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邵阳市北塔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总承包
湖南省邵阳市北塔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总承包
湖南省邵阳市北塔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总承包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2月28日
邵阳市北塔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湖南省邵阳市北塔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总承包(项目名称),已接受湖南振禹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湖南省邵阳市北塔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总承包(项目名称)湖南省邵阳市北塔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总承包(标段名称)的工程总承包投标,并依法确定其为中标人。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和标段名称:湖南省邵阳市北塔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总承包。
2.建设地点:邵阳市北塔区。
3.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内容、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项目特性、功能、总投资额、总工期等):本项目为湖南省邵阳市北塔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主要内容为:①对茶元头街道白田、刘黑、茶元头、沐三、枫林、新利6个村以及陈家桥镇的贺井、兴旺、同兴等16个村供水管网提质改造,新利村新增蓄水池,管网改造供水管49.3km;②配套智慧水务信息化系统,所有机械水表更换为智能水表;③茶元头原有水厂取水点位于犬木塘水库淹没区,所以新建一处水厂,供水规模为990m3/d,供水范围覆盖枫林、沐三、茶元头共三个村总计6800人,三个村原有管网改造连通。总投资额为2585.86万元。
4.工程总承包范围和内容:包括(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设计:施工
图设计(含施工阶段地质补勘、工程测量)及施工阶段设计服务;采购:包括工程建设所有材料、设备等采购;施工:本项目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
二、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合同协议书及补充合同协议书(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
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发包人要求;
(7)价格清单;
(8)承包人建议书;
(9)承包人实施方案;
(10)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
(11)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包括投标承诺书、安全生产合同、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责任书、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从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湖南省水利工程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及有关会议纪要和双方认可的文件等。
2.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3.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贰仟叁佰贰拾壹万贰仟陆佰捌拾叁元柒角玖分(¥********.79元)。
4.承包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胡东;
设计负责人:杨光球;
施工负责人:胡东。
5.工程质量符合的标准和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达到技施设计阶段设计标准并满足施工进度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
6.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任务。
7.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8.承包人计划开始工作时间:2024年月日,实际开始工作时间按照监理人开始工作通知中载明的开始工作时间为准。计划工期为210天。
9.本合同一式陆份;其中正本贰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执壹份;副本肆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执贰份,其余副本由发包人分送各有关单位。
10.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邵阳市北塔区农业农村水利局(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承包人1:湖南振禹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承包人2:邵阳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标签: 城乡供水一体 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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