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环水场系统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
循环水场系统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
循环水场系统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针对“循环水场系统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招标编号:FJTP-FJTC*********)作出的答疑澄清、补充通知如下:
一、答疑澄清部分
问题1、招标文件P2页,2.6项目实施范围: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对第二循环水场水泵及控制系统、凉水塔等进行改造,完成节能效果测评并达到承诺的节能率后实施二期,对第一循环水场水泵及控制系统、凉水塔等进行改造。
需澄清内容:
(1)冷却塔改造具体指的什么内容?是对填料或喷头改造还是只是通过系统调整优化水温?
答复:根据招标文件中“招标范围及要求”的内容设计切实可行的技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填料(若有)、喷头改造(若有)、通过系统调整优化水温(若有)等改造方案,实际改造情况以现场摸排后的改造方案为准,最终效果应与投标单位标书上的节能率承诺值对应。
(2)循环水泵均设置有备用泵,是否在此次改造范围内?
答复:根据招标文件中“招标范围及要求”的内容设计切实可行的技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循环水泵及备用泵的改造,实际改造情况以现场摸排后的改造方案为准,最终效果应与投标单位标书上的节能率承诺值对应。
问题2、招标文件P69,本项目电价按甲方的实际结算电价执行。
需澄清内容:是否可以提供2023年平均结算电价,同时所有单位按照该电价测算收支,上报分享比例。
答复:以项目所在地的上网综合电价为基准。
问题3、招标文件提出合同签订后双方确认传统工况能耗。
需澄清内容:为避免各家数据不统一,是否可以提供2023年各系统水泵和风机的总耗电量?并约定改造前能耗基准,各投标企业上报节电率。否则最终呈现出来各投标企业传统工况能耗基准不一致,导致节电率数据无法对比。
答复:投标方案暂以如下能耗基准:
第一循环水厂运行功率:*****KW
第二循环水厂运行功率:*****KW
总功率:*****KW
全年运行时间按7200小时计。
问题4、招标文件多处均有提到锅炉系统。
P71页,5.13.2 如发生非乙方系统及设备原因的甲方锅炉系统及设备异常故障,导致节能效果下降时,甲方应组织修复,乙方应提供协助和支持,费用由甲方承担。
P72页,6.10.1 考虑到甲方原锅炉系统的安全性,运行中设备一旦出现故障可以安全地由控制运行切换到非控制运行,保证甲方系统和末端的持续和稳定运行。
P73页,9.5 在设备正常运行期间,如遇甲方因生产需要而将锅炉系统从能效管理状态切换到工频状态运行,甲方应第一时间通知乙方,若造成系统投用时间小于7200小时的,甲方在下个核算周期中补充。”
多处锅炉系统是笔误?还是本次改造与锅炉系统的密切相关?抑或指的是变频控制系统的旁路功能?
答复:“锅炉系统”修正为“循环水场系统”。
二、补充通知部分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均修改为:2024年3月2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做相应调整,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答疑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福建古雷石化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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