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四季红镇人民政府大通湖水质达标方案-沅江市四季红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EPC包1合同公告

沅江市四季红镇人民政府大通湖水质达标方案-沅江市四季红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EPC包1合同公告

沅江市四季红镇人民政府大通湖水质达标方案-沅江市四季红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EPC(包1)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2月29日
采购合同编号:沅财采计[2020]******号-1
采购人(全称):沅江市四季红镇人民政府(甲方)
供应商(全称):顶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大通湖水质达标方案-沅江市四季红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EPC
2、采购计划编号:沅财采计[2020]******
3、项目内容:大通湖水质达标方案-沅江市四季红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EPC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陈小毛
6、联系电话:135*****458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大写: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4、付款方式: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4年02月29日,完成日期:2024年09月26日。总日历天数:210天。
2、地点:沅江市四季红镇
3、方式: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沅江市四季红镇人民政府
验收方式:现场验收
验收标准: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验收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0-08-20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两份,采购人执一份,供应商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0年08月20日
合同订立地点:沅江市四季红镇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肖凤毛 法定代表人:周文昌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158*****019 电 话:136*****754
传 真: 传 真:
地 址: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伍家岭街道芙蓉北路桂花园标志商务楼906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长沙银盆南路支行
帐 号:431*****001**********
附件下载:
  • 暂无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农村生活污水 达标方案 水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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