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新邵县2024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服务合同公告

邵阳市新邵县2024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服务合同公告

邵阳市新邵县2024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服务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3月01日

包一:


采购合同编号:

采购人(全称):新邵县农业农村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 成都岭南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邵阳市新邵县2024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

(2)政府采购编号:新邵财采计〔2023〕000222

(3)项目内容: 设计服务范围包括对项目区实地测绘、平面图测绘、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上图入库坐标拐点、标段预算评审工程量清单、图纸编制及后续服务(包括施工阶段与验收阶段需要供应商承担的信息报备服务、验收报件编制、设计评审及施工过程中项目新增变更等) 。

(4)是否分包: 否 。

(5)项目负责人: 陈荣寿 。

(6)联系电话: 186*****908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00

大写: 肆拾玖万柒仟元整

(2)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

(3)付款方式: 完成项目勘察、平面图测绘、上图入库坐标拐点、初步设计且通过邵阳市农业农村局批准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施工图预算通过财政投资评审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5%,项目经县级初步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剩余 25%

3.合同履行

起始日期: 2024年 1 月 5 日,完成日期: 2024 年 2 月 10 日。总日历天数: 35 天。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方式: /

履约担保:

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的金额、形式和期限要求)。

4.合同验收

(1)验收主体: 新邵县农业农村局 。

(2)验收方式: 通过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的专家评审 。

(3)验收标准: / 。

5.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该以下列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成交通知书。

(4)响应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6.违约

(1)双方安排的项目负责人,应协调双方人员严格按照合同进度要求完在合同内容,双方共同解决问题;一方变更项目负责人时,应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对方。

(2)乙方应严格按照双方约定内容提交项目成果完成工作,如因乙方过错未能按约定计划提交项目成果,则自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日起,每迟延一日(10天内的),应向甲方偿付合同金额每天0.5%的违约金,总额不能超过合同金额的5%。如果延期10天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如乙方因非已方过错不能按约定时间交付项目成果的,可于约定时间到期前五个工作日内将原因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向甲方说明,征得甲方同意后,双方另行约定具体交付时间。

(3)甲方严格按照双方约定向乙方支付费用,延期付款的计息标准按合同订立时1年期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如甲方因非已方过错不能按约定时间付款,可于约定时间到期前三个工作日内将原因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向乙方说明,双方另行约定付款时间。

(4)双方应当以于项目开展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和突发情况有足够的理解,针对非对方过错造成的时间延误等状况给予充分的理解,且不视为对方违约。

7.其他要求

7.1设计正式成果文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后的项目初步设计文件、预算书和施工设计图、项目实施计划等、“上图入库”相关信息、送审工程量清单、图纸编制及在施工阶段与验收阶段供应商需承担信息报备服务、验收报件编制、设计评审及施工过程中项目的新增变更等。

7.2 乙方在合同签订后应在新邵设立临时办公场所,并立即安排设计人员进场进行实地踏勘(不少于12 人),按规定的时间、数量按时提交成果文件,现场实地踏勘人员中每组(如分组)至少有一名水利工程专业或水利规划专业工程师参与并全程参与内业设计直至工程竣工,中途不得随意变更。

7.3工程施工期间,乙方应派驻2名技术人员,协助甲方抓好工程建设技术服务。

8.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9.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捌 份,采购人执 叁 份,供应商执 叁 份,政府采购行政监督部门执 壹 份,采购代理机构执 壹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2024 年 1 月 5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新邵县农业农村局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欧城支行

帐 号: 228*****040******

合同备案部门(盖章):

二、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服务类)

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文本省级以上政府部门或行业组织有标准或示范文本的,应按照其文本确定合同格式。没有文本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采购项目特点自行拟定特定文本确定合同格式。

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服务类)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第1.2(4)款

项目现场

采购人:新邵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地址:新邵县酿溪镇大应南路37号

第5条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施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第四章

服务内容与要求

详见采购需求

第11条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

付款人:新邵县农业农村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付款方式:完成项目勘察、平面图测绘、上图入库坐标拐点、初步设计且通过邵阳市农业农村局批准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施工图预算通过财政投资评审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5%,项目经县级初步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剩余 25%

