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学校及幼儿园物业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的合同公告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学校及幼儿园物业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的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11NJLCCJY********

二、合同名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学校及幼儿园物业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JZCF2022-12

四、项目名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学校及幼儿园物业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局

地 址:净月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

联系方式:0431-********

供应商(乙方):长春百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3777号长春明宇广场A区一期A2栋2905号2916室

联系方式:176*****771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学校及幼儿园物业服务
数量:1.00
单价(元):*******.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向净月高新区6所幼儿园(第一实验幼儿园、第二实验幼儿园、东晨幼儿园、天泽幼儿园、福盛家园幼儿园和万科月潭湾幼儿园)和19所学校(二实验净月分校、培元学校、净月一实验学校、西湖小学、新城大街小学、中海希望小学、59中学、榆树小学、55中学、玉潭小学、华岳学校、华蕴学校、慧泽学校、新湖小学、明泽学校、爱国小学、南环学校、净月潭实验校和净月大顶子学校,其中慧泽学校在华蕴学校借读,共18个校区)提供保洁、
服务要求:1.物业单位需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并规范管理运营。制定严格的服务管理制度,为在校师生做好服务工作。
2.物业单位必须聘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且持有相关资格证的人员从事行业服务。所聘请人员需要遵循校园各项规章制度。
3.物业单位人员在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劳动纠纷、工伤、意外等由物业单位自行承担、解决。
4.物业单
服务时间:自执行合同之日起12个月
服务标准:详见项目要求

2.合同金额(元):*******.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2年08月2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2月2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附件信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及幼儿园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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