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利通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验收结果的公示
关于对利通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验收结果的公示
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下发<2022年宁夏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市)发〔2022〕6号)要求,我局结合利通区农业产业发展实际,制定了《利通区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吴忠市大丰收设施蔬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因扩大生产需要,通过金积镇人民政府向我局申请建设1座100吨冷藏保鲜库。近日,我局组织验收组对吴忠市大丰收设施蔬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实施情况开展了验收,经过实地查看和内业材料审核,吴忠市大丰收设施蔬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100吨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符合方案要求,通过项目验收。拟补助吴忠市大丰收设施蔬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利通区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项目资金17万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3月6日—2024年3月12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采取写信、打电话或来访等方式,向利通区农业农村局举报。来信请寄:吴忠市利通区农业农村局(利通北街255号),邮编:******。举报电话:0953-*******。
吴忠市利通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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