第12 款

伴随服务

详见采购需求

第19.2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19.1条

合同未尽事项

协商解决

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

邵阳市新邵县2024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

二、项目概况及要求

2.1项目概况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的新部署、新要求,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快推进《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提升粮食产能为目标,坚定不移抓好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进一步提高农业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和综合生产能力。严格落实良田粮用要求,新建的高标准农田全部用于粮食生产,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

2.1.2投资估算:6126.32万元。

2.2服务范围

严塘镇、小塘镇、巨口铺镇、龙溪铺镇、潭溪镇、设计服务范围包括项目区实地测绘和勘察、平面图测绘、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上图入库坐标拐点、标段预算评审工程量清单、图纸编制及后续服务(包括施工阶段与验收阶段需要供应商承担的信息报备服务、验收报件编制、设计评审及施工过程中项目新增变更等);

2.3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达到国家、地方或行业工程设计规范及质量验收标准要求,并需通过省市农业农村部门的审核。

2.4设计任务

2.4.1

邵阳市新邵县2024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为2.5万亩(同步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12万亩),要按照建设任务,统筹推进农田建设工作。

2.4.2

要根据本地区气候特点、水土条件、农业生产发展需求等实际情况,明确高标准农田建设重点和建设内容。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田间水利设施补短板力度,根据旱、涝、渍综合治理的要求,因地制宜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改造提升项目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因地制宜确定改造提升内容,着力提升建设标准和质量,打造高标准农田的升级版。

应坚持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综合治理,实现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统一。要根据实际需求结合资金规模,科学合理地确定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重点在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科技服务、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建后管护等方面加大建设力度,有效提高耕地地力和质量。

坚持以农田水利为重点,合理布设田间灌排设施,实行多项措施综合治理。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确定具体的工程措施和投入比例。要坚持绿色发展,构建生态沟渠、道路和山(平、堰)塘湿地系统,改善农田生态环境。单项工程不能出现“断头路”、“断头渠”和“肠梗阻”等现象,如因单项工程量过大而资金缺口较大未能一次性建设完成的,要做好后续续建计划,保障工程的整体性和效益的正常发挥。针对近年洪涝灾害中的农田基础设施短板,优化项目建设内容,配套完善低洼易涝地块排水设施,切实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要创新举措,积极引导,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下,加大田块整治力度,推进小田改大田,改善农田农机通行和作业条件,加快补齐农田农业机械化基础条件薄弱的短板,促进土地流转。

要充分调查项目区土壤现状,针对土壤的不良质地和结构,采取深耕翻土、培肥地力、保水保肥、控污修复等单一措施或综合措施,改善土壤性状、提高土壤肥力和耕地质量等级,并按照有关规定评价建设前后的耕地质量等级。

根据下达的高效节水灌溉面积任务,明确采取高效节水灌溉措施的建设地点和面积,要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2.4.3

根据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有关文件精神,按照“经济适用、简便易行、满足基本取用水管理和计量收费”的原则,在有效灌溉面积范围内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的灌溉渠道、管道等合理位置,安装量水堰、量水槽、量水标尺、自动计量设施等,推动落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

三、项目规划和初步设计编报

3.1要根据区域特点,因地制宜创新建设思路和模式,集成先进适用的现代农业技术装备,推动工程设施与农机农艺技术融合发展,与农业生产、乡村建设相协调,进一步提升高标准农田综合效益、拓展农田多重功能。在确保完成新增建设目标任务前提下,采取统筹安排、示范引领、适当投入的方式,从规划布局、资金投入、项目设计、实施管理等方面进行统筹,开展绿色农田、数字农田、智慧农田建设,重点探索高标准农田在支持现代农业发展、投融资模式、项目管理、宜机化改造、耕地治理、建后管护等方面的新模式新途径,打造多种类型的样板,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建设1个示范区,示范项目相对连片面积原则上平原地区不低于3000亩、丘陵山区不低于1000亩。原则上示范片的亩均投资标准要达到3000元以上,要想方设法多渠道增加投入,提高示范片的建设标准。示范片不再单独做一个项目,要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中做出说明,图册中要单独绘制四至清晰、措施相对齐全、系统解决项目区内农业生产主要制约因子的规划布局图。

3.2初步设计编报

3.2.1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资标准,新增建设面积和改造提升面积暂按资金亩均2400元,改造提升面积暂按资金亩均2200元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各地通过增加市县财政投入(含新增耕地指标调剂收益、土地出让收益等)、整合其他涉农资金、创新投融资模式吸引社会投资等提高亩均投入标准的,应纳入初步设计范围。

