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庆县人民医院医用计量器具设备校验服务-合同公示

德庆县人民医院医用计量器具设备校验服务-合同公示

  • 采购项目名称:
    德庆县人民医院医用计量器具(设备)校验服务
  • 采购项目编码:
  • 项目业主:
    德庆县人民医院
  • 服务机构:
    广东省肇庆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 合同名称:
    德庆县人民医院医用计量器具(设备)校验服务
  • 合同编号:
  • 合同总金额:
    ¥222,306.50元
  • 合同签订时间:
    2024年02月23日
  • 履约人员:
  • 合同服务期限:
    2024年02月23日至2024年07月31日
  • 服务内容:
    一、服务范围具备对采购方使用的强检设备和非强检设备实施强制检定和计量检测校准的能力,并出具符合认可规范要求的证书。二、服务方资质要求1.服务方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2.具备有效期内的CNAS实验室认可资质证书。3.具备有效期内的省级及以上CMA资质评定资质证书 。4.已在广东省内计量检定和校准备案。三、工期及进度要求1.服务方应在签订合同后按照采购方时间要求完成项目服务,并通过采购方验收。2.服务方需在现场完成计量服务或取设备后10个工作日内提供检定/取回设备应与证书报告共同采购方。3.检定校准结果异常的仪器设备服务方需在24小时内通知采购方,由采购方决定后续处理方式。4.对采购方部分临时需求,服务方应可提供24小时内加急服务。四、服务人员资质要求1.为保障服务质量,服务方技术服务团队人员应能够满足采购方时间要求。2.项目服务团队中技术人员均应具备注册计量师资格证书。五、技术能力要求项目服务过程中,使用的技术依据应为国家、地区、行业现行有效的计量检定规程、校准规范,或服务方已通过CNAS认可的计量校准方法。六、验收和结算1.验收要求:采购方组织按照相关规程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进行验收,验收结果以采购方结论为准。2.结算方式:采取设备完检后,一次转账方式。最终费用以实际检测设备种类和数量为准。
  • 合同附件

德庆县人民医院
2024年03月0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医用计量器具 校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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