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高新区陶瓷新材料标准厂房项目配套设施工程第二次-合同签订
荣昌高新区陶瓷新材料标准厂房项目配套设施工程第二次-合同签订
附件2
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签订基本信息公示表
项目名称 | 荣昌高新区陶瓷新材料标准厂房项目配套设施工程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 ********.88元 | |||||||||
项目编码 | ||||||||||||
招标公告编号 | ||||||||||||
招标人 | 重庆宏烨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
中标人 名称 | 工程 概况 | 合同 工期 | 质量 标准 | 合同签订时间 (年/月、日) | 合同签订金额(元) | 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 | 履约担保金额(元) | |||||
保函 | 现金 |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银行保函 | 保证保险 | 担保保函 | |||||||
南京同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道路全长1.395公里,设计道路路幅宽度为34米,原道路路幅宽度为18米,双向4车道,设计车速为50㎞/h,为城市主干道。需拓宽原路面两侧各3米为非机动车道和拓宽改造公交车站;人行道部分需全部破除新建;综合管网现状需要迁移和破除新修(包含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燃气工程、给水工程和照明工程);交通部分需要新增和完善标牌及公交车站站台。 | 270天 | 合格 | 2023年7月7日 | ********.88元 | 陶 志 斌 | 一级建造师 | *******.89 | ||||
备注: |
注:1.招标人及中标人对填写的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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