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丰江境室外附属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万丰江境室外附属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万丰江境室外附属工程 | 项目招标编号 | |||||||||||
招标人 | 南宁万丰开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建设单位 | 南宁万丰开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代建单位(如有) | 无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万丰江境室外附属工程设计面积约2.3万平方米,施工范围包含铺装约 1.2 万平方米工程景现绿化工程约 1.1 万平方米,道路灯光照明及其他景现小品的给排水等,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内容为准。 | ||||||||||||
开标时间 | 2024年2月27日 | 开标地点 |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11开标室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3月1日3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4年3月 6 日 | ||||||||||
预中标人 | 广西鼎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成员单位:/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鼎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总价 | ********.92元 | ||||||||||||
工期 | 100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覃花文(注册编号:桂245*****4885;身份证号:**************0920)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蒙 贞(身份证号:**************2411) 胡登霞(身份证号:**************5844)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万宝花园 2、金源翰府二期5#楼及地下室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南宁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总价 | ********.13元 | ||||||||||||
工期 | 100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马松兴(注册编号: 桂145*****0160760 ;身份证号:**************3036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陆婉君(身份证号:**************1921) 覃俊億(身份证号:**************1135)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苏博工业园区农民工创业园创业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2、产投(江南)企业公园A1栋改建工程项目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华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 ||||||||||||
投标总价 | ********.71元 | ||||||||||||
工期 | 100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吴祚亮(注册编号: 桂245*****7705 ;身份证号: *******************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黄政毅(身份证号:**************6412) 唐仕洪(身份证号:**************603X)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广西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梧州分公司调味品贸易中心项目(一期工程) 2、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卫生院业务用房扩建工程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科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1-******* |
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备注:1、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2. 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 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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