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星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块变配电设备采购工程2中标候选人公示
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星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块变配电设备采购工程2中标候选人公示
南京星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NO.2021G118地块变配电设备采购工程-23宁逸客用0303(建邺)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NJHQC-WZ-2023-12-04)
各相关投标人:
南京星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NO.2021G118地块变配电设备采购工程-23宁逸客用0303(建邺)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对中标候选人公示的规定,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2月23日至2024年2月26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传真)提出。
序号 | 分标编号 | 包号 | 分标名称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排序 | 中标价格 | 质量(售后服务承诺) | 交货期 | 资格能力 | 评标情况 |
1 | NJHQC-WZ-2023-12-04-085 | 包85 | 南京星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NO.2021G118地块变配电设备采购工程-23宁逸客用0303(建邺)-变压器 | 无锡市电力变压器有限公司 | 1 | 122.0460万元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名 |
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 | 123.5000万元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二名 | ||||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 | 124.6000万元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三名 | ||||
2 | NJHQC-WZ-2023-12-04-089 | 包89 | 南京星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NO.2021G118地块变配电设备采购工程-23宁逸客用0303(建邺)-工器具 | 南京亿鸿管件有限公司 | 1 | 54.5984万元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名 |
江苏澳能电力电缆附件有限公司 | 2 | 53.9536万元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二名 | ||||
江苏新澳电力技术有限公司 | 3 | 54.8281万元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三名 | ||||
3 | NJHQC-WZ-2023-12-04-092 | 包92 | 南京星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NO.2021G118地块变配电设备采购工程-23宁逸客用0303(建邺)-管材 | 南京楷森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1 | 16.*****万元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名 |
南京安通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2 | 16.*****万元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二名 | ||||
南京淳能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 3 | 16.8264万元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三名 | ||||
4 | NJHQC-WZ-2023-12-04-090 | 包90 | 南京星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NO.2021G118地块变配电设备采购工程-23宁逸客用0303(建邺)-母线槽 | 南京宁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1 | 48.6557万元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名 |
江苏新浪花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 2 | 49.2079万元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二名 | ||||
南京固发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 3 | 49.5725万元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三名 |
如有异议,在公示之日内,向招标人提出。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 异议必须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传真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的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异议人为个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联系电话: 025-********
联系传真: 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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