细化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控措施,传达到乙方,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5.2.2 向乙方明确施工作业区的范围及安全管理要求,为乙方提供相关安全作业条件支持。
5.2.3 向乙方提供相关工程资料、安全资料、职业健康资料、环境保护资料和HSE管理规定。
5.2.4 发生事故后积极组织抢险,防止事故扩大,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报告。
5.2.5 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和器材。
5.2.6 保障职业健康、安全环保投入,足额按时支付安全生产费用及项目职业健康、环境保护费用。
5.2.7 建立与乙方协商、沟通的渠道,并及时将有关安全管理的信息向乙方传递。
5.2.8 对乙方提供的各种有关体系管理的受控文件予以保密,不得出现遗失、外借等情况。
5.2.9 其他:。
5.3 乙方的权利:
5.3.1对甲方的HSE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意见。
5.3.2要求甲方提供相关的工程资料、安全资料、职业健康资料、环境保护资料和HSE管理规定。
5.3.3在日常作业中,对甲方违章指挥、强令乙方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由此产生的打击报复,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
5.3.4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要求甲方提供符合施工作业的安全条件和环境。
5.3.5发生严重危及乙方生命安全的不可抗拒紧急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必要的避险措施。
5.3.6有权对进入施工作业现场的甲方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有权禁止无相关施工或作业资质的甲方人员在施工作业现场作业。
5.3.7其他:。
5.4 乙方的义务:
5.4
5.4.1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法律、法规、标准及安全操作规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现场安全监督体系,明确安全第一责任人,现场作业要有专人负责安全。施工作业期间项目主要负责人在岗时间不得低于70%,同时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禁止变更。建立健全并有效运行HSE管理体系,辨识、评估并控制危险源,制定危险源安全监控措施,配置符合规定的专职HSE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制作目视化标牌。
5.4.2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员工健康,以确保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乙方有义务杜绝将任何已知的医疗上证明患有职业禁忌症的人员安排到建设工作中。若发现乙方使用上述人员,甲方将追究乙方相应的责任,因此造成任何事故或责任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赔偿责任。
5.4.3按规定组织做好HSE检查,发现作业过程中的不安全隐患、重大险情,应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处理并报告甲方。乙方应对甲方所提出的质疑和建议进行回复和确认,并根据有关标准和甲方要求立即纠正和改进。
5.4.4对施工过程进行安全评估,消除隐患,制定预防措施和HSE计划书、HSE作业指导书及应急预案。落实项目安全评价、环境评价、职业病危害评价、水土保持评价、地震危害评价、消防规范等提出的要求和建议。
5.4.5乙方变更规定的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的,应当进行专业技术论证,并经甲方书面批准后方可变更。
5.4.6编制施工过程事故风险应急反应计划并组织演练,配备抢险救援的有关器材等必要的资源,应急反应计划应报甲方安全部门备案。
5.4.7应对其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保证所有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明悉有关HSE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负责办理施工作业所必须的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等有关证书,且保持其有效性;保证所有人员具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施工作业资质/资格。
5.4.8乙方人员必须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乙方进入施工现场车辆、机具设备要配备齐全并符合安全要求。
5.4.9应维护好相关的生产设施、设备和器材,使其处于安全生产状态,按相关规定进行定期检验。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以及不符合甲方规定的原材料、设备、装置、防护用品、器材、安全检测仪等。
5.4.10乙方在工程中所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应按国家特种设备管理规定进行登记和定期检验。
5.4.11要坚持文明施工,施工现场环境整洁,工程废弃物集中处理,机具、物品摆放按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5.4.12施工作业应做好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工作,对作业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的处置、处理和排放应执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处理处置方式、排放方式。对禁止或限制排放的污染物应由具备相关资质的企业或单位进行回收或进行无害化处理,对污染物处理作业进行跟踪管理,避免污染事故发生。
5.4.13施工完毕,对污染物应全部清除,不得遗留,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并恢复现场整洁状态,恢复原有地貌和植被,向甲方交付无污染工程。对施工区域文物古迹、动植物、水源及生态环境负保护责任,施工结束后按甲方要求,清理作业废料(污水、污油、电缆、包装纸、袋等)、生活垃圾等,并提请甲方验收。
5.4.14乙方履行分包合同过程中所需要的设备、设施及材料的安全风险和责任由乙方负责和承担。乙方所控制或使用的甲方财产出现损坏、丢失等情况,乙方应及时报告甲方,并承担由此所造成的损失。
5.4.15乙方应加强安全技术管理。由于乙方管理不善或因乙方员工过失造成的人身伤亡、设备损害和工程质量事故、工地火灾以及其它任何人为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必须对其施工人员因施行本工程而遭受意外导致受伤、死亡或患病负责。
5.4.16乙方应履行有关法律规定,给其全部施工人员办理工伤事故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险期限须在本工程合同生效之日或进场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保险费用已含于合同价款中。
