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门县人民法院监控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易门县人民法院监控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易门县人民法院监控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2016-04-26

易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易门县人民法院监控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按照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受采购人委托,易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纳入2016年县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易门县人民法院监控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约能力的设备生产厂家或供应商参加报价。

1、项目编号:A*******

2、项目名称:易门县人民法院监控设备采购项目(详见“设备分项一览表”)

3、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4、采购预算:334000元

5、供应商资格条件审查及要求:

(1)具有本项目生产、供应或实施能力、信誉良好、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相关设备生产厂家或供应商;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规定,在报价文件中提供以下证明文件进行资格审查: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税务登记证;③机构代码证;④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⑤检察机关出具报价人最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的告知函(有效期内的);⑥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⑦“设备分项一览表”中要求出具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以及其它要求:(1、投标企业必须具有信息系统集成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企业在玉溪市设有公司或分公司和售后服务点,具有专业的售后服务技术人员,并能提供良好服务及应急保障服务。2、投标企业所投摄像机必须提供清单中列出的公安部型式检验报告证明。3、投标企业必须承诺把此次项目建设的监控系统与易门县人民法院数字多媒体综合会议室系统进行无缝对接,实现资源共享。4、投标企业必须提供高清摄像机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5、设备安装施工周期为15天。)所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报价文件报价无效。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6、询价项目及技术要求:按照项目分包编号分别进行报价;各供应商可对其中一个或多个分包编号项目进行报价,但不得将各项目编号内分项拆开报价,不得对其中各分项的具体设备进行增项或减项。具体情况见“设备分项一览表”。《采购需求设备分项一览表》中如出现引用某一特定的专利技术、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供应者等情况,则仅起参考作用,供应商可选用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该参考品牌和参考型号要求的产品,同时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

7、报名函及询价文件的索取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各供应商可登录“玉溪政府采购网”(http://www.yxgp.gov.cn)招标公告下载。

8、保证金的收退:参加此次报价的供应商,请在报价前按如下开户行和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6000元(大写:陆仟元整)(必须从报价人的基本账户转入,不接收现金进账)。并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携带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及进账单原件到易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换取保证金收据。保证金收据复印件须装订在竞标文件中。未获成交资格或成交后已完成有关合同的,将在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

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名:易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玉溪市易门县支行

帐 号:****************2

9、投标保证金收取截止时间:2016年5月9日下午17:30前

10、报价文件递交方式:密封面递(不接受其他报价方式)

1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5月11日下午15:00(过时将不接受任何报价人的报价文件)。

12、递交报价文件地点:易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3、询价文件工本费及成交服务费:免收。

14、联系方式:集中采购机构:易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杨小燕陈永坤 ****-******* 157*****507

15、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易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玉溪市政府采购网”、“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已下载询价文件并准备参加投标的潜在供应商,而不再用其他方式通知,请各供应商注意随时留意两个网站公告。

16、报价人在报价前务必认真阅读本询价文件所述条款及内容。对因未仔细阅读询价文件或者未按要求提供资料(含纸质和电子文档)而导致废标的,交易中心将不作任何解释。

易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4月2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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