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体育中心小球馆项目—赛事照明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上虞体育中心小球馆项目—赛事照明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新网2024(012)号
绍兴市上虞城乡生态环保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单位)的上虞体育中心小球馆项目-赛事照明工程于2024年2月27日在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已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名次 | 投标人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及编号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龙德建设有限公司 | 王伟明 | 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 | ||||
工期 | 质量 | 报价(元) | 得分 | ||||
60日历天 | 合格 | 99.98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陈秀君,证书号:浙建安C3(2021)******* | ||||||
被否决投标情况 | 序号 | 被否决投标单位 | 被否决原因 | 否决投标的依据 | |||
1 | 浙江省机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投标文件证明材料未加盖单位电子公章 |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条款规定:(2)初步评审内容:①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盖章的;投标文件未经法定代表人(或提供有效“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 ||||
2 | 绍兴东茂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 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条款规定:(4)商务标评审内容:③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含分部分项工程及措施项目、其他项目清单项目的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项目特征描述)的; |
公示期限自2024年 2月 27 日 14 时 30 分至2024年3 月 1 日 14 时 30 分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若对招标人做出的答复不服的,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的规定要求,向绍兴市上虞区招标投标监督办公室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绍兴市上虞城乡生态环保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单位)
浙江筑脸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
2024年2月 27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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