5.4.17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其作业行为可能危及同一作业区域第三方安全的,乙方应与第三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之间安全生产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发生事故造成甲方或其它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责任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乙方与第三方之间责任不清时,由乙方、第三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乙方不得以本款约定为由,将应由乙方承担的安全责任转移给第三方。
5.4.18乙方也应严格遵循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有关HSE条款的约定,若乙方发生违约行为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4.19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报送工程动态信息、安全生产信息、HSE报表等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5.4.20其他。
6
6.1 在工程施工期间,因甲方强令乙方违章作业等原因导致发生生产安全、健康与环保责任事件,而给乙方和第三人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6.2 因乙方原因导致的安全生产、健康与环保责任事件,并给甲方和第三人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6.3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应赔偿受损害主体的全部经济损失,并赔偿甲方因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
6.4 乙方在未向甲方交付工程前,因工程需要第三方提供服务,可能危及乙方生产安全的,乙方应与第三方签订HSE管理协议,明确双方之间安全生产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由于事故责任,造成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责任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乙方对第三方的安全生产和环保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6.5 因不可抗力导致工程项目施工作业事故,并导致生产损失、人身财产损害的,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6.6 其它:。
7. HSE检查与监督
7
7.1 甲方依据国家、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程的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对乙方承包的工程项目的下列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在检查过程中,若发现事故隐患或潜在的不安全行为、不安全状态,甲方HSE监督人员有权向乙方发出《隐患整改通知单》,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7.1.1 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状况。
7.1.2 乙方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情况。
7.1.3 安全、健康、环保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
7.1.4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7.1.5 安全、环保技术措施的制定和执行情况,事故紧急预案及演练情况。
7.1.6 乙方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健康、安全与环境警示标志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7.1.7 消防设备、器材配备情况。
7.1.8 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情况。
7.2 乙方应根据其制定的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制度、标准,认真做好日常的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发现事故隐患和潜在的不安全因素,及时制定安全措施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反馈给甲方HSE监督人员。
7.3 甲方HSE监督人员有权按照HSE有关规定制止乙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对拒不接受合理的监督管理的,有权向项目主管部门提出终止乙方施工的建议。
7.4 其它:。
8
8.1 乙方应制定安全、环境、健康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配备应急救援设备、器材,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
8.2 发生安全、环保事故后,事故现场乙方项目经理应当立即报告甲方,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险、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轻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的处理应同时满足国家和甲方关于事故管理的要求。重特大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当时立即报告甲方单位,不得拖延,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因乙方拖延或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证据等行为而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8.3 乙方应负责组织事故的抢险、抢救工作,甲方应当支持、配合事故抢险、抢救,并提供便利条件。事故应急抢险、抢救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8.4 在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家和甲方事故调查有关规定对事故进行调查和责任认定。
8.5 乙方应配合政府相关部门进行人员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应在查清原因、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按照调查组提出的调查处理意见进行处理,并将《员工死亡事故调查报告书》抄送甲方。
8.6 乙方发生诸如有害气体泄露等严重环境污染事故时,应立即疏散周边人员,并报告当地政府和甲方,进行紧急抢险。同时成立有甲方参加的联合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8.7 甲方对乙方在项目施工中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若发现事故系因乙方存在HSE问题或隐患导致,有权视情况勒令乙方停止施工作业或解除合同,并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
