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或否决投标依据条款(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 |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或否决投标理由(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具体事实,不得简单地表述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某处有问题等) | 综合评估得分或备注 |
(牵头人)中核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成员)天津城建设计院有限公司 | 投标总价:207511297.20 元 设计费 :2629347.84元 工程建设费 :204881949.36元/无 | 无 | 88.28 |
(牵头人)重庆建工第二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成员)中都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投标总价:208207643.86元 设计费:2638171.16元 工程建设费:205569472.70元/无 | 无 | 87.11 |
(牵头人)通号建设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成员)大连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投标总价:207701209.90元 设计费:2631754.20元 工程建设费:205069455.70元/无 | 无 | 88.27 |
(牵头人)重庆市爆破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成员)深圳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投标总价:201877219.90 元 设计费 :2557959.20元 工程建设费 :199319260.70元/无 | 无 | 89.74 |
(牵头人)贵州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成员)成都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投标总价:204683707.84元 设计费:2593519.84元 工程建设费:***090188.00元/无 | 无 | 89.40 |
(牵头人)重庆建工市政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成员)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 | 投标总价:208481962.21元 设计费:2641647.01元 工程建设费:205840315.20元/信誉要求(评委1:设计单位未提供信用双表,不满足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评委2:联合体成员设计单位未提供信用双表;评委3:设计单位未提供信用双表;评委4:设计单位未提供信用双表,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的信誉要求。;评委5:设计单位未提交信用双表;评委6:未提供信用双表;评委7:设计单位未提供信用双表;) | 信誉要求(评委1:设计单位未提供信用双表,不满足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评委2:联合体成员设计单位未提供信用双表;评委3:设计单位未提供信用双表;评委4:设计单位未提供信用双表,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的信誉要求。;评委5:设计单位未提交信用双表;评委6:未提供信用双表;评委7:设计单位未提供信用双表;) | 0 |
(牵头人)核工业金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员)杭州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总价:207848919.81元 设计费:2633625.81元 工程建设费:205215294元/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评委1:设计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 条 要求;评委2:设计单位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评委3:设计单位提供类似业绩不满足时间要求;评委4:设计单位提供类似业绩时间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评委5:设计类似业绩不满足要求;评委6:设计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评委7:设计单位未提供合格业绩;) |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评委1:设计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 条 要求;评委2:设计单位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评委3:设计单位提供类似业绩不满足时间要求;评委4:设计单位提供类似业绩时间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评委5:设计类似业绩不满足要求;评委6:设计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评委7:设计单位未提供合格业绩;) | / |
(牵头人)中诚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成员)航天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总价:200189106.83元 设计费 :2536569.35元 工程建设费 :197652537.48元/无 | 无 | 88.31 |
(牵头人)广东省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员)华昕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总价:207215877.42元 设计费:2625604.62元 工程建设费:204590272.80元/无 | 无 | 89.32 |
其它需公示的内容 | 1、本项目为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2、第一名:设计负责人:吴旭(一级注册建筑师、20141200784;建筑、高级建筑师)投标总价:*********.00元 设计费::2673000.00元 工程建设费:197727121.00元;第二名:设计负责人:李德巍(一级注册建筑师、20111200666;建筑学、正高级工程师)投标总价:*********.67元 设计费:2484698.95元 工程建设费:193610733.72元;第三名:设计负责人:丁卯(一级注册建筑师、20134200990;建筑设计(建筑学)、正高级)投标总价:*********.92元 设计费:2591648.22元 工程建设费:201944349.70元。 |
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 | 项目审批部门:大邑县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电话:028-88293710 |
行业主管部门:大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028-88296490 |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对评标结果的投诉,涉及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标错误或评标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 4.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5.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招标人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 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