3.2.2坚持以提升粮食产能为首要目标,聚焦永久基本农田,优先在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重点选择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范围内建设标准偏低、设施不配套,工程年久失修、损毁严重,粮食产能达不到国家标准的高标准农田。加强已建高标准农田干旱地区的改造提升。已建高标准农田因灾损毁需要尽快恢复农业生产的,要及时纳入改造提升任务;以往未立项建设的损毁农田修复,可优先纳入年度高标准农田新增建设项目,尽快恢复农田生产功能。

3.2.3支持脱贫摘帽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做好与大中型灌区的科学衔接,形成灌排畅通的工程体系,增强农田灌排能力。支持旱作农业区、山地丘陵区开展高标准梯田建设,增强农田保土、保水、保肥能力。着重在水资源短缺等地区,因地制宜开展管道输水灌溉、喷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设施建设,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3.2.4项目区应有明确的区域范围,符合土地利用规划。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将已建成高标准农田与最新的国土变更调查、三区三线划定数据套合分析,统筹新增建设与改造提升项目布局,确保连片布局治理。

3.2.5禁止在土壤污染严重的区域、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退耕还林还草区等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禁止在2019年以来由农业农村部门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内安排改造提升面积。

3.2.6投资概(预)算编制参照湖南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概(预)算编制规定及现行定额执行。主要材料价格及工价参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指导价格执行。

3.2.7以“三调”土地利用现状数据为基础,做好上图入库信息测绘、收集和整理工作,包括项目地块经纬度、边界四至、拐点坐标等,必须要与2011-2022年度已建成项目进行套合比对,坚决防止面积重叠及非耕地等情况,为上图入库奠定基础。

3.2.8对接自然资源部门,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增耕地的核定工作。要按照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要求,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中涉及少量占用耕地或优化永久基本农田布局等工作。

3.2.9要切实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建立农田建设项目调度制度的通知》《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建立农田建设项目调度制度的通知》要求,及时准确报送项目建设信息。同时,要及时准确填报全国农田建设综合监测监管系统数据,将项目立项、实施、验收、使用等各阶段信息统一入库。同时,要及时填报全国农田建设综合监测监管系统数据,将项目立项、实施、验收、使用等各阶段信息统一入库。

、服务响应要求

4.1.服务响应时间:供应商应在接采购人通知后12小时内响应,采购人要求上门服务时,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

4.2 合同履约期间,供应商应明确一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联络员)全权负责本项目事务的工作接洽,项目负责人在本合同履约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得更换。项目(项目联络员)出现的问题,采购人只与项目负责人(项目联络员)沟通协调。

4.3目完成后,供应商将负责项目质量售后服务,并提供技术支持。

五、服务周期要求

5.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施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其中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需在2024年2 月10日前完成。

、结算及付款方式

6.1付款人:新邵县农业农村局。

6.2付款方式:完成项目勘察、平面图测绘、上图入库坐标拐点、初步设计且通过邵阳市农业农村局批准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施工图预算通过具财政投资评审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5%,项目经县级初步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剩余 25%。

6.3. 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服务,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投标总报价应包括项目所需的设备设施,人员的工资、补贴、食宿、交通、社保、保险,管理费、财务费、税费、利润及技术评审费等所有费用。(具体人员数量以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一旦中标,在项目服务实施中发现存在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6.4.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5供应商在投标前,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6.7.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办理。

七、其他要求

7.1初步设计文件纸质版八套,电子版一套;施工图纸质版八套,电子版一套。

7.2因设计失误引起单项工程变更造价增加金额在施工合同价10%(含10%)的,扣除单项工程设计费的30%;因设计失误引起单项工程变更造价增加金额在施工合同价20%(含20%)的,扣除该单项工程设计费的50%;因设计失误引起单项工程变更造价增加金额在施工合同价20%以上的,不支付设计费,并追究设计单位的相关责任。

7.3在施工阶段与验收阶段供应商需承担信息报备服务、验收报件编制、设计评审及施工过程中项目的新增变更等。

7.4采购需求与新发改农〔2023〕221号《新邵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转发下达2023年增发国债第一批项目清单的通知》要求不一致的,以新发改农〔2023〕221号《新邵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转发下达2023年增发国债第一批项目清单的通知》为准。