8.8 发生一般环境污染事故时,乙方应尽快予以治理,必要时应停工治理,并将污染事故的原因、治理措施及治理效果报告甲方。
8.9 其它:。
9
9.1 任何一方违反HSE合同要求,但未造成事故及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及时整改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9.2 若甲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第5.2款约定的义务而导致发生事故,且影响施工进度的,除竣工日期顺延外,还应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9.3 乙方未按甲方发出的《隐患整改通知单》要求按期完成整改的,乙方每次应向甲方支付____元违约金,乙方支付违约金后仍未整改或整改不符合《隐患整改通知单》要求的,甲方可责令乙方停工整改,因此所造成的停工损失和整改支出由乙方承担,且停工不顺延工期。如停工后,乙方仍未进行整改或整改仍不能符合《隐患整改通知单》的要求或合同约定的标准的,甲方可单方解除主合同,因此导致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9.4 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9.5 因乙方人员不服从现场安全管理、超指定区域、超指定时限作业等违章作业而造成的HSE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损失。
9.6 乙方发生事故后弄虚作假、隐瞒不报、迟报或谎报,经查证属实,乙方每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取消其进入甲方市场准入的资格。
9.7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致使甲方受到当地有关部门或地方居民投诉,而给甲方造成任何负面影响或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负责消除影响,并赔偿甲方的全部实际经济损失。
9.8 如果乙方未按甲方安全生产及环保规定组织生产,或者未能及时按照本合同约定和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HSE报表、工程动态信息、安全生产信息等工程相关资料的,每出现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如发生重大事故,由乙方承担所有损失。
9.9 对于政府主管部门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乙方应及时整改,不得拖延。因安全环保隐患没有及时整改引发的后果由乙方承担,政府主管部门开具的罚款和甲方开具的安全环保扣款在工程结算时一并结清。
9.10 其他:。
10
10.1本合同的争议解决方式与主合同的约定保持一致。
10.2本合同是分包合同的组成部分,二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涉及的内容,执行分包合同的约定。
10.3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负责)人 法定代表(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年月日
第五章投标报价要求及其他相关说明1.报价说明及要求1.1 投标报价方式:预算结算, 与业主结算的总价扣除主材和固体废物处置费后下浮。
1.2招标控制价:预算结算,与业主结算的总价扣除主材和固体废物处置费后下浮,下浮比例不得低于8%。本次招标,只招总价下浮比例。
1.3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其他资料和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自行计算确定报价内容的投标报价。
1.4报价水平应真实、准确、可行,并考虑可能出现的市场物价变动及各种由承包商承担的风险因素。如果中标,投标人应对其报价水平负责,并不得以合同价格中价格水平的瑕疵(如价格偏低、不切实际、未考虑市场物价变动或估计不足及其他缺陷)为依据而要求招标人给予任何费用方面的补偿。
1.5水电等能源费:定额采用、水电能源计取方式执行锦石化分办字【2023】4号文件。
1.6所有投标报价文件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1.7本招标项目所需人工,机械,辅助、零星及周转材料由投标方提供,主要材料由招标方提供。招标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由投标方负责运输、装卸、倒运及保管,运输费、装卸费、倒运费及保管费已包含在取费中,投标人在报价时综合考虑,招标方不再另行支付。
1.8保洁费用,不另行支付,投标人在报价时综合考虑。
1.9工程施工产生废旧物资、固体废物等,由中标单位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存放,产生费用包含在报价范围内,不另行支付,投标人在报价时综合考虑。
2.有关结算的说明2.1本工程实行预算结算,以招标方同业主的结算为依据进行分包结算,与业主结算的总价扣除主材和固体废物处置费后下浮,下浮比例按中标比例计取。
2.2税金税率按实际结算时国家、中石油及辽宁省结算时点文件执行。
2.3定额采用、水电能源计取方式执行锦石化分办字【2023】4号文件。
2.4主要材料由招标方提供的,分包结算时按防腐保温队班组材料领用票与预算实际发生对比金额多的扣除。材料由投标方提供,结算时经招标方确认,费用归投标方所得。
2.5招标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由投标方负责运输、装卸、倒运及保管,运输费、装卸费、倒运费及保管费已包含在取费中,投标人在报价时综合考虑,招标方不再另行支付。
2.6其他未尽事宜执行锦州石化公司工程造价的管理规定。
3.其他相关说明3.1投标方应严格按照锦州石化公司、开元公司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办理票据、业主的要求或原因而对工程进度产生的影响应在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由此产生的费用招标方不再另行支付。
3.2审计预留款按锦州石化公司及开元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图纸标注 | ||||||
设计单位 | | |||||
建设单位 | 中国石油锦州石化公司 | |||||
项目名称 | | |||||
图纸明细 | ||||||
序号 | 图名 | 图号 | 版本 | 出图日期 | 备注 | |
1 | | | | | | |
2 | | | | | | |
3 | | | | | | |
4 | | | | | | |
5 | | | | | | |
6 | | | | | | |
7 | | | | | | |
8 | | | | | | |
9 | | | | | | |
10 | | | | | | |
1.1遵守并执行招标人的HSE体系的各项管理制度与规定。见附件。
1.2如果作业过程中同时包含下列工作,还应办理相应的专项作业许可证:
1)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2)高处作业;
3)临时用电作业;
4)动火作业;
5)放射性作业;
6)其它有明确要求必须办理专项许可的作业。
1.3作业所需的安全设施,其中个人防护用品、各种工具(包括防爆工具)、各种机具由施工承包商自备,其余安全设施在作业许可证签发前,双方应明确提供方。凡由开元石化公司提供的安全设施,作业审批人应检查确认其完好性后方可施工作业。
2. 质量标准和要求2.1 符合图纸要求和行业、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3. 环保标准和要求3.1遵守并执行招标人的HSE体系的各项管理制度与规定。见附件。
