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2072强清3号关于中山市中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选任审计机构结果的公告
2023粤2072强清3号关于中山市中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选任审计机构结果的公告
关于中山市中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
选任审计机构结果的公告
(2023)中能强清字第13号
2023年7月27日,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根据蔡忠武、罗悦华的申请,裁定受理中山市中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能公司”)的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3年11月1日指定余婷律师担任中能公司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负责中能公司的清算工作。
清算组采用人民法院司法委托及公开竞聘方式,以最低价报价方式选聘具有资质的审计机构。于2024年2月4日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关于中山市中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
聘请审计机构的公告》。截至2024年2月23日(含当日)申报截止时间,共有5家审计机构提交申报材料。
清算组根据申报机构的规模、经验、方案、报价等因素综合评选,结合本次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本案的审计机构为:中山市成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特此公示
中山市中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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