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镜湖区埭南圩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跟踪审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芜湖市镜湖区埭南圩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跟踪审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名称:芜湖市镜湖区埭南圩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跟踪审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舟展管理有限公司
三、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芜湖市镜湖区埭南圩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跟踪审计项目 服务范围:跟踪审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对芜湖市镜湖区埭南圩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全面跟踪审计管理。 服务要求:①渠首(水源)工程更新改造1座灌溉站,②骨干输配水工程干(支)渠道衬砌防渗11条,③骨干排水工程新建排涝泵站1座。④骨干渠(沟)系建筑物及配套设施(含管理设施) 新建或改建控制。⑤用水量测在新建和改建的3座泵站安装计量设施3处,斗门引水口安装用水计量设施6处。⑥信息化建设基础信息化系统,采集6座斗门和合胜灌溉站信息。本次招标内容为跟踪审计,跟踪审计工作深度按相关规范的要求。 服务时间:项目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以及后续跟踪服务阶段。 |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公开询价
4、第二候选人:安徽天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代理机构 提出质疑(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和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镜湖区方村街道办事处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花方路北97号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奚之南
电话:139*****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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