4. 其他标准和要求4.1工期要求4.1.1本工程施工计划工期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关于工期的一般规定
4.1.2.1 承包人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工期和计划开、竣工日期之间发生矛盾或者不一致时,以承包人承诺的工期为准。实际开工日期以通用合同条款第6.2款约定的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为准。
4.1.2.2 如果承包人在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工期提前于发包人在本工程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工期,承包人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当制定相应的工期保证措施,由此而增加的费用应当被认为已经包括在投标总价中。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履约过程中发包人不会因此再向承包人支付任何性质的技术措施费用、赶工费用或其他任何性质的提前完工奖励等费用。
4.2关于标准适用4.2.1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材料、施工工艺和本工程都应依照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执行。若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是在基准日后颁布的,且相应标准发生变更并成为合同文件中最严格的标准,则应按合同条款约定办理。
(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文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1.1 封面编制说明
“招标项目名称”与投标人须知1.1.4保持一致。
“招标文件编号”见招标文件封面。
“标册名称”为“商务标”或“技术标”其一;如商务标和技术标装订在一起,则该行删除。
2.1 目录按投标文件内容自行编制。目录中必须包含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3.1。
2.2 编制示例:
目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页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页
三、投标保证金…………………………………………………………….. 页
四、商务和技术条款偏差表……………………………………………….页
五、投标报价……………………………………………………………….. 页
六、资格审查资料…………………………………………………………. ..页
七、施工组织设计…………………………………………………………页
八、项目管理机构……………………………………………………………页
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页
3. 内容格式要求内容格式中的序号,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根据需要自行修改。
商务标
(如果商务标和技术标分开装订,则该页取消)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招标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与业主结算的总价扣除主材和固体废物处置费后下浮 % 的投标报价(增值税税率13%),工期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
2.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我方承诺已详细审查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包括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
5.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和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二)投标函附录 序号 | 条款名称 | 合同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备注 |
1 | 项目经理 | 1.1.2.4 | 姓名: 身份证号: 资格证书名称: 资格证书编号: | |
2 | 工期 | 1.1.4.3 | 计划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 |
3 | 缺陷责任期 | 1.1.4.5 | 月。 | 至少□12□18□24个月 |
4 | 分包 | | 不允许 | |
5 | 质量标准 | | 合格 | |
| ……【投标人可自行添加】 | | | |
(招标人需要投标人明确的其他内容可添加)
【项目经理、缺陷责任期必填;其他没有的不填,可删除】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招标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可以填??天或至年月日止或至本招标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完成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注:1、*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见投标人须知3.6.8要求。
2、如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且参加开标会的,则该页取消。
二\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注:1、*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6.7要求。
2、无授权委托书,标题格式为: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有授权委托书,标题格式为: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招标人名称):
我方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现保证:我方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投标文件的,或者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拒交规定履约担保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附:电汇(转账)回单复印件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年 月 日
3.1 此页面附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证明,该证明必须能证明以下三点:
(1)投标保证金是从投标人开立的银行基本账户转出的;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少于要求的金额,要求的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汇入账户是招标人提供的银行(收入)账户,见投标邀请书。
