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惠城区南坛东路10号第二层南面写字楼结果公示

惠州市惠城区南坛东路10号第二层南面写字楼结果公示

交易信息 (成交)
标的名称: 惠州市惠城区南坛东路10号第二层南面写字楼 组织方: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直中心
公告编号: 惠公易产市直 [2024] 013号 报价开始时间: 2024年02月07日08时30分
交易编号: GJB2024-030 自由报价结束时间: 2024年02月27日10时00分
底价(万元): 0.56 竞买保证金(万元): 3.3
报价幅度(万元): 0.01 报名截止时间: 2024年02月27日09时00分
成交时间: 2024/2/27 10:00:00
成交候选人: 何静茹 成交价: 0.56 万元
交易条件说明

项目交易条件特别说明

一、项目情况

公开招租物业概况位于惠州市惠城区南坛东路10号地段,该写字楼占地基建面积335.4㎡,总建筑面积2546.85㎡,钢筋混凝土结构,共7层。公开招租物业位于该写字楼第二层南面写字楼,招租物业建筑面积为201.3㎡,属我司国有资产,有房地产权证,权属清晰。我司承诺若因该资产不合法、权属不清、存在安全隐患等情况引起争议损害第三人的权益,因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由我司承担。竞价方一旦参与竞价,视为认可交易标的之现状,并对自己的竞价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二、项目交易条件和要求

1、竞价方报名条件:竞价方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或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备合法资格的其他组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竞价保证金:*****元。全权委托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代退交易保证金,竞价保证金不抵作租金和合同履约保证金。

3、房屋月租金按竞得单价计算,租赁期为5年,月租金按每满三年递增6%。

4、合同签订及合同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交易成功后,竞得者须在5个工作日内凭《产权成交通知书》与出让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为保证合同顺利履行,竞得者作为乙方须在签订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缴纳壹万叁仟元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乙方逾期未向甲方缴纳保证金,本合同立即作废。该保证金不计利息,在合同不再履行(包括且不仅限于合同期满、终止、解除等情形),乙方无任何违约的情况下,甲方应在乙方返还租赁标的并结清所有费用之日起_10_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的退还给乙方。

5、装修及免租装修期:乙方接收房屋时,如需进行装修,需经甲方同意,甲方同意给以0.5个月的免租装修期,但一切装修费用由乙方负责,且不得损坏房屋内部结构,乙方对房屋的装修等行为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租赁期满后,房屋的固定设施、装修、装饰等不动产不得拆除,无偿归甲方所有,否则应承担赔偿责任。

6、租赁期间,一切经营相关规费,税收、水电费(含管道维修、线损电损费)、卫生费等,均由乙方负责。

7、乙方在承租期间必须与甲方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按国家安全生产相关规定进行生产经营,如自备合格有效的灭火器和安装烟雾感应器,灭火器要挂在明显处,并进行定期更换药物等。若发现不符合安全生产规定,在甲方安全管理人员发出整改通知书后,乙方仍未采取措施完善者,甲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对该设施进行重购及维修,由乙方负担所需费用及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三、交易保证金约定

(一)全权委托中心代收代退交易保证金。

(二)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竞得人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竞得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不符合竞价资格条件的;

2.竞得人逾期或拒绝办理成交手续的;

3.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成交合同的;

4.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5.竞得人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6.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四、竞租方在报名参与竞租时须缴纳竞租保证金。中标方项目中标后,应先等待3个工作日,该3个工作日为公示期(以网上成交日起计),若公示期内无质疑或投诉,则中标方应在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证件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成交手续,凭成交通知书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同时向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一份租赁合同备案。

五、特别提醒

1、相关图片请点击“实物图”查看。

2、合同范本、中标方现场办理成交手续需要携带的资料、交易中心办公地址等项目相关交易文件请点击“交易文件”下载查看。

六、惠州市科成置业有限公司咨询电话:郑先生 135*****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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