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餐饮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餐饮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
行政区域 上海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2月26日 09:51
评审专家名单 吴永杰 、周延河、金永光、李震亚、方辰
总中标金额 ¥98.******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方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021-********
采购单位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昌平路103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方老师,021-********
代理机构名称 上海盛脉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中山北一路1200弄3号楼3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宁,178*****943
附件:
附件1 【0130】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餐饮服务项目(发售稿).pdf

一、项目编号:SHSM-2024-3015(招标文件编号:SHSM-2024-3015)

二、项目名称: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上海学府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中山北二路1515号E段九层901室

中标(成交)金额:98.******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上海学府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主要负责大楼内工作人员的早餐和午餐的餐饮服务工作,后根据采购人需求开设晚餐供应。目前早餐人数约 160 客,午餐人数约为 260 客,就餐形式以自选餐为主,套餐等其他形式为辅。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服务/技术需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续约期限:24 个月。本次招标采取一次采购三年享用,分年签订合同。每年结束后由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的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签订次年合同,次年签订的采购合同价为第一次采购确定的合同价格。每年度合同有效期终止前 2 个月,由采购人对中标人进行服务质量年度考评,考评依据合同、服务承诺和国家相关规定,考核通过的则可续签第二年合同。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服务/技术需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永杰 、周延河、金永光、李震亚、方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约定收费标准计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中标理由:上海学府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企业内部管理制度较为齐全,可操作性较强。项目人员配备上较为合理,项目经理及技术岗位人员相应资质较好,相关证书较为齐全。项目整体方案内容较为完善,针对性较强,菜谱丰富。企业综合实力较强,业绩多,类似经验丰富。经评审委员会评审推荐其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为89.23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昌平路1036号        

联系方式:方老师,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盛脉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虹口区中山北一路1200弄3号楼3楼            

联系方式:王宁,178*****9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老师

电 话:  02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堂餐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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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盛脉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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