3.2 提醒:所附证明不是“收取投标保证金通知单”,也不是招标人财务部门开具的收据,应是开户银行出具的。
四、商务和技术条款偏差表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_ ____
序号 | 招标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 投标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 偏差说明 |
| | | |
| | | |
投标人保证: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日
【填写说明:如没有偏差,则在表中填写“无”,不得删除该表】
五、投标报价5.1 投标一览表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报价(下浮%) | 工期 (日历日) | 质量标准 | 付款条件 | 投标有效期(日历日) | 投标保证金 (元) | 投标声明 | 备注 |
| | | | | | | |
投标人(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六、资格审查资料(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
注册地址 | | 邮政编码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 电话 | | |||||
传真 | | 网址 |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电话 |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电话 | | |||
成立时间 |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
营业执照号 | | 高级职称人员 | | ||||||
注册资金 | | 中级职称人员 | | ||||||
开户银行 | | 初级职称人员 | | ||||||
账号 | | 技工 | | ||||||
经营范围 | | ||||||||
备注 | | ||||||||
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5.1。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近年财务状况表的年份要求及内容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5.2。
应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即会计报表附注
企业业绩表
序号 | 合同名称 | 发包人名称 | 业绩描述 | 签订时间 | 完成时间 | 采购人联系人 联系方式 |
1 | | | | | | |
2 | | | | | | |
… | | | | | | |
【按签订时间由近及远填写业绩表,按业绩表顺序后附“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对应业绩表中序号】)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电话 | |
合同价格 | |
开工日期 | |
竣工日期 | |
承担的工作 | |
工程质量 | |
项目经理 | |
技术负责人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
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5.3。
(四)正在实施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电话 | |
签约合同价 | |
开工日期 | |
计划竣工日期 | |
承担的工作 | |
工程质量 | |
项目经理 | |
技术负责人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
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5.4。
(招标人可对各项说明按项目需要进行修改或进一步详细说明)
【投标人须如实填写如下要求的情况,未如实填写的,一经发现,即按虚假投标处理】
【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5.5和前附表10.10(5)】
5.1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说明: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包括近年来投标人以败诉的与履行施工合同有关的案件,以及目前正在进行中的可能对投标人未来的履约能力构成重大影响的案件。】
5.2 企业合同履行情况表
【说明:近年发生的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质量、安全事件、事故情况及因质量、安全、进度等纠纷情况;及因此引起的的仲裁和诉讼情况。未竣工工程合同履行情况还应重点说明非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如果有)的原因等具体情况,等等。】
5.3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说明:近年被行政有关部门查处的、中油集团公司查处的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质量、安全不合格行为。】
5.4 近年企业所获荣誉
【附企业所获企业荣誉证书。】
5.5 网站查询证明
5.5.1 全国企业信誉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网页截图证明;
5.5.2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网页截图证明;
5.6 无犯罪行为证明
【投标人所在地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内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等证明。】
5.7 ......(招标人可添加,没有添加删除该行)
技术标
(如果商务标和技术标分开装订,则该页取消)
7.1 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时应简明扼要地说明施工方法,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雨季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等主要措施。阐明本项目的进度计划以及拟投入主要施工设备、劳动力、项目管理机构等。
7.2 施工组织设计具体内容见评标办法。
7.3 图表及格式要求:
附表一拟投入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二劳动力计划表
附表三进度计划
附表一: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 规格 | 数量 | 国别 产地 | 制造 年份 | 额定功率(kW) | 生产 能力 | 用于施工部位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单位:人
工种 |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
2. 施工进度表可采用横道图表示。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养老保险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项目经理简历表
姓 名 | | 年 龄 | | 学历 | | |||