八、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采购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包二:


采购合同编号:

采购人(全称):新邵县农业农村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 湖南金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邵阳市新邵县2024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

(2)政府采购编号:新邵财采计〔2023〕000222

(3)项目内容: 设计服务范围包括对项目区实地测绘、平面图测绘、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上图入库坐标拐点、标段预算评审工程量清单、图纸编制及后续服务(包括施工阶段与验收阶段需要供应商承担的信息报备服务、验收报件编制、设计评审及施工过程中项目新增变更等) 。

(4)是否分包: 否 。

(5)项目负责人: 易群力 。

(6)联系电话: 183*****848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00

大写: 肆拾柒万叁仟元整

(2)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

(3)付款方式: 完成项目勘察、平面图测绘、上图入库坐标拐点、初步设计且通过邵阳市农业农村局批准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施工图预算通过财政投资评审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5%,项目经县级初步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剩余 25%

3.合同履行

起始日期: 2024年 1 月 5 日,完成日期: 2024 年 2 月 10 日。总日历天数: 35 天。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方式: /

履约担保:

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的金额、形式和期限要求)。

4.合同验收

(1)验收主体: 新邵县农业农村局 。

(2)验收方式: 通过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的专家评审 。

(3)验收标准: / 。

5.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该以下列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成交通知书。

(4)响应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6.违约

(1)双方安排的项目负责人,应协调双方人员严格按照合同进度要求完在合同内容,双方共同解决问题;一方变更项目负责人时,应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对方。

(2)乙方应严格按照双方约定内容提交项目成果完成工作,如因乙方过错未能按约定计划提交项目成果,则自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日起,每迟延一日(10天内的),应向甲方偿付合同金额每天0.5%的违约金,总额不能超过合同金额的5%。如果延期10天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如乙方因非已方过错不能按约定时间交付项目成果的,可于约定时间到期前五个工作日内将原因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向甲方说明,征得甲方同意后,双方另行约定具体交付时间。

(3)甲方严格按照双方约定向乙方支付费用,延期付款的计息标准按合同订立时1年期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如甲方因非已方过错不能按约定时间付款,可于约定时间到期前三个工作日内将原因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向乙方说明,双方另行约定付款时间。

(4)双方应当以于项目开展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和突发情况有足够的理解,针对非对方过错造成的时间延误等状况给予充分的理解,且不视为对方违约。

7.其他要求

7.1设计正式成果文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后的项目初步设计文件、预算书和施工设计图、项目实施计划等、“上图入库”相关信息、送审工程量清单、图纸编制及在施工阶段与验收阶段供应商需承担信息报备服务、验收报件编制、设计评审及施工过程中项目的新增变更等。

7.2 乙方在合同签订后应在新邵设立临时办公场所,并立即安排设计人员进场进行实地踏勘(不少于12 人),按规定的时间、数量按时提交成果文件,现场实地踏勘人员中每组(如分组)至少有一名水利工程专业或水利规划专业工程师参与并全程参与内业设计直至工程竣工,中途不得随意变更。

7.3工程施工期间,乙方应派驻2名技术人员,协助甲方抓好工程建设技术服务。

8.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9.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捌 份,采购人执 叁 份,供应商执 叁 份,政府采购行政监督部门执 壹 份,采购代理机构执 壹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2024 年 1 月 5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新邵县农业农村局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欧城支行

帐 号: 228*****040******

合同备案部门(盖章):

二、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服务类)

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文本省级以上政府部门或行业组织有标准或示范文本的,应按照其文本确定合同格式。没有文本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采购项目特点自行拟定特定文本确定合同格式。

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服务类)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第1.2(4)款

项目现场

采购人:新邵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地址:新邵县酿溪镇大应南路37号

第5条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施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第四章

服务内容与要求

详见采购需求

第11条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

付款人:新邵县农业农村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付款方式:完成项目勘察、平面图测绘、上图入库坐标拐点、初步设计且通过邵阳市农业农村局批准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施工图预算通过财政投资评审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5%,项目经县级初步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剩余 25%

