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优质大米产业发展仓库建设项目中标公示
垫江县优质大米产业发展仓库建设项目中标公示
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2016年4月29日—— 2016年5月4日)
项目名称 | 垫江县优质大米产业发展仓库建设项目 | ||||||
招标公告编号 | 063314 | ||||||
招标人 | 重庆粮食集团垫江县粮食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熙正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拟第一中标候选人 | 重庆予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拟第二中标候选人 | 重庆晟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拟第三中标候选人 | 重庆渝叶瑞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拟中标人 | 重庆予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万元) | 506.874269 |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
投诉受理部门 | 垫江县纪委、监察局 | 联系 电话 | |||||
垫江县发改委 | |||||||
垫江县建委 | |||||||
招标人: 重庆粮食集团垫江县粮食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4月29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熙正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9日(单位公章) |
备注: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执行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本招标项目垫江县优质大米产业发展仓库建设项目已由垫江发改委函[2015]46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粮食集团垫江县粮食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资金和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1项目名称:垫江县优质大米产业发展仓库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重庆垫江国家粮食储备库院内。
2.3工程规模:建筑总面积约1800平方米(含原料仓、成品仓及附属工程)形成8000吨仓库容量。建安费用约550万元。
2.4工期:6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中所示的土建工程、道路工程、电气安装工程、给排水及消防设施工程,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重庆市外建筑施工企业需已取得《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渝建发【2011】130号规定的入渝登记备案证方可参与本项目招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本工程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8日起,在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jjyzx.gov.cn)上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图说、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含图纸等电子资料),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6年4月28日9时30分至2016年4月28日10时30分,地点: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级机关综合办公楼2#楼2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垫江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发布。
招 标 人:重庆粮食集团垫江县粮食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熙正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4月8日
标签: 大米 仓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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