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克托县人民法院托克托县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定点服务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托克托县人民法院托克托县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定点服务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采购人(甲方):托克托县人民法院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托克托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0471-*******
供应商(乙方):托克托县宝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双河镇利源银座北商铺
联系方式:158*****208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物业服务,采购数量:1.0000; | 1(套) | ¥1,196,352.00 | ¥1,196,352.00 | 一、物业服务内容 (一)此次物业招标供应商服务期限为 1年 ,时间:2024年3月5日至2025年3月5日。 (二)物业服务主要内容:(1)日常管理服务:办公楼、信访接待室等公用办公楼的保洁服务、办公室的保洁服务、临时性服务、停车管理服务、秩序维护服务、 客户服务、礼宾服务、绿化及养护服务等。(2)设备设施维护服务给排水系统、消防供水系统、通风空调系统、采暖系统、直燃机系统、综合布线系统、电子巡更系统 、消防广播系统、火灾自动报警消防联动控制系统、通讯系统、电梯系统、门禁系统等。(3)智能化程度较高的综合办公楼及信访接待室。(4)餐饮服务,负责机关餐厅管理运营,为甲方职工提供早餐、午餐、加班餐、值班餐及接待餐等相关餐饮服务。 (三)物业服务的主要范围: 1、房屋建筑日常管理维护,是指保持办公大楼、附属建筑物以及信访接待室的原有完好等级和正常使用,进行的日常保养、维护、维修。 2、设施设备及运行维护管理服务 3、物业服务区域的保洁服务 4、办公室的保洁服务 5、临时性服务 6、门岗秩序维护及安检服务 7、车辆出入、停放秩序管理服务 8、日常接待服务 9、餐饮服务 10、绿化服务 11 |
合同金额: 1,196,352.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壹拾玖万陆仟叁佰伍拾贰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3月01日至2024年03月01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2024年03月01日
2024年03月01日
无
合同附件:
托克托县人民法院
2024年03月01日
标签: 物业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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