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大队11个驻勤中队和大队营房物业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大队11个驻勤中队和大队营房物业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11个驻勤中队和大队营房物业服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大队 | ||
行政区域 | 延安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2月26日 14:45 |
评审专家名单 | 冯晓鹏,李强,曹雄,刘小娜,郭志成 | ||
总中标金额 | ¥362.******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赵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11-******* | ||
采购单位 | 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大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延安市河庄坪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3*****508 | ||
代理机构名称 | 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南区东楼(7号楼)A2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11-******* |
合同包1(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大队11个驻勤中队和大队营房物业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陕西中和恒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陕西西咸新区西咸大道29号西咸人才大厦A2楼9层 | 3,624,704.00元 |
合同包1(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大队11个驻勤中队和大队营房物业服务项目):
服务类(陕西中和恒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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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物业管理服务 | 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大队11个驻勤中队和大队营房物业服务 | 11个驻勤中队和大队营房环境卫生保洁及安保服务,室内总面积:*****平方米,室外总面积:6300平方米。 | 1、物业整体要求: (1)物业服务按照各营房院落情况及面积,安排人员数量及岗位; (2)合同签订后需提供物业服务人员应达到规定的健康标准证件; (3)物业服务保证提供的服务达到要求的服务标准。 2、公共设施设备服务要求: (1)建筑物、楼梯、消防疏散通道等出入口标识清楚,楼层指示牌及功能分布明确清晰、公告栏清理及时,各楼层房间标识准确。 (2)建筑物公共场地的顶、墙、面、地的清洁、保养和垃圾清运及时。 (3)定期或根据特殊情况的做好消毒、防疫工作。 (4)排水渠、排水管道及时检查,不出现堵塞、溢满等现象。 (5)定期检查消防系统,必须始终处于完好状态;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年检工作。 3、日常服务要求: (1)公共绿地:树丛内杂物每日清理,达到无明显垃圾、无积水,绿地内无果皮、塑料袋、饮料罐等; (2)硬化地面:每日一次全面清理,随时保持做到无杂物、垃圾、烟头、干净整洁; (3)主次干道:每日一次全面清理; (4)室外标识、宣传栏、信报箱,每日一次全面擦拭; (5)水池、沟、渠,每日一次全面清理,每季度检查一次,发现污水外溢要及时通知维修工,维修工要迅速赶到现场疏通。清淘出的污物直接用垃圾车装运,保洁员立即清扫地面被污染处,并用清水清洁地面,直到干净为止; (6)楼内通道、楼道:每日二次全面清扫; (7)公共活动场所:每日一次全面清扫; (8)楼道玻璃(不含高层封闭玻璃):每日一次全面擦拭,每天保持,做到光亮,无污渍、手印; (9)扶手、开关面板,每周二次全面擦拭; (10)消防栓、过道门、地角线:每日二次全面擦拭,公共卫生间 :随时清洁,卫生间无异味、干净整洁。便池:每日清刷一次,定期消毒,做到无污物,无异味。纸篓:内部杂物清倒及时,每天清洗冲刷,保持外围洁净。洗手池:每天刷洗一次,做到无堵塞、异味。镜面:每天擦拭一次,随时保持,做到无水印,干净光亮。消耗品:补放及时; (11)积雪、积水:及时清扫,保证雨后两小时内园区无积水,雪后12小时内园区主出入口和员工通道积雪清除完毕; (12)室内卫生:每日二次全面清洁; (13)警车清洗:每周一次; (14)果皮箱:每三日擦抹一次,保洁员每日清运一次果皮箱内垃圾; (15)水电维修维护:及时维修(一周全面排查一次); (16)锅炉供暖:按照国家规定供暖; (17)垃圾的处理:做到按时清倒,杜绝垃圾桶、果壳箱满溢现象,有效控制蚊、蝇等害虫滋生; (18)做好免疫预防工作:全体员工佩戴口罩(测体温2次/天 ?工作区域全面消毒1次/天 ); (19)上述内容完成后,保洁员十五分钟一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以保证整个区域的安全,卫生整洁。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 1.常态化保持服务范围内所有公共场所、各类设施设备及标志物整齐洁净无异味、卫生设施管理安全完好清洁,确保地面无杂物、无污垢、无积水(雪)、下(排)水畅通。 2.对服务范围内所有垃圾及时进行收集和清理,做到日产日清;垃圾场垃圾及时外运,垃圾箱外不得堆放垃圾。 3.服务范围内所有楼道、楼梯、电梯间、平台及各楼设施每天至少清洁3次以上且在非上班期间完成;公共部位玻璃、门窗每周至少清洗1次;卫生间每天至少清洁5次以上,确保经常性清洁、无异味、地面无积水。室外2米以下墙体在保证整体清洁的前提下,每月至少清洗1次(以上要求包括节假日期间在内)。 4.服务范围内道路,每天至少清扫二次以上且在上班前完成,并做好日常保洁工作(含节假日)。 5.及时关好楼道、楼梯、卫生间、门厅等区域的门窗、路灯、龙头和换气扇,确保各类设施完好,节约资源。 6.达到采购人的即时要求。 7.所有工作人员要统一着装、佩带胸牌上岗,行为规范,礼貌热情,周到服务,品行端正,身体健康,保证无传染病,无劣迹行为。 8.采购人有权按照采购范围条款之物业整体要求和附件2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检查清洁与保洁质量,并进行评分,检查评分低于75分即发现物业服务问题严重不达标,有权书面通知限期成交人整改,成交人必须按照采购人书面整改要求进行整改。采购人三次书面整改要求成交人整改不到位的,采购人有权终止物业服务合同,并按照第三次书面要求整改日期为终止日,终止支付物业服务费用。 | 3,624,704.00 |
冯晓鹏(采购人代表)、李强、曹雄、刘小娜、郭志成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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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大队11个驻勤中队和大队营房物业服务项目 | 0 | 无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名称: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大队
地址:延安市河庄坪
联系方式:133*****508
名称: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南区东楼(7号楼)A2楼
联系方式:0911-*******
项目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0911-*******
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0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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