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鄂0684破4号宜城市万洋棉业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2023鄂0684破4号宜城市万洋棉业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宜城市万洋棉业有限公司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宜城市万洋棉业有限公司债权人:
宜城市人民法院于2023年7月7日作出(2023)鄂0684破申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宜城市万洋棉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洋棉业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3年11月7日作出(2023)鄂0684破4号之一决定书,指定湖北百龙律师事务所担任万洋棉业公司管理人。
2024年1月30日,宜城市人民法院召集召开了宜城市万洋棉业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截至2024年1月30日9时,本次会议已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人数为7家,实到债权人人数为6家,出席会议债权人占应到债权人的比例为85.7%,且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99.06 %。经债权人现场表决及管理人现场统计,现将各表决事项的表决结果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的报告》的表决,表决同意的有4人,同意人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比例为91.89%,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比例为85.48%,均已超过半数,根据《企业破产法》第64条规定,该表决事项通过。
二、对《宜城市万洋棉业有限公司破产财产管理方案》的表决,表决同意的有5人,同意人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比例为100%,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比例为100%,均已超过半数,根据《企业破产法》第64条规定,该表决事项通过。
三、对《宜城市万洋棉业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处置和变价方案的报告》的表决,表决同意的有5人,同意人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比例为100%,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比例为100%,均已超过半数,根据《企业破产法》第64条规定,该表决事项通过。
四、对《宜城市万洋棉业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表决,因有一家债权人为优先债权,无该项方案表决权,故,表决同意的有3人,同意人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比例为87.85%,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比例为87.85%,均已超过半数,根据《企业破产法》第64条规定,该表决事项通过。
五、对《宜城市万洋棉业有限公司管理人报酬方案》的表决,表决同意的有5人,同意人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比例为100%,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比例为100%,均已超过半数,根据《企业破产法》第64条规定,该表决事项通过。
六、对《关于采取通信、网络投票等非现场方式表决相关债权人会议决议的方案》的表决,表决同意的有5人,同意人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比例为 100%,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比例为100%,均已超过半数,根据《企业破产法》第64条规定,该表决事项通过。
综上所述,管理人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的六项表决事项,根据《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及债权人会议表决规则全部表决通过。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利益的,可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请求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该决议,责令债权人会议依法重新作出决议。
特此公告。
宜城市万洋棉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O二四年三月一日
附:万洋棉业一债会现场表决票汇总表。
标签: 债权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