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宜华债发行人及相关中介机构提起虚假陈述诉讼案代理律师选聘项目第三次中选公告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宜华债发行人及相关中介机构提起虚假陈述诉讼案代理律师选聘项目第三次中选公告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宜华债发行人及相关中介机构提起虚假陈述诉讼案代理律师选聘项目(第三次)
中选公告
项目名称: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宜华债发行人及相关中介机构提起虚假陈述诉讼案代理律师选聘项目(第三次)
项目编号:BJJY-GZ-********
采购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7日14:00
中选人: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公示期:3天
有效投标人名单:
1、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3、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
4、北京中银(成都)律师事务所
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1、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报表附注。
评审结果:
第一名: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得分406.4。
第二名: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得分341.7。
第三名: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 得分281。
纪检监察监督人及联系方式:黄先生 028-********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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