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县人民医院采购消防设施维保项目项目竞价成交公示竞价项目
汝南县人民医院采购消防设施维保项目项目竞价成交公示竞价项目
品目 | 品牌 | 型号 | 相关服务 | 单价 | 数量 | 数量单位 | 总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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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备维保 | 不限品牌 | 上门送货 | ¥ ******.0 元 | 1 | 年 | 小计 ¥元 | |
规格参数: 一、服务内容: 完成 汝南县人民医院 内消防设施的年度维保服务,门诊医技楼、内科病房楼、外科病房楼、感染病房楼及餐厅等与消防相关设备的维护保养;主要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通风及排烟系统、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及防火门、防火卷帘系统。 二、 服务要求: 1、维保人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可靠,不得参加邪教等非法组织。身体健康,50岁以下,至少具有消防行业操作证。 2、服务期间,安排专业人员每月至少一次对整个消防系统进行排查维修〔护〕,出具相应的维保报告。 3、如消防设备出现异常,在接到电话通知后,白天30分钟内、晚上1小时内,必须立即安排专业维修人员赶到现场进行维修〔护〕处理并恢复正常。并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维修〔护〕记录,双方有关人员签字后交双方分别存档。 4、进行施工人员应遵守采购方的管理制度,充分尊重采购方的意见,与采购方密切协调配合,确保施工安全。 5、在对隐蔽工作进行维修〔护〕时,尽量确保原设施,若不可避免要对原设施进行改动,由双方协调解决。 6、根据检查细则定期进行月检,同时对工程范围内的设备进行维修〔护〕检查,每次维修〔护〕检查工作完成后,分别由双方负责人签字存档。 7、在月检的维修〔护〕检查工作完成后,应做出维修〔护〕检查报告书,经由采购方现场负责人签字后存档。 8、维保期间系统中出现需处理故障,每次维修费用(含设备)500元内的应做免费处理。 9、中标单位如未达到甲方的服务要求,甲方有权利终止合同。 |
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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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汝南县人民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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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消防设施维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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