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丰县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基地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南丰县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基地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招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 南丰县微元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名称 南丰县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基地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工程地址 南丰县傅坊乡、桑田镇、太和镇、太源乡、白舍镇、莱溪乡、洽湾镇
建筑面积 ******.57㎡ 结构/层数 /0层
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南丰县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基地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2.2 项目地点:南丰县傅坊乡、桑田镇、太和镇、太源乡、白舍镇、莱溪乡、洽湾镇。 2.3 项目投资:项目概算总投资为5169.1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为4475.8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458.19万元,预备费为240.67万元,建设期利息112.50万元, 专项债发行费用2.5万元。本工程投资限额为4752.28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4475.83万元,工程预备费223.79万元,设计费52.66万元】。 2.4 建设内容、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57平方米,合222.43亩,总建筑面积*****.2平方米。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初步设计批复范围内的设计、采购及施工,具体包括: 2.5.1 设计工作内容: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有关设计全过程技术服务; 2.5.2 施工工作内容: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工作; 2.5.3 采购工作内容: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施工材料和设备采购。 (最终以招标人书面确定的具体工作内容为准)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工期要求:计划总工期为365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天 ,施工工期:335天)。 2.8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9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2.10设计费补偿:投标人应承担参加投标有关的所有费用,招标人对未中标人不作任何设计费补偿。
招标控制价 4752.28元 开标时间 2024年02月27日
中标候选人排序及相关内容
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华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 工程设计·专业资质·给水工程·给水工程乙级
投标报价 ********.00 元 综合评估法得分
注册建筑师(结构师) 姓名 徐方广 注册编号 200*****592
等级 高级工程师
申报的业绩 /
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永忠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建筑·建筑甲级
投标报价 ********.00 元 综合评估法得分
注册建筑师(结构师) 姓名 袁林 注册编号 201*****218
等级 高级工程师
申报的业绩 /
第三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浙江新苑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建筑·建筑甲级
投标报价 ********.00 元 综合评估法得分
注册建筑师(结构师) 姓名 艾冬梅 注册编号 202*****128
等级 注册建筑师
申报的业绩 /
本工程项目资格审查情况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单位的数量 4
通过资审的家数 4 未通过资审的家数 0
中标候选人得分情况(专家名单不得公布)
单位/评委 华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永忠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新苑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总分 商务分 技术分 总分 商务分 技术分 总分 商务分 技术分
评委1 84.6 40 44.6 78 34 44 78 34 44
评委2 94 40 54 85 34 51 84 34 50
评委3 94.4 40 54.4 87.9 34 53.9 87.8 34 53.8
评委4 94 40 54 83 34 49 84 34 50
评委5 93.8 40 53.8 81.7 34 47.7 81.3 34 47.3
评委6 92.6 40 52.6 85.6 34 51.6 84.3 34 50.3
评委7 93.6 40 53.6 84.9 34 50.9 84.8 34 50.8
评标得分 92.43 83.73 83.46
注:评委顺序非评标报告计分顺序
原中标候选人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
单位名称
无效投标原因
认定依据
公示截止期:2024年03月04日
异议受理
招标人名称 南丰县微元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 187*****705
招标人地址 南丰县桔都文化传播中心二十一楼
代理机构名称 江西省瑞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66*****004
代理机构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站前西路289号1单元1703室
监督机构
名称 南丰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 0794-*******
注:1、若招标项目为构筑物或市政工程,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中的“建筑面积”和“结构/层数”则修改为:“构筑物容积”和“结构/高度”或者修改为“规模”和“用途”。
2、在填写“投标文件被判定为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称、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内容时,填写栏目按被无效投标单位的数量自行添加。
3、当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出现投诉纠纷,原中标候选人经认定为无效投标,须重新进行中标候选人第二次公示(或者中标候选人第三次公示),此时应当需填写“原中标候选人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同时按规定重新填写“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和相关内容。

标签: 基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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