职 称 | | 职 务 |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项目经理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养老保险号 |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 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 | | | |||||
| | | | |||||
| | | | |||||
【应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等复印件证明(证明材料需能证明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在该项目中起主要管理作用)、项目经理承诺书。】
承 诺 书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项目名称)标段(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姓名)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姓名 | | 年龄 | | 学历 | | |||
职称 | | 职务 |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学校专业 | |||||||
养老保险号 |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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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应包括: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技术员、档案(资料、材料)员、造价员、施工员等管理人员等。】
【每个“其他主要人员简历表”应附该管理人员的资格证(技术负责人除外)、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证明的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证明其所任技术职务的企业文件或用户证明或签署的工程竣工资料】
*开标时带项目经理及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的资格证书等所要求证明文件的原件备查。
(四)关键岗位人员登记表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关键岗位 | 姓名 | 年龄 | 身份证号 | 职称证书 | 职业资格证 | 安全培训证 |
项目经理 | | | | | | |
技术负责人 | | | | | | |
施工负责人 | | | | | | |
安全负责人 | | | | | | |
施工员 | | | | | | |
技术员 | | | | | | |
专职安全员 | | | | | | |
质量员 | | | | | | |
资料员 | | | | | | |
保密承诺书
(招标人):
鉴于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涉及到贵公司的商业或技术秘密,为保证秘密不致外泄,我方做出以下保密承诺:
1.此所述及的保密信息是指我方在投标过程中直接或间接获得的所有商业或技术信息(包括口头、书面信息及资料)。
2.我方获得的保密信息只用于本次招标工作,绝不用于其它用途。
3.我方将对从贵公司处得到的信息进行保密管理,采取措施防止信息的全部或任一部分泄露给第三方。
4.我方采取严格措施防止与本次投标工作无关的我方人员接触保密信息,防止其泄露信息,如果发生泄密,我方承担一切相关责任。。
5.我方对内部因工作原因接触到保密信息人员,进行保密教育,防止泄露信息。
6.如我方有幸中标,此承诺书将持续生效。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我公司承诺:
在(项目名称)的招标活动中,我公司保证做到:
一、公平竞争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二、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
三、如出现上述行为,我公司及参与投标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
注:本承诺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 期: 年 月 日
廉洁承诺书
(招标人):
为加强在项目招投标过程和服务中的廉政建设,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方做出以下廉政承诺:
1.我方严格遵守与本项目有关的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并对本单位人员进行廉政教育、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教育。
2.我方遵照执行贵公司提供的有关廉政制度和规定,并接受贵公司监督。
3.如果我方有幸中标,我方将严格执行本合同,自觉按合同办事,遵照诚实信用原则保证不谋取不正当利益。
4.我方和我方人员不以任何名义和形式向贵公司人员、监理人员或检验检测等第三方人员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或其它影响其正确履行职责礼品、礼金,不向其提供无偿服务,不报销其个人或部门费用,以及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拉拢上述人员。如有违反,我方承诺贵公司可视具体情节和造成后果,对我方采取批评教育或其它措施。我方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由贵公司予以追缴,由此给贵公司造成损失均由我方承担。
5.如果贵公司人员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我方将采取积极措施有效的防止其继续发生,并及时向贵公司纪检监察机关举报。在发现和查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过程中,我方将积极配合贵公司的调查取证工作,并提供协助和便利条件。
6.如果我方有幸中标,此承诺书将持续生效至该该项目验收合格时为止。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 期: 年 月 日
不挂靠、不借用工程建设资质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我公司参加“ ”项目(招标编号: )投标活动,自愿做出如下承诺:
1.承诺项目经理等关键岗位人员均为该项目实施时为招标人提供服务的人员,且为我公司自有员工,人员信息真实有效。
2.承诺如因工作需要调换上述相关人员,我公司以书面形式告知投标人,且调换后人员的资格等要求保持不变,招标人书面回复同意后方能调换。
3.承诺如存在违规挂靠工程建设资质的行为,招标人有权与我公司解除合同,终止合作。
4.承诺如存在违规挂靠工程建设资质的行为,接受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处罚以及中国石油集团公司、锦州石化公司、开元公司的相关制度规定的处理。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 期: 年 月日
(二)投标人可以提出其他资料投标人:(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如有商务条款偏离,按商务偏离表填写;没有偏离则在表中填写“无”。
标签: 特种设备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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