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县2024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联网路及养护工程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砀山县2024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联网路及养护工程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砀山县2024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联网路及养护工程监理 中标候选人公示 | ||||||
招标项目名称 | 砀山县2024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联网路及养护工程监理 | |||||
招标项目编号 | EP-DSGC*******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人 | 名称 | 砀山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 ||||
地址 | 砀山县道北东路2403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张主任 0557-*******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启卓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红枫路与科学大道交叉口中瑞大厦科研楼A座 | |||||
联系人及电话 | ||||||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 ||||||
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单位名称 | 宿州市路兴公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江苏隆泰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 南京安通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安徽省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河路1号 | 江苏省灌云县伊山镇通榆路 313 号 | 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大厦01幢5层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
投标报价(元) | ******.00 | ******.00 | ******.00 | |||
工期 | 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 | 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 | 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 | |||
质量标准 | 交工验收合格,竣工验收合格 | 交工验收合格,竣工验收合格 | 交工验收合格,竣工验收合格 | |||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 1、宿州市 G343 宿城至淮北界改建工程监理 2、皖浙1号风景道一期工程(k0+000~k3+842.553 段)工程施工监理 3、S324十字至岱山湖段改建工程(丰乐大道至泰石岩棉厂交口处)施工监理 4、S304山汴路 K28+330-K44+901 段路面修复养护工程监理项目 5、天长市高邮湖风光带建设项目堤顶道路(铜龙河口大桥至小关郁庄段)监理 | 1、S301 延伸线建设工程(淮北段)施工监理 2、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经七路新建工程 3、连云港市2020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监理项目 4、固镇县2021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监理项目 5、连云港市2021年310国道东海段养护大修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6、宿迁市2020年度国省干线公路标志标线更新改造工程、生命安全防护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 1、宿迁市迎宾大道(学成路-霞辉路)改造工程施工监理项目YBDD-Ⅲ-JL标段 2、金沙大道改线(沪武高速金坛互通至茅山旅游大道连接线)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3、乌海至玛沁公路(宁夏境)青铜峡至中卫段施工监理 4、312国道龙华立交至张店枢纽段扩建工程JL3标段 | |||
项目经理 | 姓名 | 张小宁 | 葛于禄 | 何涛 | ||
证书名称 | 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 | 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 | 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 | |||
证书编号 | JGJ******* | JGJ******* | JGJ******* | |||
综合评估得分 | 93.94 | 92.99 | 92.93 | |||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 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
公示时间 | 2024年2月28日-2024年3月2日 | |||||
招标代理费 | 5610元 | |||||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http://ggzyjy.ahsz.gov.cn:8111/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 |||||
异议注意事项 |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2022]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 |||||
投诉受理单位 | 砀山县交通运输局 | |||||
单位地址 | 砀山县道北东路2403号 |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05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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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天0小时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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