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崂山区税务局2024年度税务工作视频拍摄制作项目合同...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崂山区税务局2024年度税务工作视频拍摄制作项目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一、服务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崂山区税务局2024年度税务工作视频拍摄制作项目
二、服务内容:
(一)乙方负责甲方各项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工作区域内显示屏展播素材等税务工作的高清拍摄、录像、剪辑、视频制作,本合同服务期限内乙方最低服务次数不少于80次(该服务次数最终以采购人要求为准),每次摄录活动根据招标人需求剪辑、制作不少于30秒的精彩视频。服务超出80次(该服务次数最终以采购人要求为准)或制作精彩视频超出30秒的部分均为本合同服务内容,不另行收费。
(二)乙方负责将所拍摄的影像素材及应招标人需求将以前年度的影像素材(包括视频、照片、成片等)进行归档、编号,根据招标人需要不定时、无限次进行修整。
(三)乙方负责根据招标人要求进行参赛类、宣传类、动漫类等各类视频的脚本创作及高清拍摄、剪辑、制作。
三、技术标准:
1.拍摄技术
(一)主设备釆用专业电影机(相关机器设备需满足制作要求,最大程度达到预期效果),以4K及以上分辩率进行拍摄,釆用实景拍摄、虚拟场景、特效相结合的后期制作手法。前期摄制、后期制作及主题选择,要适合传统媒体(例如:视频、电视、报刊)与新媒体(例如抖音、微博、公众号、动漫)等多种传播渠道使用。
(二)视频制作要求
1.创意新颖。为采购人提供相关拍摄文案素材,要求创意独特新颖,在脚本撰写、拍摄技术、内容呈现等方面均要富有新意,充分利用航拍、影视特效、剪辑技巧等手段,通过音乐和画面的完美结合体现税务相关工作内容。
2.成片规格要求:超清,成片分辨率4K,码流不低于60帧。
3.使用高清数字化拍摄及制作。
4.后期制作不得低于以下要求:
4.1)剪辑设备:使用全高清视频工作站及三维包装工作平台进行处理。
4.2)调光、调色设备:高清工作站
4.3)片头、片尾制作:高清工作站
4.4)髙清字幕
4.5)音频制作要求:配乐及声音制作,对白录制、动效录制、混录合成,配音演员及现场收音员一人,录制现场参考声,便于后期配音。
4.6)著作要求:宣传作品,宣传创意、设计、音乐、素材等的著作权归采购人所有。供应商保留拍摄或三维制作的所有资料并编辑存档,建立资料库, 提供计算机制作原始格式数据文件,成片转换格式等技术服务。采购人使用时无使用次数限制、无使用方式限制、无使用时间限制、无使用地点限制。
4.7)由专业团队完成,团队成员包括:项目总负责人、文案(宣传片脚本策划撰写)、摄像、后期剪辑、包装师、配音师、场记、对接协调人等。团队一旦形成,关键岗位职责人例如:项目总负责人、对接协调人、摄像、后期剪辑包装不能更换。确需更换的,需要经采购人同意后更换。
(三)素材存储及传输要求:素材及产品存储应具有安全性与稳定性,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公开发表、使用或向第三方提供。服务商及其参与合同工作的有关人员应对项目执行过程中涉及到的资料及信息承担保密义务,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服务商应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方便、快捷、安全的传输渠道,在成品审核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应整理所有资料,并编制完整目录提交给采购人,包括但不限于任务执行过程中形成的全部文档资料、音视频素材、中间产品及全部源文件、最终产品及全部源文件等。
(四)现场拍摄人员要求
根据采购人要求安排专职拍摄人员进行拍摄工作(人员是否驻场按照采购人员要求执行),拍摄人员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熟练应用各种拍摄器材,按照采购人需求提供拍摄服务,自接到采购人拍摄任务起,服务响应时间不超过1小时,拍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各项会议、活动、工作场景等。拍摄完成按照要求对录像进行剪辑和修整等后期处理。
(五)摄像技术要求:
1.根据需求随时安排单机位、双机位及多机位拍摄。
2.根据需求选择新闻拍法或专题拍法。
3.根据需求各角度留资料或者全程拍摄。
4.根据要求安排布场延时拍摄、活动花絮拍摄。
(六)摄影技术要求:
1.全程环节跟拍,保证素材的全面性与完整性。
2.抓拍精彩瞬间,体现活动亮点。
3.注重拍摄细节,把握拍摄时机。
4.画面色彩纯正,注意现场光线。
5.发挥后期效用,提升照片质感。
(七)后期素材使用
交付成片后,原始素材一并交付采购人。
第二条 合同总金额
一、乙方所有活动拍摄、录像以及视频剪辑、制作费用总费用为含税价人民币(大写) :柒万捌仟元整(¥*****)。乙方将所拍摄的影像素材及应甲方需求将以前年度的影像素材(包括视频、照片、成片等)进行归档、根据甲方需要无限次进行修整影像素材、每次摄录活动根据甲方需求剪辑不少于30秒的精彩视频、年底制作不少于3分钟的总结专题片、 根据甲方要求创作的脚本等不再另行收取额外费用。
二、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制作的视频费用按照视频最终成品时长计算,每分钟含税价人民币(大写):肆仟伍佰元整(¥4500)。合同约定期内制作的视频总费用不超过含税价人民币(大写):陆拾万元整(¥******)。
三、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该价款包括了服务价格及与之配套的设计、制造、正版软件、检验、包装、运输、保险、税费以及安装、组织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提供等)、质保期服务等全部价款,除此之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第三条 服务交付
一、交付频次:每个视频项目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时限制作并交付给甲方,同时乙方应按月将归档、编号的影像素材(包括视频、 照片、 成片等)交付甲方。
二、交付标准
1、乙方应对提交的服务成果作出全面检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技术条件依据,清单应随提交的服务成果交给甲方。
2、乙方在指定地点提交服务成果后,甲乙双方应依据招标文件、响应文件等文件材料的要求共同验收,并且出具书面验收报告。
3、对复杂的服务,甲方可邀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机构参与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相关费用负担由甲乙双方约定。
第四条 所有权归属
一、乙方将服务成果交付甲方,并且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所有权转移给甲方,在所有权转移之前,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归乙方,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成果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二、如乙方交付的服务成果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总费用¥*****元的20%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如果合同总金额价款已经支付完毕或者开始支付合同价款时才发现产权有瑕疵的,乙方仍须支付上述违约金并且赔偿甲方由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
第五条 款项支付
一、付款方式:季度付款。
乙方将所负责拍摄的视频、照片等素材交付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于2024年6月下旬支付乙方拍摄、录像以及视频剪辑、制作总费用*****元的50%, 12月下旬支付*****元剩余的50%款项;乙方根据甲方需求单独制作的视频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根据工作进度按最终成品时长支付乙方相关款项。
