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三峡水库库周生态保护带(一期)建设项目施工中标公示
奉节县三峡水库库周生态保护带(一期)建设项目施工中标公示
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2016年4月27日——2016年4月29日)
项目名称 | 奉节县三峡水库库周生态保护带(一期)建设项目 | |||||||||
招标公告编号 | 063134 | |||||||||
招标人 | 奉节县移民局 | 联系电 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恒昶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标段 (合同包) 名称 | 一 标 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重庆兴宏园林景观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重庆业典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重庆浩瀚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 |||||||||
拟中标人 | 重庆兴宏园林景观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万元) | 601.496694 |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
N 标 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拟中标人 | 中标金额(万元) |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
投诉受理部门 | 奉节县发改委 | 联 系 电 话 | ||||||||
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 ||||||||||
奉节县监察局 | ||||||||||
招标人:奉节县移民局 2016年4月27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恒昶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7日(单位公章)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本招标项目奉节县三峡水库库周生态保护带建设已由奉节县移民局、财政局、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奉节移发【2015】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奉节县移民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招标人为奉节县移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1 工程名称:奉节县三峡水库库周生态保护带(一期)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奉节县安坪镇、康坪乡、朱衣镇、康乐镇、鹤峰乡。
2.3 建设规模:项目建设总规模为2466.9亩,其中生态公益林人工造林1757.5亩,经济林人工造林709.4亩,总投资约880万元。
2.4 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奉节县三峡水库库周生态保护带(一期)建设项目施工图、招标文件(含补遗)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以业主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资格,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期限未满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林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造林绿化甲级资质,市外投标企业还必须提供在重庆市林业局备案资料证明,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履约和低价中标风险保证金本项目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为防止投标报价时恶意低价报价,实行中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和低价中标风险保证金制度,其方式如下:
4.1 缴纳形式:现金或转账;
4.2 缴纳金额:中标价与最高限价的差额不足最高限价10%的,按中标价的10%缴纳履约保证金;中标价与最高限价的差额超过最高限价10%的,按中标价与最高限价的实际差额缴纳履约保证金和低价中标风险保证金;
4.3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在15日内将履约保证金和低价中标风险保证金全额缴纳到业主指定账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奉节支行刘家包分理处账户:奉节县移民局账号:****************9717),业主方可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逾期未缴纳履约保证金和低价中标风险保证金的视中标人放弃中标,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两年内不得再参与奉节县境内的投标活动,在相关媒体上公示;
4.4 退还方式: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在合同中约定;
4.5 中标人未按合同开工日开工建设的,按合同约定开工日期起计算违约金,从履约保证金和低价中标风险保证金总额中扣除。公式为:违约金=(履约保证金+低价中标风险保证金)÷工期×延误天数;
4.6 合同备案:中标人凭业主的收款凭证、银行进账单、施工合同和县交易中心鉴发的中标情况确认书到县交易中心办理合同鉴证后,再到县公管办合同备案。(合同备案表在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
5.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对缴纳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后放弃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经奉节县公安机关依法调查后,无串标、卖标、买标行为的,方可退还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对有串标、卖标、买标行为的,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不予退还,两年内不得参加奉节县境内的投标活动,并列为黑名单,在相关媒体公示;
中标后无故放弃中标资格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总额的,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两年内不得参加奉节县境内的投标活动,在相关媒体上公示;
对不予退还的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转给招标人。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本工程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1日起,在重庆市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jjyzx.net/)上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已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jjyzx.net/)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6.3投标人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2016年4月6日17时00分前在《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jjyzx.net/)上匿名提出,过期不再受理质疑;招标人应于2016年4月8日17时00分前在《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jjyzx.net/)上予以答疑或澄清。
6.4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1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若投标人未缴纳招标文件资料费,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7. 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4月26日10时00(北京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和重庆市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招 标 人: | 奉节县移民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恒昶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重庆市奉节县永安镇乔木街4号 | 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双龙湖街道翠湖路138号 |
联 系 人: | 王老师 | 联 系 人: | 胡老师 |
电话: | 电话: |
2016年4月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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