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仪中心校照相机第二次中标结果
凤仪中心校照相机第二次中标结果
公告日期 2016年04月25日10时20分
项目名称 凤仪中心校照相机采购第二次
竞价编号 宜县采竞【2016】060号
查看采购公告 http://egpweb.ybsggzyjyxxw.com/news/247/25856
采购项目信息
采购单位 宜宾县凤仪乡中心学校 采购联系人电话(手机) 135*****210
联系人 李洪君 采购联系人电话(座机)
开始时期 2016年04月20日09时15分 截止日期 2016年04月25日10时00分
项目简介 凤仪乡中心学校购置照相机1台
纪检监察电话: 139*****038
商务条款信息
签约时间 竞价结果公告发布后(3 )个工作日内签署合同
到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25 )个工作日内到货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并安装调试
送货地点 由采购方指定
资质要求 1、成交供应商须保证拥有现货并能按时交货;2、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为原厂生产的正宗产品,并按原厂要求提供产品质保和售后维保等所有服务;3、为保证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为原厂正规渠道产品,并符合采购方的技术要求,中标供应商应该支持采购方对货物进行验货,如果不是原厂正规渠道产品,采购方有权不选择该供应商;4、投标报价包括货款、运输、安装、培训、税费、售后服务等所有费用。
维保/质保要求 供应商对所有产品质保( 1)年
产品出产日期 ( )年( )月( )日
其他要求
中标供应商及报价 采购人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 报价总金额(元) 宜宾风行电子有限公司 (中标单位) ¥1,780.00 宜宾县旺角电脑经营部 ¥1,880.00 宜宾市鼎创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1,885.00 宜宾川勤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950.00 宜宾市翠屏区德欣办公设备经营部 ¥1,951.00 宜宾市翠屏区佳程办公设备经营部 ¥1,980.00
注:请采购单位和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期限内签订书面采购合同,宜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感谢各方的积极参与。如有问题,请致电****-*******
标签: 照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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