第12 款

伴随服务

详见采购需求

第19.2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19.1条

合同未尽事项

协商解决

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

邵阳市新邵县2024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

二、项目概况及要求

2.1项目概况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的新部署、新要求,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快推进《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提升粮食产能为目标,坚定不移抓好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进一步提高农业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和综合生产能力。严格落实良田粮用要求,新建的高标准农田全部用于粮食生产,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

2.1.2投资估算:6126.32万元。

2.2服务范围

严塘镇、小塘镇、巨口铺镇、龙溪铺镇、潭溪镇、设计服务范围包括项目区实地测绘和勘察、平面图测绘、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上图入库坐标拐点、标段预算评审工程量清单、图纸编制及后续服务(包括施工阶段与验收阶段需要供应商承担的信息报备服务、验收报件编制、设计评审及施工过程中项目新增变更等);

2.3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达到国家、地方或行业工程设计规范及质量验收标准要求,并需通过省市农业农村部门的审核。

2.4设计任务

2.4.1

邵阳市新邵县2024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为2.5万亩(同步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12万亩),要按照建设任务,统筹推进农田建设工作。

2.4.2

要根据本地区气候特点、水土条件、农业生产发展需求等实际情况,明确高标准农田建设重点和建设内容。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田间水利设施补短板力度,根据旱、涝、渍综合治理的要求,因地制宜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改造提升项目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因地制宜确定改造提升内容,着力提升建设标准和质量,打造高标准农田的升级版。

应坚持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综合治理,实现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统一。要根据实际需求结合资金规模,科学合理地确定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重点在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科技服务、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建后管护等方面加大建设力度,有效提高耕地地力和质量。

坚持以农田水利为重点,合理布设田间灌排设施,实行多项措施综合治理。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确定具体的工程措施和投入比例。要坚持绿色发展,构建生态沟渠、道路和山(平、堰)塘湿地系统,改善农田生态环境。单项工程不能出现“断头路”、“断头渠”和“肠梗阻”等现象,如因单项工程量过大而资金缺口较大未能一次性建设完成的,要做好后续续建计划,保障工程的整体性和效益的正常发挥。针对近年洪涝灾害中的农田基础设施短板,优化项目建设内容,配套完善低洼易涝地块排水设施,切实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要创新举措,积极引导,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下,加大田块整治力度,推进小田改大田,改善农田农机通行和作业条件,加快补齐农田农业机械化基础条件薄弱的短板,促进土地流转。

要充分调查项目区土壤现状,针对土壤的不良质地和结构,采取深耕翻土、培肥地力、保水保肥、控污修复等单一措施或综合措施,改善土壤性状、提高土壤肥力和耕地质量等级,并按照有关规定评价建设前后的耕地质量等级。

根据下达的高效节水灌溉面积任务,明确采取高效节水灌溉措施的建设地点和面积,要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2.4.3

根据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有关文件精神,按照“经济适用、简便易行、满足基本取用水管理和计量收费”的原则,在有效灌溉面积范围内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的灌溉渠道、管道等合理位置,安装量水堰、量水槽、量水标尺、自动计量设施等,推动落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

三、项目规划和初步设计编报

3.1要根据区域特点,因地制宜创新建设思路和模式,集成先进适用的现代农业技术装备,推动工程设施与农机农艺技术融合发展,与农业生产、乡村建设相协调,进一步提升高标准农田综合效益、拓展农田多重功能。在确保完成新增建设目标任务前提下,采取统筹安排、示范引领、适当投入的方式,从规划布局、资金投入、项目设计、实施管理等方面进行统筹,开展绿色农田、数字农田、智慧农田建设,重点探索高标准农田在支持现代农业发展、投融资模式、项目管理、宜机化改造、耕地治理、建后管护等方面的新模式新途径,打造多种类型的样板,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建设1个示范区,示范项目相对连片面积原则上平原地区不低于3000亩、丘陵山区不低于1000亩。原则上示范片的亩均投资标准要达到3000元以上,要想方设法多渠道增加投入,提高示范片的建设标准。示范片不再单独做一个项目,要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中做出说明,图册中要单独绘制四至清晰、措施相对齐全、系统解决项目区内农业生产主要制约因子的规划布局图。

3.2初步设计编报

3.2.1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资标准,新增建设面积和改造提升面积暂按资金亩均2400元,改造提升面积暂按资金亩均2200元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各地通过增加市县财政投入(含新增耕地指标调剂收益、土地出让收益等)、整合其他涉农资金、创新投融资模式吸引社会投资等提高亩均投入标准的,应纳入初步设计范围。

