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皖0706破1号铜陵百汇置业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2024皖0706破1号铜陵百汇置业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铜陵百汇置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铜陵百汇置业有限公司全体债权人:
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12月28日作出(2023)皖0706破申3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铜陵百汇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汇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于同日作出(2023)皖0706破38号《决定书》,指定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担任铜陵百汇置业有限公司重整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铜陵百汇置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24年2月21日在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法院顺利召开,本次会议对《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债务人财产第一次变价方案》进行表决,管理人现将表决结果公告如下:
一、债权人会议参会情况
本次债权人会议应到享有表决权的债权人113户,代表的享有表决权的债权额为216,976,842.24元,其中无财产担保债权额为124,767,554.76元。截至会议结束,到会98户,到会实际享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数96户,代表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额为114,887,705.95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92%。
二、债权人会议对《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的表决结果
截至表决结束,出席会议享有表决权的债权人【96】户,其中:表决同意的债权人【92】户(含视为同意债权人【1】户),占出席会议有限表决权债权人户数的95.83%,表决同意的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102,599,729.56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82.23%;表决反对的债权人【3】户。抵押担保债权人参会未提交表决票,其债权为抵押担保债权,其债权金额不计入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
三、债权人会议对《债务人财产第一次变价方案》的表决结果
截至表决结束,出席会议享有表决权的债权人【96】户,其中:表决同意的债权人【92】(含视为同意债权人【1】户),占出席会议有限表决权债权人户数的95.83%,表决同意的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102,599,729.56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82.23%;表决反对的债权人【3】户。抵押担保债权人参会未提交表决票,其债权为抵押担保债权,其债权金额不计入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
本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合法,债权人会议审议的《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债务人财产第一次变价方案》均取得了出席会议享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符合《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的条件。
综上,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债务人财产第一次变价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
本表决结果于2024年2月27日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 (court.gov.cn))公布。
特此公告。
铜陵百汇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2月26日
标签: 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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