二、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支付相关费用,付款前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开具增值税发票,如乙方逾期或拒绝开具发票,则甲方有权延迟或拒绝付款,并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三、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乙方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青岛如越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黄河西路703栋网点1-2楼17号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号:690*****801*********
第六条 乙方售后服务及承诺
一、服务质量保证期限自提交服务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服务出现的问题负责处理并承担一切费用,并且赔偿甲方的损失。
二、乙方有完善的服务体系,有能力提供持续的、本地化售后服务。
三、乙方负责系统安装和调试以及操作人员培训,并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使操作人员能独立进行管理、操作、维护和故障处理等工作,做好相关记录及技术文档收集整理,待验收后移交。
四、服务范围:负责招标文件所涉及到的所有服务。
第七条 知识产权
一、乙方保证,甲方在享受服务或者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二、乙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或者其他相关资料、软件等由甲方永久免费使用。
第八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双方商定的委托业务,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协议中规定的内容。
二、乙方交付的所有素材所有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出售、发布或授权他人使用、出售、发布。
三、 甲方的宣传视频拍摄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法律的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
四、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不应侵犯第三方的权利,若发生侵犯第三方权利的情形,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由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和支出。
第九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一、 乙方应按照双方商定的委托业务要求,在约定的时间内,按 照甲方要求完成服务内容。
二、乙方保证制作的视频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的情况,如发生任何侵权行为,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如累及甲方,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实际损失、甲方赔付第三方的款项、甲方为此受到的行政处罚、甲方为解决纠纷而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等费用。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所供服务成果及与之配套项目等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甲方有权拒收。同时,每发生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费用¥*****元的20%的违约金。
二、乙方不能交付服务成果时,每发生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费用¥*****元的20%的违约金,违约金累加、上不封顶。
三、乙方逾期交付服务成果时,每逾1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费用¥*****元的3‰的滞纳金,滞纳金上不封顶。逾期交付超过30日,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如甲方决定终止履行合同的,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费用¥*****元的20%的违约金,并且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四、乙方不得对甲方要求的内容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内容导致的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五、因甲方过错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情况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终止履行合同的,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违约或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乙方责任,乙方仍因全面履行本合同。
第十二条 保密
一、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知悉甲方的工作秘密 (包括相关业务信息),不得透露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合同双方以外的其他方(包括乙方内部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人员),乙方的保密责任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
二、乙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
乙方确认本合同落款处列明的地址、电话、被授权代表为乙方有效的联系信息, 与本合同相关事宜的沟通、在本合同争议进入诉讼/执行程序的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的送达均以此为准,书面材料按照此 地址邮寄送达, EMS快递发出后满3日视为有效送达。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一、除招标文件规定且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者全部转让、分包履行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二、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三份,乙方二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
第十五条 服务期限
本合同服务期限自2024年1月15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合同期限届满,如需续签,根据《政府采购目录》有关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双方可以根据法律及各项规定另行签订书面合同。
第十六条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一、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包括澄清、修改);
二、乙方响应文件;
三、 中标 (成交) 通知书;
四、中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文件;
五、政府采购委托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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