3.2.2坚持以提升粮食产能为首要目标,聚焦永久基本农田,优先在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重点选择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范围内建设标准偏低、设施不配套,工程年久失修、损毁严重,粮食产能达不到国家标准的高标准农田。加强已建高标准农田干旱地区的改造提升。已建高标准农田因灾损毁需要尽快恢复农业生产的,要及时纳入改造提升任务;以往未立项建设的损毁农田修复,可优先纳入年度高标准农田新增建设项目,尽快恢复农田生产功能。

3.2.3支持脱贫摘帽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做好与大中型灌区的科学衔接,形成灌排畅通的工程体系,增强农田灌排能力。支持旱作农业区、山地丘陵区开展高标准梯田建设,增强农田保土、保水、保肥能力。着重在水资源短缺等地区,因地制宜开展管道输水灌溉、喷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设施建设,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3.2.4项目区应有明确的区域范围,符合土地利用规划。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将已建成高标准农田与最新的国土变更调查、三区三线划定数据套合分析,统筹新增建设与改造提升项目布局,确保连片布局治理。

3.2.5禁止在土壤污染严重的区域、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退耕还林还草区等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禁止在2019年以来由农业农村部门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内安排改造提升面积。

3.2.6投资概(预)算编制参照湖南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概(预)算编制规定及现行定额执行。主要材料价格及工价参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指导价格执行。

3.2.7以“三调”土地利用现状数据为基础,做好上图入库信息测绘、收集和整理工作,包括项目地块经纬度、边界四至、拐点坐标等,必须要与2011-2022年度已建成项目进行套合比对,坚决防止面积重叠及非耕地等情况,为上图入库奠定基础。

3.2.8对接自然资源部门,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增耕地的核定工作。要按照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要求,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中涉及少量占用耕地或优化永久基本农田布局等工作。

3.2.9要切实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建立农田建设项目调度制度的通知》《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建立农田建设项目调度制度的通知》要求,及时准确报送项目建设信息。同时,要及时准确填报全国农田建设综合监测监管系统数据,将项目立项、实施、验收、使用等各阶段信息统一入库。同时,要及时填报全国农田建设综合监测监管系统数据,将项目立项、实施、验收、使用等各阶段信息统一入库。

、服务响应要求

4.1.服务响应时间:供应商应在接采购人通知后12小时内响应,采购人要求上门服务时,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

4.2 合同履约期间,供应商应明确一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联络员)全权负责本项目事务的工作接洽,项目负责人在本合同履约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得更换。项目(项目联络员)出现的问题,采购人只与项目负责人(项目联络员)沟通协调。

4.3目完成后,供应商将负责项目质量售后服务,并提供技术支持。

五、服务周期要求

5.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施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其中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需在2024年2 月10日前完成。

、结算及付款方式

6.1付款人:新邵县农业农村局。

6.2付款方式:完成项目勘察、平面图测绘、上图入库坐标拐点、初步设计且通过邵阳市农业农村局批准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施工图预算通过具财政投资评审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5%,项目经县级初步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剩余 25%。

6.3. 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服务,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投标总报价应包括项目所需的设备设施,人员的工资、补贴、食宿、交通、社保、保险,管理费、财务费、税费、利润及技术评审费等所有费用。(具体人员数量以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一旦中标,在项目服务实施中发现存在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6.4.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5供应商在投标前,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6.7.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办理。

七、其他要求

7.1初步设计文件纸质版八套,电子版一套;施工图纸质版八套,电子版一套。

7.2因设计失误引起工程变更造价增加金额超过施工合同价5%不足10%的,扣除工程设计费的10%;因设计失误引起工程变更造价增加金额超过施工合同价10%(含10%)的,扣除工程设计费的25%;并追究设计单位的相关责任。

7.3在施工阶段与验收阶段供应商需承担信息报备服务、验收报件编制、设计评审及施工过程中项目的新增变更等。

7.4采购需求与新发改农〔2023〕221号《新邵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转发下达2023年增发国债第一批项目清单的通知》要求不一致的,以新发改农〔2023〕221号《新邵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转发下达2023年增发国债第一批项目清单的通知》为准。

八、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采购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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