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广西东融先行示范区贺州仁义生态新城排水防洪提升工程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广西东融先行示范区贺州仁义生态新城排水防洪提升工程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广西东融先行示范区(贺州)仁义生态新城排水防洪提升工程 | |||||
项目招标编号 | ||||||
招标人 | 贺州市辉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建设规模 | 新建和改造雨水管道约*****m,最大管径约为DN1800;改造排水防洪河沟渠约3600m。主要建设内容为排水工程及其附属设施配套建设。 | |||||
开标时间 | 2024年3月5日0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3月6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4年3月11日 | |||
预中标人 | 中都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
中标 候选人 情况 | 第一 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中都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 | |||||
投标报价 | *******.00元 | |||||
设计服务工期 | 35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 | |||||
项目负责人 | 李明喜;《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证书》注册编号:CS*********;《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证号:**************1513 | |||||
企业诚信评分 | 本项目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试行工作的通知(桂建设【2023】12号)》,本项企业诚信评分分值为100分。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廉江市城区雨污管网建设及改造工程(北部湾大道廉安路口至廉江河段); 2.三水区提质增效污水管网建设工程(西南、云东海片区)勘察、初步设计; 3.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吉隆镇污水处理提升工程勘察设计。 | |||||
第二 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洛阳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 | |||||
投标报价 | *******.00元 | |||||
设计服务工期 | 7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 | |||||
项目负责人 | 孟祥东;《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证书》注册编号:CS*********;《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证号:**************4553 | |||||
企业诚信评分 | 本项目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试行工作的通知(桂建设【2023】12号)》,本项企业诚信评分分值为100分。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贺州市平桂区域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 |||||
第三 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中土大地国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 | |||||
投标报价 | *******.00元 | |||||
设计服务工期 | 49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 | |||||
项目负责人 | 邢建军;《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证书》注册编号:CS*********;《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证号:**************6313 | |||||
企业诚信评分 | 本项目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试行工作的通知(桂建设【2023】12号)》,本项企业诚信评分分值为100分。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鸡西市鸡冠区中北城市区域排水设施建设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 无 |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贺州)。 | |||||
质疑和投诉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 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贺州市八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4-******* |
招标人:贺州市辉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3月6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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